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茶道茶藝學會

遵義市茶道茶藝學會是由遵義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管,經向遵義市民政局登記的市級茶文化研究團體,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社會團體法人。本學會是由高校教師、科研人員、茶企業相關人員自願組成的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致力於提升遵義乃至貴州茶的文化和商品形象。並主要利用國際資源,促進貴州和國際的茶文化交流,尤其是和東亞和東南亞傳統茶文化國家的交流。

世界之茶,源於貴州。

“黔茶出山·文化先行”,是本學會的最大工作宗旨和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茶道茶藝學會
  • 外文名:Zunyi Tea Culture Institute
宗旨,業務範圍,章程,一、會員,二、組織機構,

宗旨

開展茶史、茶文化研究,繼承和弘揚傳統茶文化,促進茶文化學術研究、交流與合作,將地方茶史、茶文化推廣至全國乃至世界。

業務範圍

(一)不定期地舉辦茶文化相關專題性的活動。
(二)組織開展其他形式的茶文化交流合作活動,推廣茶文化。
(三)組織促進茶文化發展的調查研究等相關活動,申報各類相關科研項目和課題。
(四)吸納各地優秀的茶產業相關人員為會員,搭建一個良好的溝通、互動平台。
(五)收集、保存茶典籍。

章程

一、會員

1. 本團體的會員為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2.自願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2)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3)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4)參加本團體的有關活動。
3.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3)由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4.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3)優先獲得本團體服務;
(4)對本團體工作的知情權、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5.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團體的章程;
(2)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3)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4)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5)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6)按規定交納會費;
6.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
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7.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8. 會員退會或者被除名後,其在本團體相應的職務、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二、組織機構

(一)會員大會
1.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3)審議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4)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5)決定名稱變更、終止等重大事宜;
(6)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2. 會員大會每5年召開1次。
本團體召開會員大會,須提前15日將會議的議題書面通知會員。
3. 經理事會或者本團體70 %以上的會員提議,應當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4.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具備下列條件方能生效:
(1)制定和修改章程,決定更名和終止事宜,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須經到會員2/3以上表決通過;
(2)選舉理事,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低於總票數的50%
其他決議,須經到會會員過半數表決通過。
(二)理事會
1.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理事人數為會員的20%。
2.本團體理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
(2)能代表會員意願;
(3)能認真處理本團體日常事務;
(4)領導幹部經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同意。
3. 單位理事的代表由該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擔任。單位調整理事代表,由其書面通知本團體,報理事會備案。
4. 理事會的職權是:
(1)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2)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3)選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4)向會員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制定內部管理制度、信息公開制度;
(6)審議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7)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5. 理事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者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報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6.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可書面委託1名代表參加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7. 理事會選舉負責人,應當由得票數多的候選人當選,且得票數不低於總票數的70%。
8.本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1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9. 經會長或者60%的理事提議,應當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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