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科技創新、大數據戰略、網路安全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科技創新、大數據、信息化領域有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規範性檔案,開展科技創新驅動發展、大數據發展套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廣套用、最佳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防範風險能力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的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
(三)擬訂基礎研究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牽頭建立統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為企業發展提供信息技術服務保障。
(四)統籌協調全市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指導全市統一的政務大數據云平台建設管理,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和統一、數據共享開放、電子文 件管理等工作,促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套用,統籌推進“數字遵義”建設。
(五)負責統籌數據資源建設、管理;統籌政務數據、科學數據採集匯聚、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承擔市直單位電子公文系統非涉密領域安全可靠套用工作,統籌推進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工作。
(六)負責統籌推進信息化發展和大數據融合套用;指導協調推進大數據賦能“四化”(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旅遊產業化)與“四個融合”(實體經濟、社會治理、民生服務、鄉村振興)發展。
(七)負責全市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大數據、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統籌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
(八)負責提出大數據、信息化領域投資規模及方向、中央及省支持建設資金安排建議,提出大數據、信息化投資項目審批、備案和核准的建議。擬定市級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報市政府審批後組織實施;統籌市級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指導大數據產業基金的建立和管理;負責統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大數據項目建設工作,管理全市數字資源,打造“一網通辦”的數字資源中心,建立數位化經濟發展平台。
(九)統籌協調電子政務基礎設施、數據資源中心規劃建設與集約利用,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網路體系的規劃、建設、管理; 監督管理全市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統籌指導協調通信業發展; 聯繫在遵電信運營企業有關工作;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
(十)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編制市級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 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協調參與國際國內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
(十一)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牽頭開展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進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二)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 組織開展科技評價機制改革,開展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三)承擔科技創新、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組織科技創新、大數據、信息化領域相關企業參與重大交流合作活動,組織和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指導大數據、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四)負責科技創新、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組織實施科技人才交流;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創新、大數據、信息化人才發展和隊伍建設與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政策,組織協調全市大數據、信息化人才教育有關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十五)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重點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高水平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按規定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有關事項。
(十六)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及省科學技術廳、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市科技與大數據局負責除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及電子信息製造業外的相關信息化和大數據工作; 市工業和能源局負責電子信息製造業行業管理、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工作。市科技與大數據局、市工業和能源局要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並按職責分工抓好工作部署的落實。市科技與大數據局負責管理全市數字資源,統籌推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平台、電子政務一體化辦公平台、政務服務監測系統等的建設、運行、維護和安全保障(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打造“一網通辦”數字資源中心。市政務服務局負責政務服務平台、電子政務一體化辦公平台等有關大數據子系統、平台的日常使用管理,根據業務需求提出最佳化完善計畫;負責利用政務服務監測系統監測政務服務事項、效率、質量等。
現任領導
張修德:黨組成員、副局長
盧川:黨組成員、主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信訪、政務公開、目標管理、重要文稿起草、新聞宣傳、後勤服務和機關安全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指導所屬事業單位意識形態、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組織人事、 教育培訓、社會保障及財務管理、離退休工作;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重要政務事務工作;統籌協調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創新體系建設科
承擔法治政府建設、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公平競爭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科技創新政策,組織起草相關法規草案和規章並開展普法宣傳,提出激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擬定科研機構、新型研發機構發展改革與布局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研發機構創新績效管理;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評價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頂層規劃、政策措施的研究擬訂和法制建設工作,提出全市大數據、信息化投資規模及方向;承擔數據執法、科研誠信建設、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三)發展計畫與高新技術科
