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縣大圍河鄉郝郭紀村村民郭程昊,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文安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給予郭程昊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