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政務服務管理、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民眾服務熱線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擬定我區相關發展規劃和規範性檔案,制定區行政審批局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規範全區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對行政許可、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並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進駐區行政審批局事項辦理中存在的相關問題。
(三)負責區本級涉及投資項目、市場服務、公共事務、社會事務、環保城管、交通運輸、商貿流通、文教衛生、農林水利等領域審批事項的審批工作,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負責進駐區行政審批局各單位行政審批工作的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審批業務涉及中介服務機構的對接、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中介超市”管理工作。
(五)組織協調全區“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導、督促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關於“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重大政策措施,承擔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區鄉鎮兩級行政審批管理體系;負責協調和指導工業園區的行政審批和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推進簡政放權,清理和規範各類行政許可等管理事項;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七)指導協調全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最佳化政務服務供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務服務效能;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政務服務體系;負責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指導協調區有關部門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規範、高效、優質的政務服務。
(八)承擔邯鄲市永年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區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建設、協調、監督和管理;會同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擬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規則和制度,編制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目錄,規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九)統籌推進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構建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形成管理機構、實體大廳、網上平台“三位一體”的政務服務管理模式;推進全區電子證照庫建設;推進全區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和互聯互通、數據共享。
(十)引導和推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推進健全信用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負責區級並指導鄉鎮級信用信息資料庫、共享平台和網站建設,推動信用信息的匯聚、交換、共享和套用;負責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建設和工作實施,建立誠信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城市信用建設,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全區政務服務、行政審批服務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評價制度;對具有政務服務職能的部門進行綜合考評,對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及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辦理效能以及辦事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監督;負責對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及政務服務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單位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十二)負責民眾服務熱線業務的管理指導與組織協調工作;指導民眾和企業訴求件的交辦、督辦和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和績效考核。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推進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務、財務、人事、宣傳、國有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報告、領導講話稿的起草,重大課題的政策研究和綜合調研工作;負責重要會議、接待和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局辦公會議及內部管理制度的督辦落實;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承辦工作;負責擬定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工作,指導和支持工會、團委、婦委會工作;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和發展工作;負責黨內民主與監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務工作人員的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宣傳信息工作。
(二)投資項目科。負責政府投資和企業投資建設項目的立項、用地審批、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階段的審批、備案、驗收等事項;負責涉及環境保護、城市管理、礦山資源、交通運輸等領域的審批及相關事項辦理;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三)市場服務科。負責企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涉及的商貿流通、特種設備、標準計量、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事項的許可、備案及相關資質、資格許可的辦理;負責企業名稱預先核准;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內資企業股權出質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企業有關事項備案;企業申請增補、換髮營業執照等;負責市場主體培育工作;負責與業務關聯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社會事務科。負責涉及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衛生計生、農林牧漁、司法、文物、檔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體育、民政、旅遊等領域的審批及相關事項辦理;負責與業務關聯單位的銜接、溝通、協調等工作。
(五)法規督查科。負責制定涉及行政審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建立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負責機關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審批涉及的法律、法規諮詢解釋、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處理涉及行政審批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糾紛;負責對審批服務事項的設定依據、受理要件、辦理流程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內部監督和審批案卷規範性審查;負責進駐視窗單位及人員的日常管理、考評、考核等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及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情況、辦理效能以及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工作紀律等進行監督;負責受理服務對象行政投訴,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負責對全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對行政審批及政務服務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負責諮詢引導工作;負責非即辦類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負責統一制證及證照統一送達工作;負責受理辦事申請,一次告知申請材料;負責審驗申報材料完整度,核對申請人信息並錄入審批系統;負責將接收的資料轉交相關審批業務科室;負責各入駐視窗審批事項的統一登記工作。
(六)勘查勘驗科。負責組織對進入審批程式的項目進行實地勘驗或組織、協調專家進行評審勘驗;負責評審專家庫建設;負責匯總整理勘驗或專家評審意見並轉交至相關審批業務科室;負責全局審批業務涉及中介服務機構的對接、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中介超市”管理工作。
(七)政務服務管理科(“放管服”改革協調科、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負責溝通協調區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各專題組、保障組工作;組織開展“放管服”改革重大問題調查研究;統籌研究推進全區“放管服”改革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重大政策措施,協調推動重點難點問題;指導鄉鎮“放管服”改革工作,督促各鄉鎮、區直各單位落實改革措施;承擔區政府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銜接、下放、取消、調整、目錄和辦事指南編制、審批流程等標準化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審批職能劃轉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全區統一的公共服務事項目錄、標準化工作規程和辦事指南;負責推進全區審批服務便民化和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對行政許可、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並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負責指導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工作;承擔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規制度、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推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範化、標準化;負責區級並指導鄉鎮級信用信息資料庫、共享平台和網站建設;推動信用信息的匯聚、交換、共享和套用;負責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建設和工作實施,建立誠信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城市信用建設,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工作,構建全區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擬定全區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台業務規範和技術標準;推進全區線上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推動各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打破“信息孤島”,實現互聯互通;牽頭負責政務服務數據採集、匯聚和開放共享工作,建設全區政務平台事項庫,編制公開政務數據資源目錄並及時動態更新,推進政務服務同一事項,同一編碼,同一網上技術規範;負責全區電子證照庫建設和管理;推動政務服務平台和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建設。
現任領導
局長:武姿辛
人員編制
區行政審批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股級幹部職數7 名。
科級領導職數設定另行明確。
其他事項
區行政審批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邯鄲市永年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邯鄲市永年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