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姑娘是苗族婚姻習俗。又稱還種。流行於川東南苗族地區。 當地習俗,把姑家女兒嫁給舅家為媳看作是姑姑出嫁的一種賠償,故稱。按慣例,姑家的大女兒必須嫁給舅家兒子,稱作還娘頭。如果舅家無子,外甥女出嫁也得徵求舅舅的同意,並要向舅家送一筆外甥錢。該習俗現已有很大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