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官記(hái guān jì)以清朝揭陽縣令魯亮才為民得官、舍官、還官的事跡為原型的潮劇劇目,曾獲第十屆廣東省藝術節劇本一等獎、劇目一等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還官記
- 拼音:hái guān jì
- 原型:清朝揭陽縣令魯亮得官舍官還官
- 劇種:潮劇劇目
- 獎項:廣東省藝術節劇本一等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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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簡介
潮劇《還官記》劇情:清朝年間,廣南境內連年久旱,農田乾涸,莊稼曬死,民不聊生。總督田文進幕下小吏魯亮才因提出“開渠引灌,興修水利”而被田所器重,而吉陽縣令李寬因衣冠不整、遲遲到會引起田文進的不滿。在場的另一小吏蘇能見狀心生邪念,會後便花錢僱人寫信誣告李寬“又貪又酷”,並命其表妹王艷嬌(田之小妾)勸說田文進罷免李寬,企圖取而代之。田文進雖誤信讒言罷了李寬之職,卻不聽其妾之言,命魯亮才赴吉陽縣接任縣令。總督收到大量控告吉陽縣令李寬信件,田誤信幕下蘇能饞言,命魯亮才赴吉陽縣罷免李寬之職,並接任吉陽縣令。魯亮才赴任途中,親眼看到吉陽境內莊稼一片茂盛,又看到李寬與百姓在工地一起勞作,對李寬“貪酷”產生疑惑。隨後,魯亮才隨李寬回到衙內,月夜之下對飲共敘衷情,聊表心跡。魯亮才根據自己所見所聞,斷定李寬被人誣陷,因而捨棄自己當官的機會,回到督府為李寬鳴冤。不料被總督責令三天內“查清李寬冤案”。魯亮才離開督府回到家中,言明沒罷李寬之職、沒任吉陽縣令的情況,又受妻子劉翠花一番責備。在內外交困之際,魯母站出來支持魯亮才,鼓勵魯亮才查案,“查得出就查,查不出就回老家”。而後魯亮才在隨從張柱配合下,查清李寬冤案。李寬保住吉陽縣令之職,魯亮才受到總督獎賞,蘇能被懲治。
魯亮儕
魯亮儕
[原文](選自《小蒼山房文集 書魯亮儕事》)
魯字亮儕,奇男子也。田文鏡督河南,嚴,提、鎮、司、道以下,受署惟謹,無游目視者。魯效力麾下。
一日,命摘中牟李令印,即攝中牟。魯為微行,大布之衣,草冠,騎驢入境。父老數百扶而道苦之,再拜問訊,曰:“聞有魯公來替吾令,客在開封知否?”魯謾曰:“若問云何?”曰:“吾令賢,不忍其去故也。”又數里,見儒衣冠者簇簇然謀曰:“好官去可惜,伺魯公來,盍訴之?”或搖手曰:“咄!田督有令,雖十魯公奚能為?且魯方取其官而代之,寧肯捨己從人耶?”魯心敬之而無言。至縣,見李貌溫溫奇雅。揖魯入,曰:“印待公久矣!”魯拱手曰:“觀公狀貌、被服,非豪縱者,且賢稱噪於士民,甫下車而庫虧何耶?”李曰:“某,滇南萬里外人也。別母,游京師十年,得中牟,借俸迎母。母至,被劾,命也!”言未畢,泣。魯曰:“吾暍甚,具湯浴我!”徑詣別室,且浴且思,意不能無動。良久,擊盆水誓曰:“依凡而行者,非夫也!”具衣冠辭李,李大驚曰:“公何之?”曰:“之省。”與之印,不受;強之曰:“毋累公!”魯擲印鏗然,厲聲曰:“君非知魯亮儕者!”竟怒馬馳去。合邑士民焚香送之。
