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琪被逼作亂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琪被逼作亂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郭琪
- 出處:《通鑑》《新唐書》
案件詳情
唐中和元年(公元881年),僖宗因黃巢兵入關中,避難於成都。車駕至成都,賞賜蜀軍每人錢三貫。權宦田令孜任行在都指揮處置使,每有四方貢獻的金帛,田令孜總要分賞給他所統領的從駕禁軍一部分,以至無月不賞,而不再有分文賞及蜀軍,蜀軍頗有怨言。其年七月,田令孜宴請蜀軍及從駕諸軍將領,田令孜以金杯給諸將勸酒,因以杯賜之。諸將皆拜受,唯西川黃頭軍(其軍皆黃布纏頭,驍勇善戰,故名)將領郭琪不受,起身言道:“蜀軍與諸軍同宿衛,而賞賜懸殊,軍中頗有怨言,恐萬一致變。願田公減諸軍之賜以均給蜀軍,使主客如一,則上下幸甚!”田令孜默然良久,然後問:“你曾有何戰功?”郭琪乃陳述其所立軍功。田令孜聽後,親自倒酒於另外的杯中,賜郭琪飲。郭琪知其為毒酒,不得已而飲之。席散急歸家,殺一婢,飲其血以解毒,吐黑汁數升,乃得不死。於是郭琪率黃頭軍作亂於成都城中,焚掠坊市。田令孜護僖宗奔往東城,閉門登城樓,命從駕諸軍擊黃頭軍,郭琪乃引兵還營。陳敬瑣命部將率兵圍攻其營,郭琪當夜突圍而出,奔往廣都縣,從兵皆潰散,獨屬吏一人跟隨。郭琪息止江邊,對屬吏說:“陳公(陳敬碹)知我無罪,但驚動天子,不能不治我罪。你能事我始終,今有以報。你可拿我的印劍見陳公,稱:‘郭琪逃亡中渡江,我以劍擊他墜水而亡,屍體被水沖走,得其劍與印。’陳公必信你所言,榜懸我印劍於市以安眾人。你當獲厚賞,我家亦可無恙。我自此走廣陵,投奔高駢。數日後,你可將實情密告我家中。”言罷解印、劍授屬吏而去。屬吏按其所教占做,果得厚賞,而郭琪家人亦得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