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市地方特色食品傳承與發展條例

《邵陽市地方特色食品傳承與發展條例》是為弘揚本市傳統飲食文化,傳承與發展地方特色食品製作技藝,推動地方特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邵陽市實際制定的條例。由邵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23年4月18日發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邵陽市地方特色食品傳承與發展條例
  • 頒布時間:2023年4月18日
  • 實施時間:2023年6月1日
  • 發布單位:邵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發布信息,條例全文,

發布信息

邵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號
《邵陽市地方特色食品傳承與發展條例》已經2022年11月24日邵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23年3月28日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邵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4月18日

條例全文

邵陽市地方特色食品傳承與發展條例
(2022年11月24日邵陽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23年3月28日湖南省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查批准)
第一條 為了弘揚本市傳統飲食文化,傳承與發展地方特色食品製作技藝,推動地方特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地方特色食品的文化傳承、生產經營、產業發展及相關監督管理等活動。
本條例所稱地方特色食品,是指反映本市飲食文化傳統,使用本地傳統製作技藝製作,具有一定美譽度,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被編入地方特色食品名錄的食品。
第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地方特色食品傳承與發展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地方特色食品發展扶持政策,將地方特色食品傳承與發展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特色食品傳承與發展的監督、管理和服務工作,其他相關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方特色食品傳承與發展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地方特色食品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業規範和獎懲機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術等服務,引導和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促進地方特色食品製作技藝的傳承、創新、交流和推廣,提升產品品質和行業服務水平。
第五條 地方特色食品實行分類分級名錄管理制度。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地方特色食品名錄管理辦法,並向社會公布。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編制本行政區域地方特色食品名錄。
縣(市、區)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按照以下程式編制縣(市、區)地方特色食品名錄:
(一)公開徵集;
(二)個人或者單位推薦;
(三)收集整理並提出初步名錄;
(四)實地調查並廣泛徵求意見;
(五)組織專家評審;
(六)公示名錄草案;
(七)確定並公布名錄。
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在縣(市、區)地方特色食品名錄基礎上提出初步名錄,依據前款規定第四項至第七項的規定編制市地方特色食品名錄。
對列入名錄的地方特色食品,應當編寫簡介,並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記錄食品及其原材料、輔助配料、製作技藝、風味特點等內容。
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地方特色食品發展需要,依法報請省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准後,制定本市地方特色食品的製作技藝地方標準,或者報請省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就本市地方特色食品的製作技藝制定地方標準。
鼓勵和支持制定地方特色食品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
第七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文旅廣體主管部門對地方特色食品製作技藝開展調查、挖掘、整理工作,建立地方特色食品製作技藝檔案及資料庫。對瀕臨失傳的地方特色食品製作技藝,應當收集有關實物或者採取其他搶救性保存措施,並進行數位化保存;對需要傳承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支持傳承。
鼓勵和支持地方特色食品製作技藝代表性傳承人採取工作室、微視頻等方法,開展線下、線上授徒等傳授活動。
鼓勵和支持生產經營者採用現代先進設備和技術,改進制作技藝,提高地方特色食品生產效率與質量。
第八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利用各類培訓資源,加強地方特色食品製作技藝、經營管理、市場行銷、餐飲服務、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方面人才培訓。
鼓勵和支持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開設地方特色食品相關專業課程;鼓勵和支持生產經營者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開展產學研合作。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地方特色食品行業人才引進需求,加強人才引進力度並保障相應待遇。
第九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方特色食品商標、專利、商業秘密、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保護,為地方特色食品生產經營者提供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政策指導、技術諮詢、法律諮詢、信息情報等公共服務。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地方特色食品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等使用的監督管理,依法懲處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第十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品牌培育服務體系建設,扶持地方特色食品拳頭產品、龍頭企業和優勢產業的發展,加強豬血丸子、邵陽臘肉、邵陽米粉、武岡滷菜等地方特色食品品質和品牌建設,通過公益廣告、媒體宣傳等方式進行宣傳推廣。
鼓勵和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生產經營者實施品牌戰略,進行質量認證、商標註冊,創建馳名商標,申報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其代表性傳承人。
第十一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最佳化地方特色食品產業布局,規劃建設上游食材示範基地、地方特色食品產業園,引導生產經營者和上下游供應鏈入駐產業園,推動產業資源要素集聚。
鼓勵和支持立足地域特色、符合商業規律的美食鄉(鎮)、美食街建設。
第十二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電商集聚區,有條件的可以建立電商園。鼓勵和支持地方特色食品經營者入駐電商集聚區或者電商園。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與電商平台建立合作關係,支持地方特色食品電商建設、發展和推廣。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地方特色食品經營者通過網路進行銷售。
第十三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物流基礎設施的布局,加大冷鏈等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地方特色食品運輸費用,縮短在途時長。
鼓勵和支持大型物流、快遞企業在本市建設倉儲、轉運、分揀中心。
第十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推進地方特色食品行業與文旅行業融合交流,支持和引導生產經營者利用地方特色食品生產基地開發工業旅遊、生態園、休閒農莊等旅遊項目。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文旅廣體部門應當會同商務等部門,支持和引導文旅企業與地方特色食品生產經營者開展合作,建設集地方特色食品餐飲娛樂、文化創意、交流合作等功能於一體的地方特色食品展示場館。
鼓勵和支持南山國家公園、崀山風景名勝區等景區制定並實施地方特色食品店鋪布點規劃。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定期舉辦美食節活動;鼓勵和支持結合邵商大會、六六山歌節、四八姑娘節等活動推介地方特色食品。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地方特色食品製作技能比賽,組織名廚、名師、名菜、名品評選等活動;鼓勵和支持參加國際國內美食節、比賽等交流活動。
第十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稅、金融等政策措施,促進地方特色食品產業可持續發展。
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創新適合地方特色食品產業發展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增加對地方特色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信貸投入。
鼓勵保險機構做好地方特色食品食材種植、養殖等生產災害保險服務,引導生產經營者參加相關保險。
第十六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生產經營者建立地方特色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
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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