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證件已發放到各縣、區(市)殘聯。為切實做好我市第二代《殘疾人證》證件管理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做好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證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二00八年十月六日
- 發布單位: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
- 文號:遵市殘通〔2008〕66號
- 性質:檔案通知
遵市殘通〔2008〕66號
各縣、區(市)殘聯:
一、加強對《殘疾人證》證件的管理工作。《殘疾人證》證件管理要明確專人負責,建立管理《殘疾人證》領取、發放、保管工作制度。各縣、區(市)殘聯理事長是《殘疾人證》證件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做到監督與檢查。
二、嚴格程式,認真校對,做到有關表冊、證件相關內容完全一致。因工作疏忽大意、工作不認真負責造成證件損毀、丟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殘疾人證損毀太多的,由各縣、區(市)殘聯自行承擔工本費用。損毀證件由縣、區(市)殘聯收回統一保管。
三、正確使用兩種證件。視力殘疾人證件為紅色磨砂人造革皮面,其他類刻殘疾人證件為綠色磨砂人造革皮面。
四、認真做好第二代《殘疾人證》核發統計工作,每年11月底前將本年度核發第二代《殘疾人證》情況統計上報市殘聯組聯科。
五、各縣、區(市)殘聯《殘疾人證》證件管理人員名單、聯繫電話務必於10月底前報市殘聯組聯科。
遵義市殘疾人聯合會
二00八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