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統計局

邯鄲市統計局

邯鄲市統計局是邯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邯鄲市統計局
  • 隸屬 :邯鄲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現任領導,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依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制訂並實施全市統計工作規章制度、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調查標準、統計調查制度,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測算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四、組織完成國家和省部屬的國情國力普查及重要調查任務;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樣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農業產值、農產品產量、農業產業化、工業、能源、社會、人口、工資、科技、消費、價格、城鎮勞動力、城鎮就業、建築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高新技術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運輸郵電業、其他服務業、服務業個體戶、對外經濟和旅遊、民營經濟、成品油流通、城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縣(市)社會經濟基本情況、鄉村社會經濟、資源環境、境外來中國大陸工作專家、服務業財務、規模以下工業、企業(集團)、城鎮和農村住戶、經濟社會重點問題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水平、縣域經濟發展、節能降耗、城鎮化發展、全面小康及農村小康建設進程、農村貧困、資源循環利用、婦女兒童等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七、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個體、私營以及混合經濟稅收、出口、地質勘查、文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房屋、對外貿易、對內經濟技術合作及引進內資等基本統計數據。
八、組織各縣(市、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九、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十、組織管理、審批(備案)各部門、各縣(市、區)統計調查項目、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管理全市統計登記工作;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和規範化建設;組織建立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統計信息庫和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管理全市統計資料庫網路;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二、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部門領導班子;指導縣(市、區)地方調查隊業務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配合國家和省統計局組織管理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和持證上崗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監督管理縣(市、區)政府統計部門的中央統計經費和省、市財政提供的專項經費。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秘、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政務信息、會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政務工作,承擔安全、後勤保障、外事接待等工作,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專項調查經費、普查經費、全市縣以上政府統計部門統計事業費、全市統計系統國家撥款的基本建設經費和固定資產,負責機關政府採購,負責全市統計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助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組織縣(市、區)統計部門年度工作綜合考評工作,承辦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部門領導班子的有關工作。
綜合統計處
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新聞宣傳和政務公開;匯總整理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城市統計年報、城鎮化發展統計監測工作;組織管理軟科學課題研究工作。
國民經濟核算處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民營經濟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資料;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個體、私營和混合經濟稅收統計數據;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編制全市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實物交易部分)表、國際收支表、資產負債表和國民經濟賬戶;開展分析研究;監督管理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審核、評估統計調查數據和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數據;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勞動力、工資、就業、社會、科技、高新技術產業、文化產業、資源環境統計調查和城鎮人口、婦女兒童統計監測、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調查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公安、計生、勞動和社會保障及福利業、廣播電視、出版、檔案、環保、民政、司法等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農業普查工作。
政策法規和執法監督處
擬訂有關統計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統計規章制度;組織開展統計普法宣傳和執法檢查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統計巡查制度,查辦統計違法案件;管理和培訓統計行政執法人員;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制定市統計標準並監督執行;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協調專業統計基礎、基層業務的規範化建設。
工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工業(含規模以下工業)、企業(集團)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投資與建築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建築業、房地產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調查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貿易外經統計處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限額以上餐飲業能源消費、商品市場運行狀況、成品油流通和外商投資、對外借款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調查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對外貿易、國際旅遊、境外投資、涉外稅收、銀行結售匯、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商檢、對內經濟技術合作、引進內資等統計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服務業統計處
組織實施交通運輸業、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金融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服務業個體經營戶、交通運輸業能源消費的統計調查,蒐集、整理和提供統計調查數據;檢查和評估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能源統計處
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和全市及各縣(市、區)主要能耗行業、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蒐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檢查和評估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開展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有關統計業務基礎建設工作;協助組織經濟普查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邯鄲市統計局普查中心
綜合處
負責普查中心年度工作計畫的編制和有關檔案、簡報、總結的起草;負責普查工作有關報表資料的收集、登記、歸檔管理與保存,編輯印刷普查統計資料;負責各縣(市、區)普查分析文章的評選、彙編和推薦工作;負責普查中心有關會議的組織準備及安排事宜;負責查處普查期間的各種違法違紀行為,配合有關部門予以處理;負責普查中心後勤服務與保障工作。
普查處
負責全市普查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負責普查試點的抽取及所需資料的收集、處理和保管;負責普查結果的匯總並提供普查報告;負責協調有關部門搞好全市各種普查工作;對基層普查人員搞好業務培訓。
名錄處
主要負責基本單位名錄庫的建設、維護、更新和管理工作。
邯鄲市統計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開展全市農村生產情況調查;開展農業產值統計、農業產業化、農村基礎網路建設統計、縣鄉卡統計;開展農產量全面調查、農村小康監測、農產量抽樣調查、農民家庭調查(農村住戶調查)、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開展農村信息和扶貧監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邯鄲市統計局數據管理中心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統計信息化基本技術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市統計系統信息化建設;管理全市統計調查數據資源;組織處理統計調查數據;負責全市統計數據和信息系統的運行安全;負責全市統計信息網路運行的技術支持等。
邯鄲市統計局教育中心
負責全市統計系統和社會統計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基層業務指導工作;承擔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

領導信息

現任領導

局長:楊磊
副局長:谷俊傑、王維維

曾任領導

局長: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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