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生態環境局城步分局

邵陽市生態環境局城步分局是邵陽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為正科級。主要工作方向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起草或擬訂全縣有關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組織執行環境保護標準,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實施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目標,參與制定全縣主體功能區規劃。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和協調解決全縣重大環境問題;負責全縣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處理縣內環境污染糾紛;組織和協調縣內重點流域、水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污染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實施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全縣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全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參與指導和推動全縣循環經濟與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全縣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負責危險廢物經營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縣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地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和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七)負責全縣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核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標準,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負責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套用報批。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縣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報制度,統一發布全縣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協調履行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縣內相關義務。
(十一)協調配合生態環境保護督查工作。
(十二)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全縣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三)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貫徹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組織縣級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的鑑定、交流與推廣。
(十四)開展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提出全縣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中有關問題的建議,開展對外環境保護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組織協調環境保護國際條約縣內履約活動,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
(十五)承辦市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職能轉變。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物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現任領導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圖淼
副局長:黃成樹
黨組成員、副局長:肖映遠
總工程師:彭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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