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玉麟

郝玉麟(?-1745)字敬亭,清漢軍鑲白旗人,驍騎校出身,清代前期較為著名的封疆大吏,歷任雲南提督、廣東總督、福建總督、閩浙總督等職。在福建總督及閩浙總督任上,他設法平息台灣土著謀亂、有效控制社會治安、著力賑濟受災民眾,多次得到朝廷嘉許,後因薦舉不力、治下不嚴而坐失官身。

基本介紹

  • 本名:郝玉麟
  • 字號:字敬亭
  • 所處時代:清朝
  • 去世時間:1745年
人物簡介,任上修志,御醫出診,

人物簡介

郝玉麟,初為驍騎校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授千總,累遷至雲南援剿協副將。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擢雲南鶴麗鎮總兵。雍正元年(1723年)授雲南提督,六年(1728年)奉旨接替孔毓珣擔任廣東總督。十年(1732年),總督福建,任內平定台灣彰化大甲西社民變。十二年,兼領浙江,改閩浙總督。十一年八月奏請台灣北路營為協,改參將為副將,增都司一、守備一、千總四、把總八。南路改山豬毛口守備為下淡水營都司,增千總一、把總二,兵五百。番亂事件中,牛馬等三社田畝,奉旨仍歸番民。玉麟覆言:漢人耕番田,系番黎契賣,而流寓數十萬人,耕番地二十餘萬畝,若令歸還,則原價難追,漢人無地可耕,而番人無力可耕,彼此不願。請將現有耕地,查明四至,注詳冊存案,以後禁買。部議從之。乾隆四年(1739年),擢升吏部尚書,同年十一月兼署兩廣總督。五年,降二級補刑部右侍郎。六年二月,因病乞休,同年九月因福建巡撫參奏其受賄,被革職。乾隆十年(1745年)三月因病卒於家中。
有子郝碩

任上修志

雍正七年(1729)兩廣總督郝玉麟奉命纂修《廣東通志》,開局於雍正八年六月,雍正九年五月告成。其疆域、山川是以康熙二十四年總督吳興祚進呈的《廣東輿圖》為藍本。他有鑒於舊志詳文職而略武職,詳漢籍而略旗籍,因此在修志時注意了滿漢文武分類均編。同時補輯了舊志職官自秦迄元的間斷遺缺。其較為顯著的優點,是作編年志兩卷,記自五帝至雍正八年粵東事略。其前《金志》不編記事,其後道光《阮通志》大事記敘至明崇禎十七年,入清不敘。它改變了過去每篇末必作贊論的舊例,認“舊志殿以後論,每患游談無根,抑或主文譎諫,今照江西省志例,不復贅疣。”只有個別必要的,才於篇末加按語。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對《郝通志》的評介如下,“中間或沿習舊文,失之冗蔓,或體例不一,彼此牴牾者,皆未能悉加訂正。然全書三十五門內,新增者四門,葺舊者三十一門,大都首尾詳明,可資檢閱。至外藩一門,為他志所限見。然粵中市舶駢集,韓愈所謂東南際天地以萬數者,莫不占雲驗海,會極潮宗。裒而錄之,足見聖朝聲教之遠,亦通典述邊防而兼及海外諸國之例也。”
卷1典謨 卷2星野 卷3輿圖 卷4疆域 卷5沿革 卷6、7編年 卷8禮樂 卷9海防 卷10一13山川 卷14城池 卷15水利 卷16學校 卷17公署 卷18坊都 卷19-22貢賦 卷23兵防 卷24屯田 卷25鹽法 卷26-30職官 卷31一36選舉 卷37封蔭 卷38-42謫宦 卷43-48人物 卷49-50烈女 卷51風俗 卷52物產 卷53古蹟 卷54壇祠 卷55塋墓 卷56仙釋 卷57嶺蠻 卷58外蕃 卷59-63藝文 卷64雜事

御醫出診

雍正九年四月初一日,郝玉麟前往四鄉勸農,偶感風寒,這本不是什麼大病,可是因醫家誤用補藥,致使郝玉麟胃口受傷,飲食頓減。進入七月後,郝玉麟的病情進一步加重,身體已很是虛弱,督衙公務只能勉強支持著辦理。在這種情況下,郝玉麟於八月初八日上奏說,廣東山海重地,總督任重,“伏乞皇上將臣罷斥,另簡賢能,以重職守。”雍正帝得報,一邊委令廣東提督張溥前赴肇慶督衙,暫時署理總督事務,讓郝玉麟回省城靜養,一邊賞下藥物,命郝玉麟日前派赴北京的送折家人乘驛馬立即帶回,同時又派太醫院御醫沈宏窠馳往廣東,為郝玉麟診治。
十月十五日,御賜藥物送到。十月二十二日,御醫沈宏窠到粵。在廣州,沈宏窠對郝玉麟細心調理,每日看視一次,讓他服用丸藥,用人乳送下。僅用了十幾天的功夫,郝玉麟“胸隔遂覺寬舒,日見功效,飲食較前漸增,精神漸復。”雍正帝知道後,手諭郝玉麟“深慰朕念,加意調攝可也。”太醫沈宏窠在廣州滯留期間,還奉旨順便為廣州將軍蔡良看病。到雍正十年二月,郝玉麟身體復元,他差派家人護送御醫沈宏窠回京,並送給太醫400兩銀錢作為路上盤纏,由於朝廷規距禁嚴,沈宏窠不敢擅收這筆錢,郝玉麟再三說明這不是私下饋送,御醫仍不接收,郝玉麟便把這些銀兩交給家人隨帶,供北上一路花用,並呈遞專摺奏明這一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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