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警有多義,一作邊境的警報,一作邊界的武警部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邊警
- 釋義:邊境的警報
- 其他釋義:邊界的武警部隊
- 出處:《明史·列傳七十二》
邊境的警報,邊界武警部隊,
邊境的警報
邊警亦作“ 邊儆 ”。邊境的警報。
宋·劉克莊 《再和實之》之二:“與君未得便安閒,邊警偏能惱澗槃。”
明·朱國禎 《涌幢小品·唐先生》:“然世廟實以邊儆懷怒,托此為詞。”
《明史·列傳七十二》:“尚書馬文升以大同邊警,餉饋不足,請加南方兩稅折銀。”
鄭觀應 《盛世危言·鐵路上》:“偶有邊警,徵兵籌餉,朝發夕至,則糧台可省,兵額亦可酌裁。”
邊界武警部隊
邊警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門管理的部隊。
邊防部隊主要擔負邊境檢查、邊境治安管理和部分地段的邊界巡邏、打擊偷渡以及海上緝私,由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管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雲南、西藏、甘肅、新疆等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有公安邊防總隊(公安邊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