至省,先謁兩司告之故。皆曰:“汝病喪心耶?以若所為,他督撫猶不可,況田公耶?”明早詣轅,則兩司先在。名紙未投,合轅傳呼魯令入。田公南向坐,面鐵色,盛氣迎之,旁列司、道下文武十餘人,睨魯曰:“汝不理縣事而來,何也?”曰:“有所啟。”曰:“印何在?”曰:“在中牟。”曰:“交何人?”曰:“李令。”田公乾笑,左右顧曰:“天下摘印者寧有是耶?”皆曰:“無之。”兩司起立謝曰:“某等教飭亡素,至有狂悖之員。請公並劾魯,付某等嚴訊朋黨情弊,以懲余官!”魯免冠前叩首,大言曰:“固也。待裕言之:裕一寒士,以求官故,來河南。得官中牟,喜甚,恨不連夜排衙視事。不意入境時,李令之民心如是,士心如是,見其人,知虧帑故又如是。若明公已知其然而令裕往,裕沽名譽,空手歸,裕之罪也。若明公未知其然而令裕往,裕歸陳明,請公意旨,庶不負大君子愛才之心與聖上以孝治天下之意。公若以為無可哀憐,則裕再往取印未遲。不然,公轅外官數十,皆求印不得者也,裕何人,敢逆公意耶?”田公默然。兩司目之退。魯不謝,走出,至屋霤外;田公變色下階,呼曰:“來!”魯入跪。又招曰:“前!”取所戴珊瑚冠覆魯頭,嘆曰:“奇男子!此冠宜汝戴也。微汝,吾幾誤劾賢員。但疏去矣,奈何!”魯曰:“幾日?”曰:“五日,快馬不能追也。”魯曰:“公有恩,裕能追之。裕少時能日行三百里;公果欲追疏,請賜契箭一枝以為信!”公許之,遂行。五日而疏還。
中牟令竟無恙。以此魯名聞天下。
評新編潮劇
中國人向來有著清官情結,像唐朝的狄仁傑,宋朝的包文拯,歷來都為民間百姓所頌揚。2008年11月26日,揭陽市潮劇團參加廣東省第十屆藝術節的時候則為我們帶來了另一個清官李寬。不過,這齣戲裡要說的不是清官如何斷案,而是從另外一個側面深層次反映民間百姓的的清官情懷,這種情懷集中體現在一個衙門書吏身上,這個書吏叫做魯亮才。
魯亮才祖輩也曾當官,但是到了他這一代,門庭蕭條,他只能勉強到衙門去當個書吏餬口了。無論從重振門風,改變生活現狀,或者再大一點的口號——為民掌權辦事,魯亮才都有一個當官的夢。終於有一天,機會落在他身上。有人告發吉陽縣縣令李寬為官貪酷,上司震怒,派他前往吉陽縣辦兩件事:一是將李寬革職,二是頂任吉陽縣令。魯亮才興沖衝來到吉陽縣,但是眼前情景卻讓他躊躇起來:大旱之年,吉陽縣卻在李寬率領下,修水渠保豐收;李寬為修水渠,親身投入,不顧自己家庭困苦,捐了俸祿;吉陽縣全境百姓對李寬深為愛戴……清官抑或貪官?一番調查之後,魯亮才發現自己要革職的官員卻是一個清官,革與不革?在一番心靈的掙扎之後,良知占了上風,魯亮才決定不革李寬的官,而且還回去為他保官。
《還官記》一劇中有兩處高潮,一處是魯亮才與李寬月下對飲,彼此傾吐肺腑之言,魯亮才面對是否罷免李寬之官的選擇,內心備受煎熬,舞台上通過幻覺,將魯亮才心中看不到的掙扎立體地展現在觀眾面前。第二處高潮是魯亮才為李寬保官不成,受上司斥責,心灰意冷回到家裡。魯妻聞說魯亮才不但不革李寬的官,反而回來為他保官,而且為了保李寬的官,自己也被逼進了即將丟職的絕境,她心中又氣又惱,吵鬧起來,而魯母藏身一旁聽聞一切之後,卻表現出了波瀾不驚的大度,她不但不責怪兒子,還為自己兒子的義舉叫好,告訴媳婦,這種義舉要作為一種家風,在魯家世代傳揚下去。非但這樣,她還告訴魯亮才,要遵照上司的命令,清查出背後誣告的小人,即使在限期之內查不出,大不了就回歸故里。最後的這一處高潮很能激起現場觀眾的共鳴,舞台上的魯母一席話不止對兒子說,也對全體的觀眾說:官場的勢利輩要杜絕,為民掌權的清官要扶持!這給了魯亮才莫大的精神支持,在一番細察之下,順藤摸瓜,從寫狀人的筆跡入手,查處了幕後的黑手,保住了李寬之職。
這是官場上一樁拾物不貪的美談。魯亮才之舉,在某些削尖腦袋也要往官場鑽的人看來無非是一種白痴行為。但《還官記》告訴你,這種行為並不白痴,而且是大大的義舉。劇中藉助魯母之口道出了這種社會正理所在,在物慾橫流的經濟社會,發人深思。《還官記》中的“還官”正蘊含了這樣兩層意思:保住李寬即將丟失的官、避免冤假錯案,同時還了老百姓一個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