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十四五”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

《遼寧省“十四五”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是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1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47號)和《遼寧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有關規劃,結合遼寧實際制定的規劃。由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12月29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十四五”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
  • 印發機關: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1年12月29日
  • 發文字號:遼政辦發〔2021〕37號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政策解讀,

印發信息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十四五”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的通知
遼政辦發〔2021〕37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遼寧省“十四五”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29日

規劃全文

遼寧省“十四五”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社會保障是民生安全網。為推進“十四五”時期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全面建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1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47號)和《遼寧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等有關規劃,結合遼寧實際,制定本規劃。
第一章 發展環境和總體要求
第一節 發展環境
  “十三五”時期,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民生為本、就業優先工作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狠抓落實為保障,擔當作為,攻堅克難,全面完成“十三五”時期各項目標任務,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為“十四五”時期高質量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連續出台和加快落實一系列積極的穩就業、促就業舉措,創新實施83項重大舉措,打出政策組合拳,惠及職工1260.1萬人次,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對就業的嚴重衝擊。就業規模穩步增長,全省城鎮新增就業228.4萬人。就業結構持續最佳化,就業方式更加多元,開展職業技能培訓410.1萬人次,576.7萬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扶持創業帶頭人6.5萬人、帶動就業38.8萬人。重點群體就業總體穩定,失業率保持在合理區間,高校畢業生歷年總體就業率均達到90%以上,幫助49.2萬就業困難人員和291.1萬失業人員就業,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殘疾人和女性勞動者權益得到保障。
  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形成。規範企業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有效解決養老金髮放歷史遺留問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基本完成,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合併實施,失業保險全面實現市級統籌、省級調劑,工傷保險實現省級調劑,各項社會保險參保總量9215餘萬人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障待遇水平穩步提高,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分別達到2722元、4579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達到113元/人/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550元/年,失業保險金月人均發放標準達到1511元,一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分別達到2605元/月、2037元/月、1193元/月。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調整機制基本建立,社會救助制度更加健全,城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分別達到672元/人/月、5558元/人/年,城市、農村特困人員月人均供養標準分別達到1072元、670元,集中、散居供養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分別達到1920元/人/月、1468元/人/月。
  公共服務能力顯著提升。覆蓋城鄉、全方位、均等化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初步形成,全省線上線下舉辦各類招聘會1.7萬場,人力資源市場和創新創業活力充分釋放。社會保險經辦服務進一步最佳化,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和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結算更加順暢,社會保障卡發行3824萬張。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加快發展,城市、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100%、61.7%。健全就業失業監測、失業風險防範機制,建立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社保基金風險防控體系,規模性失業、養老金支付等重大風險得到有效化解。信息化基礎服務能力顯著增強,省級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全面上線,金保工程實現部省市縣鄉五級互聯,就業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實現“一網通辦”。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遼寧實現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極為關鍵的五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為實現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根本保證。遼寧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加快構建,新產業新技術蓬勃發展將有助於拓展新職業新崗位,促進社會保險基金可持續發展。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帶來巨大發展機遇,新的就業增長點持續湧現。數字遼寧建設將帶動就業和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精準化、便捷化水平全面提升。
  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遼寧振興發展結構性、體制性、周期性問題相互交織,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帶來的多方面、深層次影響,全省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仍面臨著諸多矛盾、問題和挑戰。經濟結構、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不快,新的就業增長點沒有系統形成;人口結構與經濟結構深度調整,產業轉型升級、技術進步對勞動者技能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就業難”與“招工難”並存,結構性就業矛盾更加突出;城鎮就業壓力依然較大,促進重點群體就業任務艱巨,困難群體援助難度加大,規模性失業風險不容忽視;靈活就業人員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亟待加強;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反映我省深度老齡化社會的走勢仍將延續,擴面征繳空間逐步縮小,防範養老金支付風險任務依然較重,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面臨挑戰;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與人民民眾的期待尚有差距。必須深刻認識“十四五”時期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深入分析面臨的各種挑戰和風險,不斷開創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新局面。
第二節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東北振興系列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緊緊圍繞數字遼寧智造強省建設、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帶兩區”區域發展新格局等發展要求,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擴大就業容量,努力提升就業質量,著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切實防範和有效化解規模性失業風險,切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健全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體系,防範和化解各類風險,維護社會保障基金安全,提升經辦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增進民生福祉,推動全省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
  重點把握以下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緊密結合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實際,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先目標,努力完成民生保障部門承擔的各項任務,助力實現遼寧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
  堅持人民至上、民生為本。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從解決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加強改進就業和社會保障領域公共服務,通過人人參與、人人盡力實現人人共享,讓振興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發展。聚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總目標,把深化改革作為治本之策,把創新驅動作為第一動力,把握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律,將改革創新精神貫穿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不斷推動政策、制度改革創新,最大限度激發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協調。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針對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和短板、弱項,加強政策引領,集中攻堅克難,統籌不同群體利益關係,兼顧地區發展差異,增強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促進政策之間的銜接平衡,推進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協調發展。
  堅持踐行法治、維護公平。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法治建設,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發展,實現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以制度公平保障民眾權利公平,以政策落實保證民眾權利實現,努力維護和平衡好各類群體的權益。
第三節 主要目標
  緊緊圍繞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全力推進統籌城鄉、覆蓋全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作為改革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有力支撐,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經濟成長和產業結構不斷最佳化,就業創業政策供給及時、精準、有力,城鎮新增就業21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保持在5.5%左右,重點群體就業基本穩定。勞動者求職創業更加便捷,社會性流動更加順暢,勞動力市場供求基本平衡。勞動報酬提高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基本同步,勞動權益保障進一步加強,勞動關係更加和諧穩定。勞動者技能素質不斷提升,高技能人才隊伍穩步擴大。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環境更加最佳化,政策服務體系更加完備,帶動高質量就業能力更加凸顯。就業領域風險監測預警和應對處置機制不斷健全,失業風險有效控制,困難群體得到及時幫扶,就業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全省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就業質量穩步提升。
  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鞏固和完善企業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現與全國統籌有機銜接,健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促進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互補銜接,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實現失業保險省級統籌,規範工傷保險省級調劑金制度。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穩步提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建立健全退役軍人撫恤補助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增長機制,維護社會保障基金安全,確保養老金等各項社會保障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公共服務能力持續提升。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最佳化社會保險經辦流程和服務規範,提升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提高醫療保障經辦服務質量,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提升社會優撫服務水平,加強基本養老服務質量。實現不同層級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均等化、城鄉區域人群均等享有公共服務,公共服務標準化、智慧化水平顯著提升。深化大數據套用,數據共享機制更加完善。加強信息化平台建設,提高信息化支撐水平。深化社會保障卡“一卡通”套用,提供便捷高效的民生保障服務。
專欄1“十四五”時期主要指標
指標名稱
2020年
2025年
年均/累計
屬性
一、就業
1.城鎮新增就業人數(萬人)
45.2
>〔210〕
預期性
2.城鎮調查失業率(%)
5.8
5.5左右
預期性
3.城鎮就業占比(%)
66.38
>66.5
預期性
4.脫貧人口務工規模(萬人)
15.6
>13
預期性
5.全員勞動生產率增長(%)
6左右
預期性
6.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人次(萬人次)
94.2
〔150〕
預期性
7.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
11.3
約束性
二、社會保障
