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那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那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那曲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那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那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色尼區那曲鎮拉薩北路20號 
  • 局長:徐濤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研究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制定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政策建議。
(二)負責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制定全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鎮保障性住房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推進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切合那曲實際的住房政策,指導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監督全市公有房屋管理工作。
(四)負責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監督執行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
(五)負責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制定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和租賃、房地產評估與經紀管理、物業服務管理等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工作。
(六)負責建築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建築活動,指導監督建築市場準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等強制性標準實施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內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七)負責指導城市建設。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組織城市(鎮)總體設計、區域設計和專項設計以及建築設計工作。開展藏式傳統建築研究、保護、開發和利用工作。指導全市市政工程項目的管理和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全市建設工程防災減災的綜合管理。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設管理。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村鎮建設。擬訂全市村鎮建設發展規劃、政策、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牧區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村鎮生態環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鄉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加強鄉村建築風貌引導。指導全市重點鎮的建設。
(九)負責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組織編制城市綜合防護建設發展、人民防空建設、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重要目標防護建設等規劃。擬訂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和措施並監督實施。管理人民防空經費、物資和資產,負責人民防空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及通訊指揮系統建設等工作。
(十)負責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地方性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全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地方性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或參與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行業科技發展和建築節能、指導城鎮減排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市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積信息系統。
(十三)參與全市城市(鎮)管理的政策研究、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工作。
(十四)負責行業人才工作。制定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行業職業技術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行業執業資格制度和崗位技能鑑定制度的實施。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區域合作與交流。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要進一步強化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規劃、發展、管理職責,強化行業人居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職責,強化科技進步、綠色建築、智慧城市和行業地方標準管理職責。要指導城市管理體制創新,促進城市居住環境改善。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最大限度縮小審批和行政許可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領導分工

徐濤:那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民防空辦公室)局長(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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