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瑤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都安瑤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都安瑤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是都安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都安瑤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和自治縣黨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都安瑤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都安瑤族自治縣安陽大道8號(社保大樓6、7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有關醫療保障及醫藥價格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風險防控機制。
(三)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河池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開展醫療救助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河池市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河池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及價格、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
(六)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河池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並對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採購進行監督指導。
(七)制定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評價考核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河池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自治縣黨委、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療保障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自治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自治縣醫療保障局、自治縣衛生健康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宣傳、黨務政務公開、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風廉政建設、對外合作交流和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報送備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審批工作。
(二)基金待遇醫藥股。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相關數據的管理、共享、接收報送、統計分析及精算等工作,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負責機關財務、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預決算。
擬訂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牽頭負責相關審計工作。
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河池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救助工作,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自治區、河池市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政策和管理辦法。
協同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組織執行自治區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指導全縣各級經辦機構執行國家自治區、河池市定點醫藥機構、異地就醫等管理辦法。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點醫藥機構服務評價考核體系和信息發布制度。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河池市深化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政策;組織執行自治區、河池市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執行自治區、河池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協調處理重大醫藥價格爭議,加強醫藥價格管理。

人員編制

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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