8.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2049.1
2081
預期性
9.其中: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1832.8
1864
預期性
10.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216.3
217
預期性
11.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
95左右
穩定在
95以上
約束性
12.失業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677
687
約束性
13.工傷保險參保人數(萬人)
807.1
810
約束性
14.城鄉低保標準比例(倍)
1.45
1.3
預期性
15.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發放率(%)
100
預期性
三、公共服務
16.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萬人)
3824
3940
預期性
註:〔〕內為五年累計數。
第二章 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第一節 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
  樹立就業優先導向。持續完善就業政策體系,建立面向各類市場主體和勞動者的集成化政策包,適時適度調整最佳化政策執行標準、範圍和期限,兼顧時效性、精準度和覆蓋面。加強就業政策與產業、投資、財政、金融、消費、教育、區域等政策的協調聯動,優先投資崗位創造多的項目,優先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行業產業,培育新的就業增長極。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完善高水平開放型現代經濟體系,擴大遼寧在國內國際雙循環中互促式發展,持續促進消費、增加有效投資拉動就業,通過保市場主體保就業。健全就業影響評估機制,明確重要產業規劃帶動就業目標,實施省級重點項目投產達效與促進就業精準對接,強化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完善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和重點就業任務完成情況督查考核機制。按規定開展就業創業先進獎評選活動,總結推廣典型經驗。
  推進智造強省促進就業。全力做好改造升級“老字號”、深度開發“原字號”、培育壯大“新字號”三篇大文章,加快裝備製造業等優勢產業數字賦能,推動石化、冶金等產業規模化、精細化、高級化發展,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工程,打造更多製造業就業增長點。實施製造業降本減負行動,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製造業中長期投資,提升製造業盈利能力,提高從業人員收入水平,增強制造業就業吸引力。提升產業鏈自主可控和本地配套能力,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和職業技能培訓深度融合,促進制造業產業鏈、創新鏈與培訓鏈有效銜接。提高技能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質量,增強核心競爭力。
  發展數字經濟帶動就業創業。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位化,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催生更多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層次就業需求。支持數字產業全鏈條發展,培育具有較強影響力的數字產業集群。深入實施“上雲用數賦智”行動,加快數位技術全方位、全鏈條賦能,利用數位化場景牽引技術創新、拓展市場空間,創造更多數字經濟領域就業機會。建立符合保密、平等和激勵三大原則的數據管理制度,提高數據質量和規範性,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與數據相關利益,保障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規範健康發展平台經濟、共享經濟、數字商務、主播經濟,加快服務業數位化改造和轉型升級,建設電商直播示範基地,帶動更多勞動者依託平台就業創業。
  提高“一圈一帶兩區”就業承載能力。鞏固瀋陽、大連要地要領地位,突出雙引擎作用,提升城市發展能級和綜合競爭力,開拓高質量就業新領域。加快建設瀋陽現代化都市圈,加強產業體系協同創新,推進公共服務便利共享,推動一體化就業服務。推進遼寧沿海經濟帶開發開放,高質量創建遼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建成產業結構最佳化先導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先行區,厚植就業創業沃土。支持遼西北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加快推進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構建遼寧開放合作西門戶和新增長極,推動就業機會向遼西北擴散。依託遼東地區豐富的森林資源和優質水資源,發展生態經濟和全域旅遊,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發展現代服務業增加就業。最佳化發展布局,建設高水平服務業集聚區,推進服務業標準化、品牌化建設,為勞動者就業提供更大空間和更多選擇。聚焦產業轉型升級需求,促進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支持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外包創新發展。增強服務業對先進制造業和現代農業的支撐作用,鼓勵套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推動服務業融合發展,促進各種形式的商業模式、產業形態創新。突出民生導向,著力提高生活性服務業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和品質化水平,持續完善商貿流通體系,加快家政、育幼、養老等社區生活服務業高品質和多樣化升級,引導夜經濟、冰雪經濟、便民生活圈等健康發展,穩定拓展社區超市、便利店、社區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崗位,充分釋放服務業就業容量大的優勢。
  全面促進消費擴大就業。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提升全民健康水平,鞏固提升消費者信心。順應消費升級趨勢,最佳化消費供給,壯大生活服務消費,挖掘新興消費潛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費,激發城鄉消費活力。提升傳統消費,培育新型消費,鼓勵發展“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等新消費模式,支持平台企業建設線下優選產品體驗店。加強文旅體育、醫療健康、養老托育等消費提質擴容。發展“首店經濟”和“首發經濟”,支持瀋陽、大連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為擴大就業提供堅實支撐。
  不斷拓展農業就業空間。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強資源整合、政策集成,構建農業全產業鏈,提升農業價值鏈,吸引農村勞動力在農業前端、後端和農村內部就業。實施農民合作社規範提升行動、家庭農場培育計畫和高素質農民培育計畫,積極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推動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培植基地、提供平台、激發動力。扶持一批龍頭企業牽頭、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跟進、廣大小農戶參與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促進要素流動和資源整合,發揮整體優勢,提高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民就業增收。
  扶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穩定發展吸納就業。完善促進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發展和用工的制度環境、政策體系,依法依規持續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稅費優惠政策,推動降低用能、用網、物流成本。繼續實施援企穩崗幫扶,減輕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負擔,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增強就業崗位創造能力。最佳化中小微企業發展生態,嚴格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取消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支持勞動者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發展供應鏈金融,降低中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加強各地區與全國“信易貸”平台互聯互通,拓展中小微企業融資空間,規範金融組織及中介服務機構收費行為,進一步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引導小微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之路,加大獎勵支持力度,鞏固提升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主力軍”作用。
  促進特殊類型地區就業創業。建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統籌各類政策資源,強化後續幫扶,支持省內脫貧地區因地制宜發展吸納就業效果好的富民產業。支持欠發達地區、邊境地區等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加快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推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積極培育接續替代產業,完善就地就近就業配套設施,做好邊民、少數民族勞動者和失地農民、停產企業員工等困難群體就業幫扶。
  縣鄉村聯動發展拉動就業。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戰略有效銜接,推動縣鄉村聯動發展,促進產鎮融合、產村一體,打造“一縣一業”“一鄉一特”“一村一品”經濟圈,做好產業和就業幫扶。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以差異化、特色化發展為方向,加快補齊縣域經濟短板。推進縣鄉村公共服務一體化,強化縣域綜合服務能力,吸引各類生產要素向縣城流動聚集,擴大縣城就業需求。加強鄉鎮綜合服務功能,增加生產生活要素供給,為發展產業、帶動就業創造良好條件,把鄉鎮建設成服務農民、拉動農村勞動力就業的區域中心。建立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模式,豐富鄉村經濟業態,延長現代農業產業鏈,打造鄉村產業供應鏈,培育鄉村就業增長極。
第二節 促進重點群體充分就業
  堅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作為重中之重。結合遼寧創新驅動發展布局、產業結構和經濟結構調整、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創造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髮揮專長和智力優勢的知識技術型就業崗位。加強職業生涯教育和就業創業指導,從社會、學校、家庭等層面培育大學生正確的就業觀、擇業觀,推動高校畢業生積極理性就業。統籌實施“三支一扶”計畫等基層服務項目,暢通基層成長發展通道,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遼西北、艱苦邊遠地區和民生急需領域、縣域基層、中小微企業就業創業。圍繞鄉村振興戰略、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服務鄉村建設行動、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和基層治理、區域生態治理,擴大基層教育、醫療衛生、社區服務、農業技術、節能環保、生態有機等領域就業空間。鼓勵有意願、有能力的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按規定給予資金、場地和技術等多層次支持。健全校內校外資源協同共享的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多元化服務機制,將留學回國畢業生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範圍。加強職業生涯教育、就業創業指導和就業實習見習實踐組織,開展高質量職業技能培訓,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實施常態化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密集組織線上線下就業服務活動,定期舉辦行業性、區域性、專業性專場招聘,加強戶籍地、求職地、學籍地政策服務協同,推送政策服務清單,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強化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斷線就業服務,建立實名制幫扶台賬,精準援助困難高校畢業生。選樹推薦“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組織開展學習宣傳活動。
  重視做好城鎮青年就業工作。聚焦城鎮青年,完善就業支持體系。在推動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中,開發更多適合城鎮青年的就業崗位,帶動更多城鎮青年到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領域就業創業。對接產業最佳化布局、區域協調發展和重點行業企業人才需求,完善人力資源需求發布、要素配置、協同發展機制,支持城鎮青年到人才緊缺領域就業。發揮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產業企業園區、青年之家、青年活動中心等各類平台作用,支持城鎮青年參加職業指導、職業體驗、創業實踐、志願服務等活動。探索組織青年參加職業訓練營、就業訓練工場。打造適合城鎮青年特點的就業服務模式,暢通信息服務渠道,提高擇業精準度。實施青年就業啟航計畫,對城鎮長期失業青年開展實踐引導、分類指導和跟蹤幫扶,促進其進入市場就業創業。為城鎮困難失業青年提供就業援助。
  加強退役軍人就業保障。科學制定退役軍人安置計畫,改進崗位安置辦法,落實安置政策,壓實屬地責任,規範接收安置程式,提高安置質量。最佳化安置方式,探索市場化安置改革,實現多渠道、多元化安置。推廣“直通車”式安置,健全“陽光安置”工作機制。引導退役軍人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城鄉基層特別是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建功立業。加強各種安置方式統籌協調,強化政策制度銜接。將退役軍人按規定納入現有就業服務、教育培訓等政策覆蓋範圍。探索推開“先入校回爐、再就業創業”的模式,鼓勵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高職學校,落實招收、培養、管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適時調整退役軍人就業崗位目錄。加強與工會、工商聯、企業聯合會等資源合作,拓展崗位信息獲取路徑和渠道,挖掘更多適合退役軍人的就業崗位,促進退役軍人到民營企業就業。注重從退役軍人黨員中培養選拔村黨組織書記,推動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整體最佳化提升。引導有資金、有技術、懂市場、能創新的退役軍人到鄉村重點產業創業就業。建立完善退役軍人就業實名台賬,強化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就業服務功能,及時提供職業介紹、創業指導等針對性服務。
  有序組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開展省內外、區域間勞務協作,健全勞務輸入集中區域與勞務輸出省份對接協調機制,加強勞動力跨區域精準對接,發展勞務組織和經紀人,有序組織輸出地農村勞動力外出務工。結合當地優勢培育、創建、發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規模的勞務品牌。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範縣創建活動。立足縣域經濟和鄉村產業發展,為農村勞動力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崗位。鼓勵引導重大投資項目、各類基礎設施建設實施單位積極吸納更多當地農村勞動力參與。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擴大以工代賑方式,廣泛組織當地農村勞動力,優先吸納農村低收入人口參與工程建設以及建成後的維修養護,並及時足額發放以工代賑勞務報酬。放開放寬省內城市落戶限制,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推動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具有落戶意願的農業轉移人口便捷落戶。全面落實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相關政策。調整城鎮建設用地年度指標分配依據,推動提供保障性住房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鈎。依法保障進城落戶農民農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健全農戶“三權”市場化退出機制和配套政策。
