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教育體育局

遵義市教育體育局

遵義市教育體育局是遵義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現任遵義市教育體育局局長:周玉新

2023年12月,榮獲2023年全國體育事業突出貢獻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義市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遵義市新蒲新區府前路建投大廈3號樓3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有關教育、體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二)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並統籌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統一戰線有關工作;研究和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制定或參與制定全市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有關政策和制度;規劃、協調和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組織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新時代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研究;統籌指導教育體育系統黨的理論宣傳、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和全市教育體育系統新聞宣傳工作;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實施對教育體育系統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協助市委抓好市屬高校及其他有關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統籌指導市屬高校“雙一流建設”工作,協助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指導和推進市屬高校管理體制改革。
(三)深化教體領域綜合改革,加強教育、體育行政幹部暨教師隊伍、教練員隊伍建設,加強校長、教師交流,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改革和招生考試制度改革。
(四)加強全市基礎教育統籌管理,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五)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職業教育改革,提高職業院校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六)統籌管理市級教育、體育經費,監督全市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經費預決算方案的編制,指導所屬學校編制經費預決算方案;負責編制各項教育、體育專款和市本級教育費附加使用方案;負責指導市屬學校教育體育事業費、基建計畫和基建投資管理和財務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教育、體育工程管理;負責全市教育、體育基本信息和年報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七)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體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體育援助。
(八)加強民辦教育、校外培訓機構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和“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和校外培訓機構健康發展。
(九)規劃、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德育、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十)管理和指導全市校長、教師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規劃、指導全市校長和教師隊伍建設;制定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校(園)長和教師培養培訓、繼續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一)管理和指導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配合市屬高校做好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工作。
(十二)統籌管理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協調市屬學校教師出國留學和聘請外籍教師、教育外援方面的有關工作。
(十三)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具體工作,根據國務院《教育督導條例》的規定,行使市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權。依法組織對本級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等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督導評估,監測全市基礎教育階段教育質量,指導下級教育督導工作。
(十四)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指導體育市場發展,對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體育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管理;依法規範體育市場;指導全市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協調查處跨區域體育市場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六)組織開展體育重大活動,指導體育重要設施建設;指導、推進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公共服務事業發展,推進國家體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體育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多元化。
(十七)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組織指導開展全市民眾性體育、青少年體育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擬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統籌全市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制定全市體育競賽制度和計畫,組織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指導優秀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指導體育宣傳和學術交流工作;執行國家運動員、裁判員、教練員技術等級制度,參與全市體育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申報工作;依法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組織的資格審查;指導業餘訓練工作。
(十八)組織開展體育整體形象推廣,促進體育事業對外合作和內外市場推廣;指導、管理體育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地方區域性合作交流活動。
(十九)結合部門職責,加大科技投入,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廳、省體育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對外合作交流辦)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事務、機要、檔案、保密、信息、宣傳、電子政務、後勤服務等工作;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重要政務事務工作;承擔局黨組會議秘書工作;負責機關綜治、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統籌協調綜合考核工作;負責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局機關設施設備的採購配置;牽頭分解辦理人大建議案、政協提案和省長信箱、市長信箱、局長信箱等相關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做好“河長制”“林長制”相關工作;牽頭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統籌東西部協作工作,歸口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外事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思想道德建設、意識形態和統一戰線工作規劃並指導實施;牽頭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國家安全、黨管武裝、家校共育工作;指導市屬高校和縣(市、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市屬高校、各級各類學校的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牽頭落實全市教育體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聯繫市紀檢監察有關工作;負責教育關工委、教育體育系統群團相關工作;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市委教育工委和局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秘書工作;負責黨務公開工作。
(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承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具體工作,負責督政、督學;承擔對下級人民政府暨黨政主要領導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考核工作,負責對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各級各類學校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規的督導;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綜合督導、專項督導評估工作以及督導評估報告發布,運用督導評估結果;指導各縣(市、區)教育督導工作,擬定教育督導有關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市政府兼職督學資格認證、選拔、聘任、培訓、管理等工作。
(四)政策法規安全科
