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瀋陽鐵路運輸分院

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瀋陽鐵路運輸分院

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瀋陽鐵路運輸分院位於瀋陽市和平區,是國家設立的專門檢察機關,為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的直屬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瀋陽鐵路運輸分院
  • 辦公地址:陽市和平區勝利北大街2號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實施,負責文字綜合和相關檔案文稿起草審核工作,處理檢察信息,編髮內部刊物,負責領導同志批辦事項督查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和特約檢察員聯繫工作。
(二)第一檢察部--負責由本院辦理的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職務犯罪、經濟犯罪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抗訴,開展相關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以及相關案件的補充偵查,辦理本院管轄的相關刑事申訴案件,開展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第二檢察部--負責對監管場所等執法活動的監督,對刑事判決、裁定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羈押和辦案期限的監督,羈押必要性審查,辦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負責對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偵查。
(四)第三檢察部--負責辦理向本院申請監督和提請抗訴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審查、抗訴,承辦對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對審判監督程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審判程式中審判人員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對民事、行政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開展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辦理本院管轄的民事、行政申訴案件。負責辦理法律規定由本院辦理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和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負責對瀋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的公益訴訟案件,派員出席法庭,依照有關規定提出檢察建議,辦理本院管轄的公益訴訟申訴案件。
(五)第四檢察部--負責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訴,承辦本院管轄的國家賠償案件和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負責12309檢察服務中心工作。
(六)綜合業務部--負責案件的統一受理流轉、辦案流程監控、涉案財物監管、法律文書監管、案件信息公開,組織辦案質量評查、業務考評、隊伍考評和業務統計分析研判,組織指導人民監督員工作,指導沈鐵檢察機關統一業務套用系統的套用。指導並組織開展檢察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司法體制改革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承擔檢察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本院發出檢察建議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七)檢務督察室--承擔對沈鐵檢察機關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規定、決定的情況進行巡察督察,承擔檢察官懲戒有關工作,承擔內部審計工作。
(八)檢察技術信息處--負責對本院辦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技術協助,負責檢察信息網路建設和維護,負責沈鐵檢察機關通信網路系統的管理。
(九)司法警察支隊--負責指導沈鐵檢察機關司法警察工作,管理司法警察的警用裝備,組織司法警察參與辦案工作和有關警務活動。
(十)計畫財務裝備處--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沈鐵檢察機關財務和裝備發展規劃,負責院機關財務管理和預算執行監督,負責院機關並指導所轄基層鐵路運輸檢察院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沈鐵檢察機關服裝、警用車輛牌照、武器彈藥等管理工作,負責院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負責機關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政治部綜合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沈鐵檢察機關黨的建設及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負責指導所轄基層鐵路運輸檢察院建設,負責沈鐵檢察政治工作的綜合調研、政策研究並提出意見建議,負責沈鐵檢察機關機構編制、表彰獎勵、司法警察警銜評授等工作,負責所轄基層鐵路運輸檢察院人員招錄管理等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協同省檢察院主管部門有關處室管理和考核所屬基層鐵路運輸檢察院除檢察長以外的其他領導班子成員,負責提請省人大任免相關人員法律職務工作,負責沈鐵檢察機關相關檢察官擇優選升、優秀年輕幹部選育管用相關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處合署辦公。
(十二)宣傳教育處--負責指導沈鐵檢察機關宣傳思想、意識形態和檢察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沈鐵檢察機關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負責指導沈鐵檢察機關信息和新聞發布工作。組織指導沈鐵檢察機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沈鐵檢察專家和檢察人才工作,負責指導沈鐵檢察機關幹部隊伍建設。

現任領導

姚濤: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瀋陽鐵路運輸分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
王旭光: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瀋陽鐵路運輸分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王福久:遼寧省人民檢察院瀋陽鐵路運輸分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三級高級檢察官
孫路遙:副檢察長
田銳: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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