專欄2 實施勞務品牌促就業計畫
  1.勞務品牌發現培育計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廣泛開展摸底調查,發現一批有一定知名度、從業人員規模大、未固定品牌名稱的勞務產品,引導形成勞務品牌。深入挖掘細分行業工種的用工需求,打造一批中高端技能型、高品質服務型、文化型、民生保障型勞務品牌。
  2.勞務品牌發展提升計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加強勞務品牌技能帶頭人培養,多形式開展勞務品牌從業人員就業推薦活動,加強用工信息對接。健全勞務品牌質量誠信評價體系。
  3.勞務品牌壯大升級計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
  依託返鄉入鄉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農村創新創業孵化實訓基地等創業載體,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勞務品牌特色創業孵化基地。發揮特色資源、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等優勢,培育勞務品牌龍頭企業,推動上下游產業鏈協同發展,打造產業集聚、定位鮮明、配套完善、功能完備的勞務品牌特色產業園。
  4.做好勞務品牌宣傳推廣(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定期開展勞務品牌徵集,組織勞務品牌競賽,選樹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勞務品牌項目,推出勞務品牌創立人、傳承人、領軍人以及形象代言人等典型人物。積極參加勞務品牌展示交流活動和專業論壇。
  加強脫貧人口就業幫扶。健全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就業幫扶長效機制,保持脫貧人口就業領域的扶持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穩定。持續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將脫貧人口作為優先保障對象,努力擴大外出務工規模。支持脫貧地區大力發展糧油、畜禽、飼料、果蔬、水產等特色產業,繼續發揮就業幫扶車間等就業載體作用,為脫貧人口創造就地就近就業機會。依託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積極引進適合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民眾就業需求的勞動密集型、生態友好型企業(項目),增加本地就業崗位,組織專項就業服務活動實施集中幫扶。
  強化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動態調整就業困難人員範圍,最佳化完善認定辦法,提供優先扶持、重點援助和跟蹤服務。為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制定多元化幫扶措施和個性化援助計畫,加強對就業幫扶效果的跟蹤與評估,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托底線、救急難、臨時性作用,科學測算和制定全省公益性崗位開發計畫,擴大短期和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安置,適時調整崗位規模和安置對象範圍。落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制度。開展就業援助月等各類幫扶活動。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範圍,落實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
  做好其他群體就業幫扶工作。把解決失業人員再就業問題擺在突出位置,暢通求助渠道,健全聯動服務機制,保障基本生活,開展專項就業援助,針對性開發和推薦就業崗位,促進儘快實現就業。積極挖掘老齡人力資源潛力,發展“銀髮經濟”,強化大齡勞動者就業幫扶和權益保護,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及時提供就業創業服務、技能培訓等支持。
專欄3 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工程
  1.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
  持續開展大中城市聯合招聘、“24365校園網路招聘”、“千校萬崗”、中小微企業專場招聘等系列活動,每年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開發30萬個就業崗位,舉辦全省性大型綜合專場招聘會10場,組織人崗對接活動500場;搭建融媒體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平台,提供線上線下不斷線服務。指導國有企業健全公開、競爭、擇優的市場化招聘制度。組建專業化就業創業導師隊伍,推出線上直播課,為高校畢業生提供職業規劃、職業體驗、求職指導等服務。
  2.促進高校畢業生技能提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開展就業育人主題教育活動,積極搭建校企對接平台。面向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有針對性開展專業轉換及技能提升培訓,重點加強數字產業、智慧型製造、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崗位培訓。組織大學生實習鍛鍊和就業見習,開展國家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示範單位創建活動。
  3.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幹事創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助理全科醫生培養等基層服務項目。開發一批基層公共服務、科研助理、社會組織就業崗位。實施高校畢業生中小微企業就業支持計畫。支持大學生參軍入伍,提高高校畢業生新兵補充比例。
  4.開展困難畢業生就業幫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鄉村振興局)
  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求職創業補貼、職業介紹等針對性幫扶,確保有就業意願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全部實現就業。
  5.實施重點群體就業援助工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關心關愛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軍人等群體,健全聯動服務機制。建立全省公益性崗位實名制資料庫。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積極開發鄉村就地就近就業崗位,拓寬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渠道。著力加強農民工、新業態領域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的服務保障和權益維護。
  6.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省退役軍人廳)
  構建“網際網路+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模式,建成省、市、縣(市、區)三級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信息平台。推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地建設,建成省級就業創業園地30家。
  7.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省殘聯)
  推動落實《遼寧省關於完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制度更好促進殘疾人就業的實施方案》,創造條件幫助用人單位增加殘疾人就業,更有效發揮殘保金制度作用,為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提供更好環境和更多支持。
第三節 多渠道促進創新創業和靈活就業  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完善營商環境制度體系,提升運用法治思維方式最佳化營商環境的能力和水平。增強服務意識,建設服務型政府,依法依規精簡行政許可事項。根據省政府立法計畫,研究制定我省公平競爭政府規章,廢除妨礙統一市場與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嚴格執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最大限度解除對創業的束縛。加強審批管理服務,開通行業準入辦理“綠色通道”,推行“一網通辦”,實現“不見面審批”。提升企業註銷便利度,實現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等各類涉企註銷業務“一網服務”。實施《遼寧省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和運營體系建設。
  完善扶持創業政策。積極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大對初創實體的支持力度,進一步降低創業成本,提升初創企業持續發展能力。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提高融資便利度和政策獲得感。拓展創業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鼓勵設立各類創業投資基金特別是天使基金,健全投資生態鏈,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初創期、種子期、早中期創業企業發展。提升創業板服務成長型創業企業功能,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掛牌、發行債券、併購重組等方式進行融資。
  開放共享各領域創業資源。強化大企業在市場拓展、產業鏈協調、帶動中小企業創業方面的作用,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專項行動,鼓勵大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資源、場景、套用、需求,打造基於產業鏈供應鏈的創新創業生態。推動國家科研平台、科技報告、科研數據、科研儀器設施、高校實驗室進一步向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開放,創造更多創業機會。促進國家級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放企業(項目)資源,建立項目對接機制,吸納人才創業。
  激發各類群體創新創業熱情。支持有創業意願和創業能力的農民工、大學生、退役軍人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培育一批農村優秀創業創新帶頭人。支持科研人員入鄉兼職兼薪和離崗創業,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大力發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培育一批青年創業拔尖人才。面向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實施高端團隊“帶土移植”工程,為人才創新創業提供“保姆式”服務。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創新創業人才評價體系。健全留學回國人員、外籍高層次人才服務機制,提高創新創業便利化水平。倡導敬業、精益、專注、寬容失敗的創新創業文化。
  建設全方位創業服務體系。加快完善創業服務網路,將創業服務進一步向社區、校區、園區延伸。加強服務隊伍建設,為創業者提供政策諮詢、項目推介、開業指導等服務。推廣創業導師制,壯大青年、農村創業導師隊伍,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支持科技領軍企業、高技能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到基層開展創業服務。鼓勵高校、中職學校(含技工院校)、培訓機構等開設創業培訓課程,為有創業意願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實施創業帶動就業示範行動,廣泛開展各類創業大賽和創業推進活動,在家政、養老、托育、鄉村旅遊等用工規模較大的社會服務領域推出更多創業帶動就業示範項目。積極參加全國雙創活動周和創業型城市示範創建,營造濃厚的創業氛圍。
  支持創業平台載體建設。構建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相互接續的創業平台支持鏈條。支持大企業與地方政府、高校共建創新創業孵化載體。支持創業孵化載體和創業園區做大做強,建設一批高水平創業孵化基地(園區)。落實全國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改造提升工程,新獲批3—4家國家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最佳化雙創示範基地建設布局,充分發揮雙創示範基地示範帶動作用。推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地建設,建設一批省級就業創業園地。依託各類產業園區建設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加強大學生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孵化載體建設。
專欄4 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
  1.整合建設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省農業農村廳)
  以縣級地區為單位,對現有開發區、產業園區、產業集聚區、創業載體等各類園區平台整合拓展、最佳化布局,打造功能完備、環境優良的返鄉入鄉創業園。改造提升返鄉入鄉創業園配套設施,提高智慧型化、服務化水平。
  2.培育返鄉入鄉創業產業集群(省農業農村廳)
  依託返鄉入鄉創業園,探索適合當地的返鄉入鄉創業發展路徑和模式,通過承接產業轉移、資源嫁接輸入地市場、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等方式,培育具有區域特色、大中小企業協同聯動、上下游產業全鏈條一體發展的返鄉入鄉創業產業集群。
  3.強化資金支持(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瀋陽分行)
  允許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範圍。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有條件的地方可按規定因地制宜安排資金,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創新金融產品和業務模式,支持返鄉入鄉創業園建設和返鄉入鄉創業企業發展。
  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發展。培育壯大新業態新產業新模式,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破除各種不合理限制,鼓勵個體經營,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建立促進多渠道靈活就業機制。鼓勵傳統行業跨界融合、業態創新,增加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就業機會。將靈活就業崗位供求信息納入公共就業服務範圍,免費發布供求信息,按需組織專場招聘,強化對靈活就業人員就業創業服務,使其更加便捷地享受各項政策和服務。制定《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若干措施》,建立適應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的勞動權益保障制度,規範平台企業用工,明確平台企業勞動保護責任。
專欄5 實施靈活就業人員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支持保障計畫
  1.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就業服務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以個人經營、非全日制、新就業形態等靈活方式就業的勞動者,可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享受各項政策和服務。依託“遼寧省就業人才服務網”建立靈活就業崗位信息發布渠道。
  2.實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技能提升項目(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創新適合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培訓形式和內容,搭建數字資源線上培訓服務平台,支持其根據自身實踐和需求參加個性化培訓。