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發展的政策研究工作和法制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統籌指導全市教體領域深化改革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公平性審查,辦理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承擔教育行政執法與監督工作;負責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有關法律事務及信訪事項受理、轉辦交辦和指導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便民服務事項的聯絡、指導工作;負責對各縣(市、區)轄區內各類民辦學校(校外培訓機構)行政審批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申領、換髮工作;負責牽頭依法整治違規辦學和教育亂收費行為;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指導全市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及學校安全風險防範體系;承擔教育體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指導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教育體育系統禁毒工作。
(五)人事教師工作科
統籌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幹部人事工作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開展幹部培養、推薦、考察和管理工作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幹部考核、人事工資、崗位聘任工作;協助抓好市屬高校、相關學校的幹部隊伍建設和推薦、考察、管理工作;組織、管理和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聘任制度;統籌和指導教師招聘和教育人才引進工作;負責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制定全市教育行政幹部、校長隊伍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市級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的表彰獎勵和省級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的推薦評審工作;統籌和指導教師支教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體育系統 30 年、25 年榮譽證書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大中專畢業生檔案管理和報到派遣工作;承擔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秘書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
(六)計畫財務基建科(教育鄉村振興辦)
制定全市教育、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布局調整;監督檢查執行教育、體育經費籌措管理辦法;負責編制本局教育、體育事業經費預決算和基本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局機關經費;指導局機關各科室和事業單位分配下達上級教育、體育專項資金;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編制經費預決算和基本建設計畫;監督管理各項教育、體育專款、贈援款、貸款以及本級教育費附加,配合有關部門擬定本市中國小、幼稚園收費項目及標準;管理局機關國有資產,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市教育、體育工程管理;負責全市教育、體育基本信息和年報的統計、分析和發布;統籌捐建、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牽頭落實全市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成果、鄉村振興工作。
(七)基礎教育科(市教育體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
承擔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專門教育的統籌管理工作,擬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統籌抓好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負責對已審批的民辦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組織實施素質教育,擬定全市學校衛生、藝術、科技和勞動教育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抓好基礎教育階段的教育教學改革發展,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負責管理中國小、幼稚園教材和學生表彰獎勵工作,開展學科競賽活動;管理全市中小學生學籍,承擔普通高中學歷認定工作;推動學前三年普及普惠教育,推進全市學前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學前教育教學改革;負責評估認定市級示範學校(幼稚園),指導各地創建省級示範學校(幼稚園),擴大基礎教育階段優質教育資源;指導中國小開展民族教育、健康教育、校外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中國小開展國防教育、科技創新和生態環境教育;規範中國小和幼稚園的辦學(園)行為;負責擬定全市教育體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教育體育系統市級文明單位的推薦、評選,全國、全省文明單位的推薦,加強對文明單位的指導和管理;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相關工作;負責鄉村學校少年宮、城市學校少年宮建設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八)職業與成人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等;承擔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改革發展工作。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改革;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和學歷管理;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基礎設施建設;聯繫市屬高校有關工作;配合市屬高校做好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支持市屬高校“雙一流”創建工作;指導市屬高校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協調有關部門指導社區教育、城市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徵兵、涉農工作;負責對已審批的民辦職業教育機構開展業務指導;負責脫盲再教育工作;指導現代漢語規範化工作,組織推廣國語,負責管理國語培訓測試工作,檢查評估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九)質量監測科
負責全市教育質量監測工作規劃和實施,指導各縣(市、區)教育質量監測工作和組織開展教育工作滿意度測評;負責第三方教育機構和社會力量參與教育質量評估監測工作,負責質量監測政策研究、課題調研、督導評估、質量監測報告發布和運用;協調推進教育體育質量發展工作。
(十)民眾體育科
負責擬訂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擬訂全市全民健身五年計畫草案;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體育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和管理;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公共體育場館開放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監督指導社區體育設施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全市全民健身設施項目建設的申報、督促、檢查等工作;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的發展;承擔市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聯繫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市老年人體育協會。擬定全市體育市場管理辦法、體育市場發展規劃、體育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對體育市場安全進行行業監管;擬定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協調指導體育健身、訓練服務、體育彩票銷售等體育經營活動。負責全市體育產業發展工作,制定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促進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發展。統籌推進全市體育旅遊發展,督促重大體育產業項目實施。負責爭取國家、省體育場館、體育產業、體育旅遊等專項資金和其他資金的項目申報、審核、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指導體育公園、汽車露營基地、體育旅遊基地等建設。負責全市體育項目庫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全市體育事業、體育產業、體育場地、體育旅遊統計工作並上傳至省、國家信息化系統、平台,做好體育相關統計數據的分析、套用等工作。
(十一)競技體育科(青少年體育科)
擬定和實施全市競技體育、學校體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全市體育訓練、競賽、優秀運動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協調競技運動項目設定和布局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教練員、裁判員培訓和等級運動員的申報工作;負責重大體育競賽的組織協調,組織開展體育科技研究和技術攻關,推廣體育科研成果;指導業餘訓練和後備人才的選拔培養;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協調運動槍枝彈藥的監督管理;聯繫遵義市體育運動學校、遵義市足球運動學校工作。承擔全市體育形象整體宣傳;承擔體育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全市體育對外合作交流和區域合作工作,指導全市體育重大節慶活動;組織實施體育重大宣傳推廣活動;承擔全市體育信息化建設,擬定全市體育信息化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體育大會的申辦、評審及協調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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