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洪德,1919年生,陝西省米脂縣姬岔鄉黑圪塔村人。原陝西省紀檢委常務副書記,副省級離休幹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洪德
- 出生日期:1919年
- 逝世日期:1998年12月7日
- 籍貫:陝西省米脂縣
人物生平,主要政績,
人物生平
1930年至1932年在本村上國小,1935年1月參加革命,後任西北工委經濟員,隨游擊隊打土豪、分田地,當年加入共青團,進紅軍大學學習,並轉為共產黨員。
1935年至1937年,任紅軍山西遊擊營黨總支書記,紅三十軍二團、三團黨總支書記,參加東征、西征戰役。
1937年至1945年,歷任警備三團政治處民運幹事、米脂新兵營政委、米東二區組織、宣傳科長,西北黨校學員,延安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參加抗日民主建政,壯大黨的力量,參與領導延安市大生產和整風運動。
1945年至1949年,奉命赴熱河省,先後擔任承德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建昌縣委代理縣委書記,熱中地委城工部長、承德工委書記、大隊政委,領導敵占區地下黨的工作,收集情報,瓦解敵軍,為解放熱河、承德作出了貢獻。
主要政績
承德解放後任承德市委書記、市工會主席,當選東北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50年至1968年,歷任熱河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省人事廳長、組織部長、省委委員、省檢察院檢察長、省紀監委副書記,遼寧省委紀監委副書記、省委第三書記,遼寧電廠副廠長,撫順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副書記,為新中國東北地區的經濟恢復和生產發展、政治思想教育付出了艱苦努力。“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衝擊,
1972年至1979年任撫順市委常委、革委會副主任兼政法領導小組組長,抓社會治安、民眾生活等工作,為人民民眾分憂解難。
1979年至1985年調任陝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副書記、顧問,平反多起冤假錯案,糾正幹部隊伍中的不正之風,為人民事業鞠躬盡瘁。
1985年12月離休,1998年12月7日病逝,終年7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