第四節 全力打造技能強省  完善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制度體系。著眼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貫穿勞動者學習工作終身、適應就業創業和人才成長需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制定並實施“十四五”職業技能培訓規劃,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確保“十四五”期間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50萬人次左右,各類技能培訓中女性占一定比例。對接服務數字遼寧智造強省戰略和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實施重點群體專項培訓計畫,廣泛開展新職業新業態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加強高校畢業生和城鎮青年、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脫貧人口、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就業困難人員等技能培訓,落實培訓、技能鑑定、生活費補貼政策。支持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推動企業員工職業技能提升,提高勞動者適應技術變革和產業轉型能力。根據製造業需求,重點開展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培訓,大力培養製造業技術工人。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訓、轉崗轉業培訓、儲備技能培訓、通用職業素質培訓,積極發展養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服務業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強化安全生產技能培訓,提高勞動者安全生產素質。廣泛深入持久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構建以世界技能大賽和全國技能大賽為引領、遼寧省技能大賽為龍頭、行業和地方競賽為主體、企業和院校比賽為基礎的遼寧省職業技能競賽體系。推動職業技能競賽科學化、規範化、專業化發展。
  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結合遼寧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著眼遼寧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引導培訓資源向市場急需、企業生產必需等領域集中。構建多元培訓載體,推動培訓市場全面開放,激發培訓主體積極性,有效增加培訓供給。採取政府按規定補貼培訓、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等多樣化的培訓方式,廣泛開展訂單式、套餐式培訓,探索“網際網路+職業技能培訓”。動態調整政府補貼性培訓項目目錄和補貼標準,增強勞動者、培訓機構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做好職業培訓券推廣使用工作,提高培訓的針對性,確保培訓資金規範安全運行。
  積極推動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突出職業教育類型特色,深入推進改革創新,最佳化結構與布局。執行職業教育國家標準,推行“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實施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畫,建設一批高水平職業技術院校和專業。健全職普融通機制,穩步發展職業本科教育,實現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學習成果雙向互通互認、縱向流動。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興辦高質量職業教育,增強職業教育適應性。面向各類企業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完善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等模式,鼓勵行業協會、跨企業培訓中心等組織中小微企業開展學徒制培訓。大力發展技工教育,加強規劃引導,推動形成技師學院、高級技工學校、技工學校梯次發展、有序銜接、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技工教育體系。組織技工院校全方位參與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各類培訓計畫,按規定落實培訓補貼。大力支持民辦技工院校發展,鼓勵各類辦學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舉辦民辦技工院校。持續擴展校企合作形式和內容,形成“人才共有、過程共管、成果共享、責任共擔”的校企合作辦學制度。
  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強化人才培養就業導向,建立健全人才培養與產業發展聯動預警機制,增強人才培養前瞻性。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實施教育提質擴容工程,著力培養創新型、套用型、技能型人才。不斷最佳化高校學科專業布局,推進專業升級和數位化改造,撤銷不適應市場需求的專業,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加快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培養。加強重點專業學科建設,大力發展國家重點支持學科專業清單中的新興專業。加強博士後及專業技術人才儲備。持續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完善優秀高技能人才培養選拔激勵機制,促進女性高技能人才培養。
  深化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進“技能中國行動”,完善技能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機制,打造“遼寧工匠”品牌。深化職業資格制度和技能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壓減準入類職業資格數量。促進技術技能人才融合發展,探索擴大職業貫通領域。在國家資歷框架下,積極探索暢通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及技能人才的職業發展通道。
專欄6 勞動者職業技能提升工程
  1.完善職業培訓政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修訂發布職業技能培訓配套實施細則,規範職業培訓補貼資金管理,切實發揮資金效能。
  2.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面向各類城鄉勞動者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技能水平和就業創業能力,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50萬人次。
  3.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畫(省農業農村廳)
  以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為重點,按照“需求導向、產業主線、分層實施、全程培育”的要求,統籌開展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能力提升、種養加能手技能培訓、返鄉入鄉群體技術技能培訓、鄉村治理和社會事業帶頭人專項培訓、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培訓等,培養適應產業發展、鄉村建設急需的高素質農民隊伍。
  4.提升職業培訓信息化水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完善職業能力建設信息管理平台,探索推動“網際網路+”職業技能培訓模式,逐步推行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評價相關服務網上辦理。
  5.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每兩年組織開展一次“遼寧省優秀高技能人才”評選活動,按三個層級分別評選“遼寧工匠”“遼寧技能大獎”“遼寧技術能手”。
  6.深化技能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按照國家部署,全面推行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及時納入新職業和急需緊缺職業,滿足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需求。
  7.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重點建設一批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省級職業技能培訓示範基地、省級技能大師工作站。
  8.實施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職業技能提升工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
  支持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通過新建、改(擴)建等方式,建設一批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根據地區實際,分層分級建設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按照國家部署組織全省鄉村振興職業技能大賽。
第五節 建設高標準人力資源市場體系  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引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圍繞做好結構調整“三篇大文章”,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管理創新、技術創新、服務創新和產品創新,鼓勵人力資源管理諮詢、高級人才尋訪、人才測評等高技術、高附加值業態發展。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人才培養計畫,全方位培養、引進、用好人才。按計畫開展“網際網路+人力資源服務”行動,提高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水平。
  加強人力資源市場規範化建設。深化人力資源市場“放管服”改革,規範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許可,持續最佳化人力資源市場環境,激發人力資源創新創業創造活力,促進人力資源市場繁榮發展。積極發展專業性、行業性人力資源市場,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信息化、人力資源服務標準化和人力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評價標準和制度。逐步實現城鄉和各行業的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全覆蓋,提升勞動力市場供需匹配效率。組織開展誠信服務活動,選樹一批誠信人力資源服務典型。
專欄7 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
  1.培育人力資源服務骨幹企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建立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國際化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全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數超1700家,從業人員總量達4.5萬人。重點培育一批有核心產品、成長性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綜合性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加快發展有市場、有特色、有潛力的專業化人力資源服務骨幹企業,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細化專業分工,向價值鏈高端延伸。
  2.建設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集聚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根據本地經濟發展和產業轉型需要,培育建設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地方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開展產業園建設評估工作,積極申報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3.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持續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聯合招聘、重點行業企業用工、重點群體就業、促進靈活就業、勞務協作等服務。
  4.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業領軍人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不斷壯大人力資源服務專業人才隊伍,培養行業領軍人才,加大行業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以全國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範機構創建為契機,儲備一批誠信示範機構。做大做強重點骨幹企業,重點培育一批人力資源服務業的重點骨幹企業。
  5.建設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零工市場(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支持用工密集的瀋陽、大連等城市和勞動力密集的遼西北地區建設一批勞動力市場。聚焦國家戰略需要和遼寧產業發展方向,建設專業性人才市場。支持零工需求較多地區建設一批零工市場。
  6.監測人力資源市場職業供求信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人力資源結構特點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周期性規律,不斷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監測體系。及時發布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數據,主動開展就業形勢研判、企業用工調查、人力資源市場職業供求狀況分析和企業用工動態監測。
第六節 提升勞動者收入和權益保障水平
  合理穩步提高勞動報酬。健全工資決定、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積極推行工資集體協商,著力增加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加強企業工資收入巨觀調控和指導,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評估和正常調整機制。完善工資指導線形成機制,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製度,探索發布體現不同行業、不同群體特徵的薪酬分配指引。加強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工作,建立完善全省企業工資收入分配大數據系統。改革完善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薪酬制度。持續推進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和工資總額管理政策。推進國有企業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試點。深化國有企業工資內部分配製度改革。完善國有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激勵政策,推動分配向作出突出貢獻人才和一線關鍵崗位傾斜。加強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管理。
  營造安全勞動環境。實施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畫。建立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持續加強礦山、冶金、化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堅決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計下降33%。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強化對危化品、礦山、道路交通、建築施工、海洋漁業、消防、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監察監管。推動簡單重複的工作環節和“危繁髒重”的工作崗位儘快實現自動化智慧型化,加快重大安全風險領域“機器換人”。
  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深化勞動力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同步推進戶籍制度、用人制度、住房保障供給、檔案服務改革,加快破除妨礙勞動力和人才市場化配置和自由流動的障礙,搭建橫向流動橋樑、縱向發展階梯,形成合理、公正、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格局。拓展基層人員發展空間,探索最佳化基層和鄉村振興一線教育、科技、醫療、農技等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比例。加大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和艱苦偏遠地區工作人員獎勵激勵力度。
