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部門: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都江堰市
  • 現任領導:高永強(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牽頭全市人力資源協同發展體系建設。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工作;負責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指導、監督和管理;制定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全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市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創業、就業援助制度並組織落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險體系。貫徹執行國家、省、成都市的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關係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擬訂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監管責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指導、監督相關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五)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制定並指導落實相關制度和標準規範;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六)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市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負責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牽頭組織實施勞動契約制度、集體契約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擬訂我市禁止使用童工和非法使用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配套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督(查)辦相關案件;負責勞動者維權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行政執法工作
(八)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工作,完善博士後管理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海外留學回國人員來市創業就業促進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指導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九)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崗位聘用、考核培訓、獎勵處分、申訴等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管理;擬訂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隨軍隨調家屬政策性安置工作
(十)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完善全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強化農民工就業創業和農民工服務保障工作。
(十三)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現任領導

局黨組書記、局長、成都市技師學院都江堰分院院長:高永強

辦公地址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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