承擔科技統計相關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最佳化整合、綜合平衡的政策措施建議; 承擔市級財政科技計畫協調管理工作和本部門科技計畫項目預算、資金管理工作;組織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科技型企業培育的規劃、政策的實施,開展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領域科技發展需求分析、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以高新技術企業為核心的創新主體集聚發展;提出相關產業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和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建議並監督實施;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推進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參與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畫,協調組織市際間、行業(領域)間的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參與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大科學工程;承擔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負責市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科技成果與人才科
承擔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促進產學研深度融合、科技類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建議,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依法擬訂外國專家管理辦法,承擔來遵國(境)外 專家相關管理、國外智力引進、出國(境)培訓相關工作,推動建 立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 議,承擔高層次科技創新、大數據、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依法擬定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的規劃、政策。
(五)農業與社會事業發展科
組織對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領域科技創新規劃、政策的實施,並開展相關產業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與各類科技計畫的管理,提出重點任務並監督實施,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提出相關產業領域平台、基地規劃布局並組織實施;負責中藥現代化科技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全市科技特派員工作;推動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科技進步和縣域科技創新驅動發展工作;承擔鄉村振興、科技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醫療衛生等工作。
(六)數字經濟科
組織大數據產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的實施;指導大數據賦能新型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相關工作,承擔推動大數據與實體經濟、鄉村振興的深度融合,促進行業、企業大數據套用工作;承擔全市大數據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工作;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擬定市級大數據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協調組織實施;推動大數據、信息化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承擔大數據重點產業項目布局,引導產業聚集發展、企業培育、品牌打造;承擔大數據、信息化領域的招商、推介、展覽及對外交流等產業活動;監測大數據產業經濟運行態勢,提出產業發展綜合性建議;協調解決大數據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的融合;協調在遵電信運營企業有關工作。
(七)大數據套用推廣科
組織推進大數據套用及相關的規劃、政策措施、標準規範體系的實施;指導大數據賦能新型城鎮化、旅遊產業化相關工作,承擔統籌推進大數據與社會治理、民生服務融合套用;推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套用,促進管理、服務流程最佳化和簡政放權;指導大數據創業創新、試點示範平台建設,推動數據增值服務套用;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政務雲、數據資源體系規劃建設管理與共享開放;編制和組織實施市級政務信息系統建設規劃、年度計畫,並開展績效管理;統籌指導全市電子政務網路體系的規劃建設、管理、監督考核;指導政務系統套用的網路安全、信息安全、數據安全,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數據資源安全保障工作;承擔科學數據管理工作,推進科技資源和科學數據開放共享;監督管理全市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承擔數據、網路有關安全工作。
直屬機構
(一)遵義市大數據發展中心
宗旨:為全市大數據(數字經濟)及信息化工作提供服務和保障。
業務範圍:為全市大數據(數字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提供信息技術、信息諮詢服務及技術保障,為我市大數據(數字經濟) 發展及總體規劃提供數據預測、監測和分析服務,為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對大數據(數字經濟)和信息化發展、建設過程中的重點、難點、熱點等問題進行跟蹤分析, 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全市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統計監測、運行分析工作;協助開展數據中心規劃、建設等工作;承擔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有關技術支撐和服務工作;承擔政府數位化轉型技術保障工作;配合開展信息化重大項目和套用場景建設的統籌協調,承擔市級大數據及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運維管理和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數據資源建設、共享開放和服務等工作;負責相關數據資源安全的服務支撐工作;協助開展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和運維實施中標準規範編制、年度計畫彙編、市級服務採購方案編寫、數據資源目錄審核、績效評估等工作;承擔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工作,以及電子政務外網建設管理有關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大數據(數字經濟)、信息化人才建設服務支撐工作; 開展大數據(數字經濟)、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協調聯繫相關社會組織;完成市科技與大數據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二)遵義市科技成果轉化中心
宗旨:為科技成果轉化及專家團隊提供服務
業務範圍:為專家團隊爭取科研經費、人才政策等提供服務,為專家團隊的科技成果轉化提供服務;開展科技需求徵集,開展科技成果信息採集、處理、分析、推送;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政策宣傳,組織開展科技成果展示、推廣交流、技術轉移、供需對接等工作;開展技術轉移機構培育和人員培訓,服務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建設;開展技術市場分析和研究,服務全市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開展先進適用技術示範與培訓,為新技術推廣套用和示範提供服務;開展科技創新政策宣傳,服務解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平台建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三)遵義市生產力促進中心(遵義市科技信息情報中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宗旨:為科技行業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服務
業務範圍:從事信息採集、加工處理、分析、發布、系統建設、資料管理、查詢與諮詢服務;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需求等各類信息;提升科技支撐現代農業發展能力,構建功能完備的現代農業科技服務體系,提供科普展示、技術推廣、教育培訓、農業信息等方面的服務;發揮橋樑與紐帶作用,促進中小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學校之問的產學研合作;組織科技力量,協助中小企業開展產品研發、技術創新相關工作,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科技創新體系,推動技術進步;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法規、業務培訓等相關服務;為中小企業提供科技金融等相關服務;組織開展各類技術交流與合作活動;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提供相關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