  努力消除就業歧視。建立勞動者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就業機制,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逐步消除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身份、殘疾、宗教信仰等各類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或就業歧視,增強勞動力市場包容性。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技能培訓、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等方面的權益,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和聯契約談機制,及時糾正含有歧視內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為。健全司法救濟機制,依法受理涉及就業歧視的相關起訴,設定平等就業權糾紛案由。
  切實保障勞動權益。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依法查處招聘過程中的虛假、欺詐行為現象,強化勞務派遣用工監管。健全勞動契約制度,鼓勵企業與勞動者簽訂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加強對勞動密集型企業、中小微企業勞動用工指導。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工時制度,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規範特殊工時、休息休假和勞動定額定員管理,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完善欠薪治理長效機制,持續推進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暢通勞動者舉報投訴渠道,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做好智慧勞動保障監察系統建設工作,強化大數據分析能力和監控預警功能,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
  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加強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建設。推進企業建立多種形式的民主參與、民主監督、民主決策機制,提升企業與勞動者溝通協商的制度化程度。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依法推進企業普遍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引導中小企業依法成立工會組織,在中小企業集中的地方推動建立區域性、行業性職工代表大會。推進集體協商制度建設,提高集體協商覆蓋面和實效性。深入實施勞動關係“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畫,完善勞動關係治理體系,大力提升勞動關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開展和諧勞動關係創建活動,擴大創建活動在廣大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和中小企業的覆蓋面。加強勞動關係形勢分析和風險監測預警,有效預防和化解勞動關係矛盾。完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調解體制機制,強化調解仲裁隊伍建設,推進“網際網路+調解仲裁”。
第七節 防範化解規模性失業風險
  健全統計監測調查體系。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立體化的就業失業監測網路,實現勞動力市場、企業用工主體和勞動者個體全覆蓋,全面反映就業增長、失業水平、市場供求狀況。完善就業統計指標體系和調查統計方法,探索進行就業質量、就業穩定性等方面分析。推進大數據在就業統計監測領域的套用。
專欄8 實施就業失業統計監測調查能力提升計畫
  1.建設全省勞動力資源信息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將全省勞動力資源信息採集入庫,加強與社會保險、勞動關係、人口信息之間的數據比對聯動,實現信息動態更新。按要求向全國勞動力資源信息庫上傳信息。
  2.完善就業形勢監測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
  加強就業統計調查信息與市場主體登記、移動通信、網路招聘、工業用電、企業徵信、鐵路運輸等大數據比對分析,健全多方參與的形勢研判和大數據監測系統。根據國家監測點統一布局,落實定點下沉、信息直報聯絡制度。
  3.健全失業動態監測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最佳化監測企業樣本結構,細分企業規模、性質等,按月分析崗位變化情況,研判企業減員風險。
  4.完善勞動力調查制度(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
  擴大勞動力調查樣本規模,按月做好調查失業率統計工作,加強勞動力調查數據的分析研究。
  5.建立就業崗位調查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開展就業崗位調查試點,細分區域、行業等,按月調查各類用工主體崗位空缺和用工需求,逐步建成就業崗位調查制度。
  6.組織就業形勢調查研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
  根據全省人口規模變化、市場主體數量變化、失業率調查樣本增加、大數據套用統計監測等,圍繞行業產業、勞動力市場等就業需求及從業人員結構,開展就業形勢調查研究,增強就業工作針對性和就業服務精準性。
  增強風險預警預判能力。健全就業形勢科學研判機制,建立就業指導專家庫,組建專業分析團隊,開展就業重大問題研究,提升形勢感知、分析研判和科學決策水平。完善企業規模裁員減員及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加強風險評估,適時發布失業預警信息。指導市、縣級政府進一步完善失業風險預警制度。
  強化風險應對處置。建立完善跨層級、跨部門、跨區域的重大風險協同應對機制,完善加強預警穩定就業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各級政策儲備制度。加強規模性失業風險應急處置,根據需要依法依規制定臨時性應對措施。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就業風險儲備金,用於應對突發性、規模性失業風險。允許困難企業在與職工協商一致基礎上,採取依法調整工作時間、薪酬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指導企業依法依規裁員,落實職工安置方案,償還拖欠的職工工資,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
  應對智慧型化技術套用對就業的影響。建立人工智慧等智慧型化技術套用對就業影響的跟蹤研判和協同應對機制,避免其就業替代效應短期內集中釋放。構建不同行業、不同業態間的轉崗機制,加快勞動者知識和技能更新速度,廣泛開展人工智慧等智慧型化技術套用適應性、儲備性培訓,提升人工智慧等智慧型化技術通用技能,充分放大其就業創業效應。
第三章 建立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第一節 建立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畫。推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制度全覆蓋到法定人群全覆蓋,取消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戶籍限制,積極促進有意願、有繳費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鞏固拓展社會保險扶貧成果,完善困難群體社會保險幫扶政策,組織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積極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適齡參保人員應保盡保。
  鞏固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並對接全國統籌。堅持制度的統一性和剛性約束,規範養老保險政策,制定基本養老金計發過渡辦法,規範參保繳費行為。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要求,建立養老保險工作考核機制,重點考核規範政策、加強擴面征繳、規範支出管理、責任分擔等履職情況,責任分擔與考核結果掛鈎。落實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提高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遺屬待遇和病殘津貼等政策。
  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壓實地方政府保發放主體責任,完善落實政府責任分擔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加強和規範基金征繳,依法徵收社會保險費,規範申報繳納流程,最佳化繳費服務,提高征管效率,密切部門協作,規範部門間相關業務規則,及時共享參保登記、費款上解及入庫等明細信息,實現應收盡收。強化基金支出管理,清理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加強退休審核,建立特殊工種崗位人員信息庫,為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管理提供信息支持和監管依據。
  落實城鎮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結合我省經濟發展水平,綜合考慮物價變動、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基金承受能力以及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調整比例和水平。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鈎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結構化調整辦法,最佳化各部分權重,既體現社會公平,又強化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激勵機制。
  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加快發展企業年金,擴大企業年金適用範圍,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鼓勵有條件的事業單位為編制外人員建立企業年金。規範職業年金運營,完善職業年金制度和各項配套政策,加強規範化管理,完善考核、監督、披露機制,依法合規開展職業年金基金投資運營。加快構建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實現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健康發展。
  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平穩運行。健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建立獨立於機關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貫徹落實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確定辦法、個人賬戶資金計發月數、參保繳費年限等配套政策。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新老待遇平穩過渡辦法,平衡好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年際間待遇,確保退休人員待遇合理銜接。全面實現按新辦法準確計發養老金。
  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多渠道籌資機制,規範個人賬戶計息辦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有效、籌資權責清晰、保障水平適度的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推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完善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政策。
專欄9 完善養老保險制度
  1.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構建以基本養老保險為基礎,以企業(職業)年金為補充、與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相銜接的“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
  2.完善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綜合考慮物價變動、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基金承受能力和財力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待遇調整水平,調整辦法體現多繳多得,建立兼顧各類群體的待遇合理增長機制,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3.確保職業年金平穩運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完善職業年金各項配套政策,健全考核、監督、披露機制。
  4.完善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完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研究合理確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辦法,建立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費用預存機制,引導被征地農民參加企業職工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5.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國家部署研究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標準,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二節 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堅持和完善覆蓋全民、依法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政策體系,促進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與商業健康保險、醫療互助等互補銜接。精準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最佳化參保繳費服務,推動實現應保盡保。健全多元籌資機制,均衡個人、用人單位和政府三方籌資責任。全面做實基本醫療保險市地級統籌,推動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相銜接,適時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全面加強基金預算績效管理和運行風險監測,完善待遇動態調整機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促進醫療保障制度法治化、決策科學化、管理規範化。改革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制度,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統一規範醫療救助制度,增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完善生育保險待遇政策措施,與人口長期發展戰略相適應。開展國家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加強信息和服務資源共享,鼓勵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創新,支持醫療互助有序發展。
  最佳化醫療保障協同治理體系。嚴格落實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製度,統一全省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用耗材醫保目錄和支付管理。實施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推廣國家醫療保障疾病診斷相關分組(CHS—DRG)、區域基金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DIP)等付費方式。完善緊密型醫療聯合體醫保總額支付政策。健全醫保支付協商談判機制,構建多方利益趨同的新型服務供需格局。堅持招采合一、量價掛鈎,持續深化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制度改革。健全以市場為主導、市場機制和政府作用相結合的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形成機制。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醫療機構充分參與、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推進協同高效的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最佳化醫藥服務資源配置,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提高藥品供應和安全保障能力,確保民眾獲得更加安全可靠優質便捷的醫療保障。
