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鹽課之一, 為長蘆所征場課名目之一。其制始於明。時灶戶按丁征鹽,商人納糧於邊,給銀報支,是謂邊鹽。 基本介紹 中文名:邊布時代:清代屬性:鹽課之一制始於:明 因有的場距邊較遠,商人不願赴場支領,遂令以八百斤鹽折交布三丈三尺,後改徵銀三錢,是謂布鹽,遂有邊布之稱。清長蘆邊布歲額十五兩二錢五分。雍正年間,場課亦行攤丁入地徵收之法,而長蘆之邊布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