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那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那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那曲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前身為那曲地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5月更名為那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那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局長:索朗央金
  • 所屬地區:那曲市
  • 成立日期:2018年5月
簡介,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責,

簡介

那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那曲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2018年5月更名為那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任領導

那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局長(主任):索朗央金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參與起草自治區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三)擬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根據管理許可權,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的審核報批工作。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擬訂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依法核發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
(六)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註冊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再評價和淘汰的初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七)組織中藥、藏藥監督管理規範的實施,監督中藥、藏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和中藥、藏藥飲片炮製規範的實施。組織中藥、藏藥品種保護制度的實施。
(八)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指導區(縣)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負責執業藥品師註冊、管理、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那曲市行署及區局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1)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保密、安全保衛和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文稿的起草、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宣傳報導、行政許可受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信息化建設和科技工作;負責對口受援、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擬定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安排,負責分配下達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
(2)食品流通科主要職責:
承擔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負責監督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相關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環節安全監督管理的規範、制度;負責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
(3)餐飲食品監管科主要職責:
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相關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的規範、制度;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掌握分析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質量抽驗計畫。
(4)藥化科主要職責:
負責藥品、化妝品生產經營和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行政許可及監管工作;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中藥材(藏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電子監管工作;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的監管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和藥物濫用監測工作;配合執行醫藥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
(5)餐飲食品生產加工監管科主要職責:
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負責藥品(含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藥用輔料)、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機構製劑等註冊工作;組織實施中藥(藏藥)品種保護制度;組織擬訂、修訂並監督實施中藥材(含藏藥材)標準、中藥飲片(含藏藥飲片)炮製規範、醫療機構製劑規範;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指導全區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技術審評認證機構業務。
(6)不良反應科主要職責:
承擔全區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藥物濫用監測及相關宣傳、培訓、信息網路維護和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藥品嚴重不良反應、藥品群體不良事件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調查和評價;開展藥物濫用流行病學調查,向相關部門通報藥物濫用監測情況;負責相關專家委員會管理工作;對地(市)監測機構進行業務指導;負責藥品上市後再評價相關工作;承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7)食品藥品稽查局職能
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稽查制度,指導、協調、監督全區稽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抽驗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的審查、審批、監測和監督工作;監督藥品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負責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承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8)藏藥審批認證中心主要職責:
承擔藏藥(含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藥用輔料)、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註冊的技術審查審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等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區藥品認證檢查員、審評專家、管理相對人培訓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審評認證業務技術諮詢工作;承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9)檢驗所主要職責:
承擔食品、藥品(函藥品包裝材料及容器、藥用輔料,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的檢驗檢測工作;參與制定並實施全區食品藥品抽驗計畫;承擔食品藥品應急檢查、委託檢查、進口藥材檢查、潔淨環境檢測及相關復驗工作;承擔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起草、修訂和技術覆核工作;承擔中成藥(藏成藥)、中藥材(藏藥材)、醫療機構製劑標準研究工作;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性、有效性及檢驗檢測人員培訓;承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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