專欄10 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1.健全穩健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實施全面參保計畫,完善籌資繳費政策,防控基金運行風險。
  2.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省醫保局)
  貫徹落實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完善待遇保障機制,統一規範醫療救助制度,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發展。
  3.健全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
  完善醫保基金總額預算,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緊密型醫聯體醫保支付政策,創新醫保協定管理,健全醫保目錄管理。
  4.協調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
  深化藥品和醫藥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制度改革,完善醫藥價格和藥品供應保障信息監測制度,建立以醫保支付為基礎,招標、採購、交易、結算、監督一體化的省級集中採購平台。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醫療機構充分參與、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
第三節 建設積極穩健的失業保險制度
  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建立以政策統一為基礎、以基金統收統支為核心、以基金預算管理為約束、以信息系統和經辦管理為依託、以基金監督為保障的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提高失業保險基金保障能力和風險共濟能力,實現省內失業保險政策均衡落實,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更加規範,各級權責更加明晰,失業保險參保單位和個人享受政策更加便捷。
  完善失業保險穩就業政策體系。在國家政策框架內,完善失業保險支持參保企業穩崗、參保職工提升技能政策體系,構建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用好用活失業保險促進企業穩崗、支持參保職工技能提升等政策,提高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效率,強化援企穩崗功能。
  加強失業保險參保擴面。推動事業單位、中小微企業等單位參加失業保險,通過失業保險與養老保險統一繳費基數、統一徵收,逐步推進參保擴面工作。
  穩步提升失業保險保障水平。完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失業保險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完善社會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充分發揮保生活基本功能作用,有效發揮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
專欄11 完善失業保險制度
  1.實現失業保險省級統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實現失業保險省級統籌,提高基金風險共濟能力。全省統一基金管理和監管,統一失業保險政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統一業務經辦流程和經辦信息化系統。
  2.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完善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三位一體功能,推動失業保險從基本生活保障向穩就業拓展、從事後幫扶就業向事前預防失業拓展、從失業人員向所有參保職工和企業拓展。
  3.完善失業保險待遇調整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失業保險待遇水平動態增長機制,確保各項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及時啟動社會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發放價格臨時補貼。階段性擴大失業保險保障範圍。
第四節 完善工傷保險制度
  完善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落實《遼寧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方案》,健全工傷保險基金省級調劑金制度,實現統一參保範圍和參保對象、統一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繳費標準、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辦法、統一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標準、統一經辦流程的“五統一、一調劑”管理。規範省級調劑金上解、下撥及使用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增強基金抗風險能力。
  規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嚴格依法行政,規範工傷認定程式,強化工傷疑難案件的審理工作,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三方聯席會議制度。規範勞動能力鑑定管理服務,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加強專家隊伍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標準,規範勞動能力鑑定行為,公平公正公開組織鑑定工作。推進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信息化建設,加強部門間數據信息共享,提升管理服務水平。
  適時調整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化、工傷保險基金承受能力及養老金調整幅度等因素,適度、穩步提升工傷保險待遇標準。調整一級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三項待遇水平,確保各項工傷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增強工傷人員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做好公務員工傷保障。落實《退役軍人事務部 人社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明確公務員傷殘保障相關事宜的通知》,做好公務員工傷保障的相關政策銜接,有序組織公務員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我省公務員工傷保障政策措施,切實保障公務員群體的工傷權益。
專欄12 完善工傷保險制度
  1.完善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完善工傷保險省級調劑金制度,規範工傷保險基金上解下撥,調劑解決部分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當期支付缺口。
  2.維護公務員工傷保障權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做好公務員工傷保障的相關政策銜接。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我省公務員工傷保障政策措施,切實保障公務員群體的工傷權益。
第五節 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
  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適度擴大救助範圍,逐步擴大到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加強對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建立動態調整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庫。加強對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救助工作,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將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
  健全專項社會救助制度。對困難家庭,根據實際給予醫療、住房、教育、就業等專項社會救助。健全統一規範的醫療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年度救助限額,建立防範和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做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孤兒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等制度與社會救助政策有效銜接。全面落實取暖救助制度。減免身故困難民眾基本殯葬服務費用。在鄉鎮(街道)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功能。
  完善救助體制機制。推進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各類社會救助制度城鄉統籌,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的聯動機制。強化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完善核對內容,最佳化核對系統,推動相關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共用。擴大救助服務供給,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模式。
  保障流浪乞討人員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健全救助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推動建立健全政府負責同志牽頭的救助管理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評價體系作用。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服務能力,推進救助尋親服務,幫助滯留人員回歸家庭和社會。加強街面巡查和源頭治理,健全流浪乞討人員轉介處置機制。對符合落戶安置條件的長期滯留人員予以落戶安置,落實社會保障政策。
專欄13 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提升工程
  1.建立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根據轄區內戶籍人口數量,按照人均2元左右水平安排臨時救助備用金。
  2.提升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縣級民政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服務對象數量按規定配備專職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加強政府購買服務,實現鄉鎮(街道)社會工作和社會救助服務站全覆蓋。為有需要的困難民眾提供主動發現和協助申請、資源連結、政策信息、心理調適、轉辦轉介、社會融入等相關服務。在困難民眾較多的村(社區)建立社會工作和社會救助服務點,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民眾列為重要工作內容。
  3.完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設施體系(省民政廳、省財政廳)
  推動救助管理設施設備落後的地級市,以及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省市交界、救助量大的縣(市、區),新建或改擴建救助管理設施,配齊相關設施設備。充分利用現有社會福利設施建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設施或救助管理站。
第六節 全面加強優撫保障
  全面落實優撫政策項目。健全優待撫恤制度,建立體現貢獻、公平規範、統籌平衡的待遇保障量化標準體系,提高待遇水平。完善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制度。推動撫恤優待制度向城鄉一體轉變,逐步縮小城鄉差別。適當擴大優撫事業單位服務對象範圍,為符合條件人員提供優惠醫療和供養服務。全面落實優待項目,堅持現役與退役銜接,統籌國家優待和社會優待,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實際的開放式優待目錄清單,並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形勢適時調整完善。根據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分類建立基本優待目錄,給予不同對象區別化的優先優惠,樹立貢獻越大、優待越多的鮮明導向。落實優待證制度,建立實施獎懲結合、優待資格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
  加強優撫對象保障。加大享受定期撫恤補助優撫對象的保障力度,提高定期撫恤補助標準。建立參戰退役軍人特別優待機制,加強精神慰藉和心理關懷,切實幫助解決生活、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困難。加大重殘重病退役軍人保障力度,配套完善一級至四級國家供養殘疾退役軍人保障政策,合理確定分散供養購(建)房地方財政配套補助標準。最佳化殘疾等級調整辦理程式,改進撫恤補助待遇領取資格確認、關係轉移等工作方式,確保優撫資金準確、安全發放。
  推進優撫事業單位改革。協調推動優撫事業單位轉隸移交,理順體制機制。積極儲備項目納入國家“優撫保障體系建設”項目庫,爭取建設支持,不斷提高優撫事業單位服務保障能力和水平。堅持服務優撫對象、服務人民民眾的原則,轉變管理方式,整合現有資源,加強橫向聯合,努力構建布局合理、功能明確、特色鮮明、富有活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優撫對象醫療、養老體系。
專欄14 優撫保障體系建設工程
  1.優撫醫院提質改造工程(省退役軍人廳、省衛生健康委)
  推進優撫醫院新建或改擴建基礎設施,增加床位、改建護理型床位、購置醫療輔助、殘障輔助、健康檢測等專業醫療設備。重點支持:遼寧省優撫醫院設施設備購置、遼寧省復員軍人康寧醫院改擴建及設施設備購置、遼寧省榮軍醫院新改擴建及設施設備購置、蓋州市榮復退役軍人專科醫院設施設備購置。
  2.光榮院新建和改擴建工程(省退役軍人廳)
  綜合優撫對象分布情況、供養保障需求等因素,推進建設規模相當、設施完善、區域覆蓋的光榮院。推進新建或改擴建,改造業務用房等基礎設施,改建護理型床位,增配醫養結合專業設備。重點支持:鞍山市光榮院增加床位、營口市和遼陽市光榮院改造、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新建光榮院,適當支持其他地區光榮院改擴建、升級改造和服務設備購置。
第七節 完善落實社會福利政策
  提升兒童福利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提高在醫療、教育、康復、就業等方面的保障水平。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成年後,對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推動納入保障範圍。最佳化完善社會散居孤兒、家庭寄養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走訪、家庭培訓、監護評估和監護保護制度。推進兒童福利機構最佳化布局、提質增效。加快推進兒童福利機構養育、康復、醫療、教育和社會工作一體化發展,提升服務質量。
  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留守兒童、留守婦女關愛。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動態信息和檔案管理,建立詳實完備的困境兒童信息台賬,健全農村留守兒童監護指導制度措施,加強對困難家庭的重病、重殘兒童生活保障和救助工作。完善農村留守婦女和重性精神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加強農村留守婦女就業創業指導,積極為農村留守婦女創業發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務,實現就地就近就業。加大對農村留守婦女法律知識普及和法律援助力度。
