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書託管是指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在生前以書面形式擬寫好遺書,並交給第三方託管的形式。遺書的內容必須是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並由遺書人本人親自作出,也可能通過網際網路形式託管,遺書人可以將重要的檔案、信件等相關資料通過加密解縮打包,或者編寫好要待傳送郵件,並指定相關收件人,通過第三方託管的形式將遺書本人的附屬檔案傳送給相關收件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遺書託管
- 外文名:Posthumous trusteeship
- 漢語拼音:yí shū tuō guǎn
- 基本解釋:人在活著時預先寫好遺書交與他人託管
一、遺書託管必須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個在法律上有效的遺書。
二、遺書託管必須是本人處分其資產的真實意願的表示,遺書託管是否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原則上應以遺書本人最後作出的意思表示為準。
三、遺書託管既是遺書本人處分其個人財產的民事行為,就只能就本人的合法財產作出處置,如果涉及屬於國家、集體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產的,遺書的該部分內容,應認定無效。
四、遺書託管如果違反社會道德或社會公共利益的遺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