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和調整第四批行政審批項目和取消第二批年檢項目的決定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省委十屆二次會議精神,進一步最佳化我省發展環境,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省政府決定再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62項。其中,取消45項,調整8項,下放管理層級9項。同時取消16項年檢項目。省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落實工作,切實加強監督和管理,嚴禁擅自保留或變相審批已取消或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各市政府要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取消、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銜接工作,為遼寧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營造寬鬆和諧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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