  完善殘疾人福利制度。全面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推動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推進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覆蓋至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覆蓋至三、四級的智力和精神殘疾人。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發揮精神衛生專業機構技術指導作用,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與精神衛生社會福利機構、殘疾人康復中心、殘疾人托養機構、精神衛生專業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服務對接、場地共用、資源共享。
專欄15 社會福利水平提升工程
  1.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省民政廳)
  重點支持有集中養育需求、設施設備落後的地級市新建或改擴建兒童福利機構。完善兒童養育、殘疾兒童醫療、特教、康復及開展家庭式養育等所需的設施設備。推動縣級兒童福利機構轉型為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
  2.提升兒童福利服務能力(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開展孤殘兒童護理員、兒童福利院院長入職培訓和定期培訓,配合建立健全孤殘兒童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製度。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在兒童福利服務人才入職補貼、免費培訓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培育孵化兒童福利類社會組織。推動兒童福利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開展兒童福利服務。
  3.加強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建設(省民政廳)
  支持精神衛生服務能力不足的地級市和需求大的縣(市、區)建設精神衛生福利設施,為特殊困難精神障礙患者提供集中養護、康復等服務。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建設和運營。
第八節 強化社會保障基金監管
  加強社保基金監督檢查。統籌運用行政監督、經辦稽核和社會監督力量,匯集舉報投訴、非現場監督、巡視、審計、財政、紀檢監察等多方面信息,全面排查風險,切實保障基金安全。建立常態化基金監督檢查制度,積極引入第三方監管力量,定期對高風險業務進行檢查。紮實推進非現場監督,升級完善基金監管軟體平台,引入大數據處理技術,為社保業務數據即時比對、發現威脅基金安全潛在問題提供數據支撐。
  完善社保基金監督協同機制。定期與相關政務信息主管部門交換數據,大力推廣手機APP自助認證等新方式,加強參保人員待遇領取資格比對確認,遏制違規領取社保基金。健全違規領取社保基金多部門聯合追繳機制,加強部門間協作,運用行政、司法等多種手段強力追繳基金,有效打擊欺詐、震懾犯罪。
  建立和完善基金運行情況監控體系。嚴格基金支出管理,健全與國家及省相關部門間的信息共享機制,保障基金安全平穩運行。嚴格落實社保基金要情報告制度,做到有情則報、急情快報、應報盡報、全面報告。實現基金風險防控與重要業務環節的實時監控,建立標準統一,融事前預防、事中核驗比對、事後稽核監督於一體的基金風險防控體系。
  加強社保基金投資運營監管。加強年金基金運營管理,依法依規辦理年金基金投資管理契約備案,建立年金基金投資工作檯賬,維護市場秩序,提高服務質量。跟蹤年金基金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情況,及時提示風險,按國家要求開展委託投資管理機構現場檢查。
  推進醫保基金監管制度改革。構建全領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基本建成醫保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和執法體系,形成以法治為保障,信用管理為基礎,多形式檢查、大數據監管為依託,黨委領導、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個人守信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管格局。
專欄16 建立社保基金監督協同機制
  1.加強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數據共享比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嚴格核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下發的社保待遇領取疑點數據,定期與省公安廳、司法廳、民政廳、市場監管局進行參保人員信息共享比對,拓展比對信息來源,逐步完善省檢察院、法院、醫保局等部門信息共享內容和方式,有效遏制重複領取待遇、死亡冒領待遇、服刑人員違規領取待遇等問題。
  2.強化社會保險基金聯合追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發現違規領取社會保險待遇問題,立即暫停發放社會保險待遇,啟動違規領取待遇追返工作。對拒不返還的單位和個人,列入社會保險失信黑名單,移交同級行政部門處理。行政部門做出行政處理決定並履行相關程式後,違規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人員仍無返還意願的,移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違規領取社會保險待遇人員涉及欺詐欺取的,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3.提升醫保基金監管能力(省醫保局)
  健全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強化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嚴格協定管理、費用監控和稽查審核。建立和完善醫保智慧型監控系統,加強大數據套用。積極引入第三方監管力量,強化社會監督。建立監督檢查常態機制和信息強制披露制度,實施基金運行全過程績效管理。加強部門聯合執法和行刑銜接,綜合運用協定、行政、司法等手段,嚴肅追究欺詐欺保單位和個人責任。建立醫療保障信用體系,推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第四章 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
第一節 健全統籌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強化公共就業服務隊伍建設。完善街道(鄉鎮)、社區(村)服務平台,合理配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員,加強職業指導、職業信息分析、創業指導等專業化、職業化隊伍建設。探索建立創業指導專家、就業指導專家等志願者團隊,為服務對象提供專業化服務。創新公共就業服務模式,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廣泛深入參與就業服務,支持社會組織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
  完善公共就業服務機制。健全完善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全覆蓋的公共就業服務網路,提供覆蓋全民、貫穿全程、輻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業公共服務。健全戶籍地、常住地、參保地、就業地公共就業服務供給機制,推進就業創業政策諮詢、就業失業登記、職業介紹等服務覆蓋全體城鄉勞動者。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在註冊地、經營地、用工地免費享受勞動用工諮詢、招聘信息發布等服務。
  提升公共就業服務水平。強化公共就業服務保基本、兜底線功能。統一公共就業服務視覺識別系統,統一核心業務流程和規範。完善對用人單位尤其是重點企業用工常態化服務機制,提供全方位、多渠道、常態化的用工服務指導。針對不同時段特點和不同群體需求,舉辦多樣化公共就業服務活動。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信息化建設。建立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公共就業服務需求分析、社會滿意度調查和第三方評估。積極開展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範城市、充分就業社區建設。
專欄17 實施提升就業服務質量工程
  1.就業服務基層基礎能力提升計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
  根據村和社區常住人口密集程度設定就業服務站,健全“15分鐘就業服務圈”。支持有條件的高等院校、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開設就業服務相關學科專業,對公共就業服務人員進行專項培訓。鼓勵市縣兩級公共就業服務人員積極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的相關培訓班。組建就業專家服務團,開展服務下鄉、巡迴指導等活動,引導專業力量下沉。
  2.健全重點企業用工常態化服務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完善公共就業服務聯繫制度,在帶動就業能力強、用工規模大的重點企業設立就業服務專員,實施定點服務,通過專場招聘、勞務協作等渠道幫助解決用工問題。
  3.實施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能力建設工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強化“3301”就業服務基礎能力建設,“十四五”期間力爭實現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示範城市、創業型城市、充分就業社區3大區域引領服務平台建設格線化;每年支持建設省級優秀創業孵化基地(園區)、職業技能培訓示範基地、青年就業見習示範基地各10家。
  4.開展專項招聘服務(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持續開展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春潮行動、民營企業招聘月、百日千萬網路招聘等招聘活動,創新活動方式,豐富活動內容,促進供需匹配。
第二節 提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能力
  提升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建設融經辦服務與信息系統於一體、以社會保障卡為服務載體、線上線下銜接互通的社會保險服務體系,整合社會保險經辦資源,全面推廣實施綜合櫃員制,推動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精準高效協同。深入實施社會保險全民參保計畫,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機制,加強大數據套用,精準、分類實施,實現參保無遺漏、轉續無障礙、待遇公平化,促進各類群體自覺參保和各類人員合理流動。推動構建“事前承諾—事中監管—聯合懲戒”的信用管理新模式,提高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效率和服務可及性。統一和最佳化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流程和服務規範,實現經辦流程一致、業務手續一致。完善公共服務渠道,擴展服務內容,建立實體視窗、網際網路平台、移動掌上平台、自助服務等多種服務渠道為一體的公共服務信息平台。
  構築醫療保障服務支撐體系。建立覆蓋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的醫療保障服務網路,大力推進服務下沉,提高醫療保障經辦管理服務可及性。創新服務模式,最佳化服務流程,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全面實現“一站式服務、一視窗辦理、一單制結算”,不斷提高醫保經辦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完善住院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全面開展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實現異地就醫備案網上辦理全覆蓋。健全完善醫保協定管理。建立健全醫療保障法規體系,推進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
  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擴大救助服務供給,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模式,為有需要的救助對象提供心理輔導、社會融入、資源連結等服務。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加快服務管理轉型升級,推進現代信息技術在社會救助領域的運用,完善社會救助資源庫,推動社會救助服務事項向移動端延伸。
  提升社會優撫服務水平。適當擴大優撫事業單位服務對象範圍,為符合條件人員提供優惠醫療和供養服務。推進優撫事業單位改革,構建布局合理、功能明確和可持續發展的優撫對象醫療、養老體系,把優撫事業單位建設成為服務練兵備戰的重要資源、保障退役軍人的必要平台。
  加強基本養老服務質量。建立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完善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完善兜底性養老服務,建立特殊困難老人定期探訪制度、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制度。最佳化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網路,大力發展“家庭養老床位”。大力推進城市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小)區按標準配套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推進老舊城區、已建成居住(小)區基本補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壯大養老服務產業,促進養老企業連鎖化、集團化發展,大力培育養老服務行業組織。
專欄18 提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能力
  1.開展新就業形態全體參保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
  完善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參保政策,加強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為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參保登記、個人權益記錄查詢、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等提供便捷服務。
  2.實現社會保險關係順暢轉移接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按照國家要求,實現跨地區的企業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企業與機關事業養老保險間保險關係網上轉移接續辦理。改進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平台,按照國家電子化轉移規範要求,實現跨省制度內流動人員不見面受理。
  3.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省民政廳)
  支持有條件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轉型為區域養老服務中心。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分區分級規劃建設要求和“四同步”工作機制(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以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為載體和抓手,推動在鄉鎮(街道)範圍內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等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設施,到2025年底,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在鄉鎮、街道的覆蓋率總體達到60%。
  4.基層社會救助能力提升工程(省民政廳)
  統籌社會救助資源,以縣級為單位建立困難家庭基本信息資料庫,健全完善致貧返貧監測預警機制。全面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提升基層經辦服務能力,形成“物質+服務”救助方式。建立完善主動發現機制,暢通各地區社會救助服務熱線。
  5.殘疾人服務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省民政廳)
  推進民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實現市級全覆蓋。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試點,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社會組織開展康復工作。
  6.最佳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省醫保局)
  構建全省統一的醫保經辦服務體系,加強經辦服務規範化標準化建設,加快完善異地就醫結算服務,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和信息化建設。
第三節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建設
