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地震系統地震應急期信息服務聯動規程

為充分發揮信息在地震應急中的作用,加強省、市、縣應急期間信息交流與溝通,實現省、市、縣地震應急聯動及時、高效、協同、有序,切實提升我省地震應急處置能力,制定本規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地震系統地震應急期信息服務聯動規程
  • 制定目的:充分發揮信息在地震應急中的作用,加強省、市、縣應急期間信息交流與溝通,實現省、市、縣地震應急聯動及時、高效、協同、有序,切實提升我省地震應急處置能力
一、適用範圍及啟動條件
當我省及周邊發生M≥4.0級(瀋陽、大連市市區發生M≥3.0級)地震時,啟動本規程,省、市、縣地震局或地震主管部門、地震台站按照本規程報送地震應急信息,啟動應急服務。
二、地震應急信息與服務內容
(一)省地震局提供的信息與服務
1.地震速報信息:主地震、餘震速報信息。
2.應急回響級別及領導指示信息:啟動回響級別、領導指示、批示。
3.地震趨勢判定信息:震後趨勢會商意見。
4.地震災區基本信息:地震災區人口、經濟、房屋狀況;災區的地質構造、歷史地震、歷史地震災害情況;災區的地形地貌以及其它自然地理信息等。
5.地震災情及快速評估結果:災害預評估及快速評估結果;災情信息,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房屋建築破壞、生命線工程破壞、次生災害、重大工程及關鍵部門破壞情況等災情信息。
6.救援需求預測及輔助決策信息:應急救援輔助決策建議,應急救援決策、應急救援現場急需的隊伍、裝備、物資等,現場救援存在的困難等。
7.應急救援與處置信息:人員搜尋與救治情況,救援力量投入與分配,救援物資、資金投入,生命線搶修、次生災害監控處置,地震監測,災民安置等。
8.地震應急宣傳服務:當省局啟動Ⅲ級應急回響後,開展地震現場應急宣傳工作。
(二)市、縣地震局或地震主管部門提供的信息與服務
1.地震災害信息: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房屋建築破壞情況等。
2.救災需求信息:應急救援現場急需裝備、物資等,存在的困難等。
3.應急保障服務:現場指揮部選址、救援協調、後勤保障等服務。
4.地震輿情監控信息:地震應急期輿情監控、處置結果及動態跟蹤情況等。
5.地震現場應急宣傳信息:地震應急宣傳場次、宣傳手段、宣傳品投放量、宣傳效果等。
6.巨觀觀測信息:地震應急期應啟動巨觀異常零報告制度,巨觀異常形成報告,包括文字敘述、現場圖片和初步判定等信息。
(三)地震現場工作隊提供的信息與服務
1.災情信息:現場獲取的災情信息,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房屋建築破壞情況、生命線工程破壞情況、次生災害情況,重大工程、關鍵部門破壞情況等災情信息。
2.應急救援與處置信息:人員搜尋與救治情況,救援力量投入與分配,救援物資、生命線搶修、次生災害監控處置,地震監測,災民安置等。
3.救援需求信息:應急救援現場急需的隊伍、裝備、物資等,現場救援存在的困難等。
三、地震應急信息與服務平台
(一)視頻會議
省地震局與有視頻會議的市地震局聯通,通過視頻會議提供各種信息。
(二)區域網路FTP平台
通過區域網路FTP,建立報送信息目錄,實時共享應急信息。
(三)微信、QQ平台
建立“遼寧省地震局應急工作群”微信群,“遼寧地震應急”QQ群,省局、市、縣局、現場工作隊可通過微信群、QQ群傳送相關應急信息、實現多方共享,互聯互通。
(四)電話
座機、手機、衛星電話溝通傳遞應急信息。
四、報送要求及流程
(一)應急救援處牽頭建立應急信息FTP報送平台、遼寧省地震局應急工作微信群,遼寧地震應急QQ群,構建信息報送渠道
(二)地震發生後,地震監測中心10分鐘內,以12322簡訊速報平台報送震情信息;預報研究中心中心3小時內給出會商意見,局領導審核後,上傳區域網路FTP
(三)應急救援中心負責省局應急信息產出、收集、整理、報送
1.地震發生後,應急中心10分鐘內開啟視頻會議系統,30分鐘內與災區市局聯通,相互通報震情、災情及其它地震應急信息。
2.應急中心20分鐘內產出災區基本信息、預評估結果,並上傳FTP平台、遼寧省地震局應急工作微信群、遼寧地震應急QQ群。地震預測信息涉密,應只上傳FTP平台,市縣地震局通過區域網路登錄獲取。
3.根據災情信息,及時修正預評估結果,並及時上傳各信息平台。
4.震後30分鐘內編寫第一期災情簡報,3天內每3小時至少發一次災情簡報,此後每天至少發一次,重要災情隨時上傳,直至應急期結束。
5.震後3天每6小時至少編寫一次救援處置情況、救援需求報告,此後每天至少編髮一次,重要災情隨時上傳,直至應急期結束。
6.震後每天至少一次應急信息通報,報告當天震情、災情、領導批示、指示、救援情況、救援需求等信息。
(四)各市地震局負責匯總本轄區地震應急信息,並及時上傳,縣地震局或地震主管部門、地震台站獲取地震應急信息立即報送相關平台
1.具有視頻會議市局在本轄區或鄰區發生地震後30分鐘內開啟並同省局聯通視頻會議,相互通報震情、災情。
2.震後30分鐘內編寫第一期災情簡報,3天內每6小時至少發一次災情簡報,此後每天至少發一次,重要災情隨時上傳,直至應急期結束。
3.震後3天每天至少一次救援處置情況、救援需求報告,重要災情隨時上傳,直至應急期結束。
4.震後每天至少一次應急信息通報,報告當天震情、災情、領導批示、指示、救援情況、救援需求等信息。
5.現場保障服務在與省局現場工作隊溝通,按要求提供服務。
(五)現場工作隊以簡報、訊息、圖片等形式報送現場地震應急信息
1.現場工作隊通訊保障組在到達地震現場30分鐘內開啟視頻會議系統,與後方指揮部通報災情。
2.3天內每3小時至少編寫一次災情簡報,此後每6小時至少發一次,重要災情隨時上傳,直至地震現場工作結束。
3.震後3天每6小時至少一次救援處置情況、救援需求報告,此後每天至少發一次,重要災情隨時上傳,直至地震現場工作結束。
4.震後每天至少一次應急現場通報,報告當天震情、災情、領導批示、指示、救援情況、救援需求等信息。
5.現場工作隊各組或工作小組每到一地(以自然村或社區為單位)至少報一次本地災情、救援情況等信息,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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