  推進均等化建設。推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城鄉區域制度統一、質量水平有效銜接。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統籌就業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和共建共享,補齊農村和基層公共服務短板,促進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推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協同發展。構建格線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平台,推動就業和社會保障便民服務場景有機集成和精準對接。實施就業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推進標準化建設。全面實施就業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管理,落實省公共服務標準,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服務需求相適應、有力支撐就業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業務的標準化體系。圍繞就業創業、社會保險、勞動關係等領域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細化服務事項,最佳化服務流程,明確服務要求。落實國家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機制,形成與醫療保障改革發展相適應的標準化工作體系。
第四節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
  推動數據共享和安全保障。實施信息化便民服務創新提升行動,促進與網際網路、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深度融合。深化大數據套用,健全橫向及縱向數據資源的歸集、交換、共享套用機制。加快推動管理服務數位化轉型,提升數據分析套用能力。完善全省容災體系建設,持續保障網路和信息安全。
  加強平台建設。加快推進並全面完成金保工程二期建設任務,完成重要信息系統省級集中。加快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台智慧化升級和一體化建設,強化經辦、統計、分析、大數據套用、智慧服務等線上線下一體化功能。推動向移動終端、自助平台延伸,打造集政策解讀、業務辦理等於一體的人工智慧服務模式,逐步實現就業和社會保障業務“一次登錄、全網通辦”。建設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台,完善“網際網路+”醫保服務管理,加快推廣套用醫保電子憑證,高質量建設智慧醫保、數字醫保。依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金保工程三期啟動建設情況,適時啟動我省相關工作。
  深化“一卡通”套用。拓展社會保障卡身份憑證功能,擴充社會保障卡公共服務管理功能,推動費用繳存和待遇發放套用,推進各業務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做好社會保障卡發行和服務,逐步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一卡通”居民服務管理模式,實現“一卡多用、一卡通用”,進一步發揮社會保障卡的惠民、便民作用。
專欄19 信息化工作重點項目
  1.開展信息化便民服務創新提升行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聚焦解決當前企業民眾辦事堵點痛點和監管能力不足問題,適應人員流動和平台經濟等發展要求,以部級平台系統為支撐,以省級平台系統為樞紐,集中整合數據資源,簡化最佳化業務流程,推動“全數據共享、全服務上網、全業務用卡”,全面提升信息化創新套用水平。
  2.拓展省級集中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系統平台套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多渠道、個性化、相互聯動的公共就業服務,全面實現就業業務全程信息化、智慧型化管理。基於統一的數據指標體系和服務平台模式,為全省公共就業服務業務開展提供全方位支撐,滿足全省各層級經辦人員和就業群體需要。實現就業一體化平台管理和全程信息化高效管理,推進業務流程向智慧型化辦理轉變,全面提升全省就業服務經辦管理能力。精準分析就業巨觀決策,信息數據資源實現內外協同共享。推進就業補助資金網上申報、網上審核、聯網核查。
  3.統一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在全國一體的社會保險經辦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標準體系框架內,按照全國統一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規範標準,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採用視窗服務、網上服務、自助服務等多種方式,建成全省統一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並與全省統一政務服務平台和全國統一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對接,實現社會保險業務部省市縣實時同步和數據集中統一管理,做到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功能更加完善、服務持續最佳化。
  4.推進社會保障“一卡通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
  推進建立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的“一卡通”服務管理模式,加快社會保障卡發放和套用,實現向第三代社會保障卡過渡,促進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增加、套用範圍擴大、服務能力提升、線上線下融合,推動“全民持有卡”和社會保障“全業務用卡”,全省基本普及現場即時發卡的快速制發卡服務模式。大力發展電子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形成線上線下綜合服務能力,同步推進在社會保障領域“一卡通”套用,逐步建立社保卡居民服務“一卡通”新格局。
第五章 實施更加有力保障措施
第一節 加強黨的領導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和完善黨領導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始終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到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為“十四五”時期就業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第二節 強化責任落實
  堅持目標導向,緊緊圍繞本規劃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細化分解指標,明確責任部門。充分發揮省政府就業、社會保障議事協調機構作用,強化部門聯動、推進數據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考核力度,把重要指標和重點任務納入各市工作實績考核指標體系,作為考核解決民生問題的重要依據。
第三節 強化資金保障
  健全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創新財政保障機制。推動完善財權事權劃分,構建與事權匹配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經費分級保障機制,落實各級政府對規劃確定重點任務的投入責任。統籌各類資金,加大對就業創業和社會保障專項資金投入,支持重大項目實施,保障公共服務機構建設和正常運轉,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健全就業領域投融資機制,拓寬資金渠道,引導帶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在返鄉入鄉創業、技能培訓、職業教育、就業服務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第四節 加強監測評估
  健全監測評估機制,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科學設定年度計畫監測指標,加強年度計畫的監測分析,重點關注分性別統計監測工作。組織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工作,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強化監測評估結果套用。加強規劃重點指標的考核評估,科學設定評估指標體系,確立量化標準。加強評估分析,提高分析結果的時效性和針對性,建立規劃實施預警機制。加強統計分析能力建設,完善統計分析和決策諮詢機制。
第五節 提升政策效果
  實施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快辦幫辦行動,及時公布政策清單和網上辦理渠道。依託大數據比對主動識別政策對象,精準推送信息,擴大政策知曉度。堅持政策制定與宣傳工作同步策劃、同步安排、同步落實,做好政策推介解讀和輿論引導,以民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方式宣傳政策舉措,努力提高政策覆蓋面和落實率。強化政策落實調度與督導,跟蹤調查評估政策實施效果。
第六節 鼓勵支持創新
  對規劃確定的重大舉措和創新政策,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鼓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圍繞規劃重點任務,探索務實有效的實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落實措施,著力形成一批省內可複製可推廣的好經驗好做法,努力推薦一批在全國有影響力的制度性創新成果。
第七節 推進規劃實施
  加強規劃實施的統籌協調和巨觀指導,制定規劃目標任務分解落實方案。加強年度計畫編制實施,合理設定年度目標,做好年度間綜合平衡。做好年度計畫和五年規劃的有效銜接,加強本規劃與其它專項規劃的銜接協調,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在總體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間配置上相互協調、時序安排上科學有序。推進規劃實施進程,充分發揮監督指導作用。各地區就業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本地區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政策解讀

 出台背景
  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和《遼寧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及有關規劃編制。
  “十三五”發展成就
  1.就業局勢保持總體穩定。全省城鎮新增就業228.4萬人,開展職業技能培訓410.1萬人次,576.7萬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高校畢業生歷年總體就業率均達到90%以上,幫助49.2萬就業困難人員和291.1萬失業人員就業。
  2.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各項社會保險參保總量9215餘萬人次,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分別達到2722元、4579元,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達到550元/年,失業保險金月人均發放標準達到1511元,一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達到2605元/月,城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分別達到672元/人月、5558元/人年。
  3.公共服務能力顯著提升。就業和社會保障政務服務事項基本實現“一網通辦”,全省線上線下舉辦各類招聘會1.7萬場,社會保障卡發行3824萬張,城市、農村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100%、61.7%。
  “十四五”主要目標
  1.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城鎮新增就業210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保持在5.5%左右,城鎮就業占比66.5%以上,脫貧人口務工規模13萬人以上,全員勞動生產率增長保持在6%左右,開展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50萬人次,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3年。
  2.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2025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081萬人,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分別達到687萬人、810萬人,城鄉低保標準比例達到1.3倍,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優待證發放率達到100%。
  3.公共服務能力持續提升。深化社會保障卡“一卡通”套用,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3940萬人。
  三大任務
  1.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
  促進重點群體充分就業
  多渠道促進創新創業和靈活就業
  全力打造技能強省
  建設高標準人力資源市場體系
  提升勞動者收入和權益保障水平
  防範化解規模性失業風險
  2.建立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
  建立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建設積極穩健的失業保險制度
  完善工傷保險制度
  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
  全面加強優撫保障
  完善落實社會福利政策
  強化社會保障基金監管
  3.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
  健全統籌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
  提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能力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建設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信息化建設
  四大工程
  1.就業創業促進工程
  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畫、實施重點群體就業援助工程、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服務、勞務品牌發現培育計畫、實施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完善就業形勢監測機制、健全失業動態監測機制。
  2.職業技能提升工程
  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畫、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深化技能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實施高技能人才振興計畫、實施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職業技能提升工程。
  3.社會保障提升工程
  建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完善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合理確定城鄉居民保險待遇、健全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實現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完善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提升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優撫醫院提質改造工程、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加強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數據共享比對。
  4.公共服務信息化工程
  就業服務基層基礎能力提升計畫、實施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現社會保險關係順暢轉移接續、基層社會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最佳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開展信息化便民服務創新提升行動、推進社會保障“一卡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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