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公安局

遵化市公安局

遵化市公安局是遵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陳海濤任 遵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遵化市公安局
  • 所屬部門:遵化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遵化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一)執法勤務機構,(二)綜合管理機構,(三)選設機構,派出所及監管所設定,(一)設定25個鄉鎮(街道)派出所,(二)設定3個治安派出所,(三)設定看守所和行政拘留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並制定對策。
(三)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的偵查,組織 協調重大安全保衛工作。協調處置重大案件、重大騷亂、重大治安事故。
(四)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邊境保衛和出入境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六)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市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衛工作。
(八)按國家規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安全警衛工作。
(九)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公安科技工作。
(十一)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執法勤務機構

1.指揮中心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2.政治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恐怖、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承擔遵化市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等。
3.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刑事偵查、禁毒、經濟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承擔遵化市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等。
4.治安管理大隊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等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
5.交通警察大隊
負責全市交通公安執法和道路治安巡邏工作,負責交通管理工作的傳達部署,負責交通秩序管理、宣傳教育、事故處理,負責機動車輛管理工作,負責機動車駕駛人員的考試工作。
6.食品藥品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研究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保衛工作規範並負責監督檢查落實,偵辦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等7種涉及食品藥品及化妝品犯罪的刑事案件,查處社會關注的食品藥品犯罪案件,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保衛部門的基礎建設工作;負責建立與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刑事執法與行政執法的相互銜接與協調聯動機制;承辦上級交辦的重大案(事)件。
7.礦業秩序特勤執法大隊
負責協調打擊非法盜採、稽查爆炸物品、查處礦區污染、清查流動人口、核查企業稅源、處置突發事件;日常配合完成治安防範、搶險救災、拆遷、治訪等黨委政府交辦的中心工作。
8.環境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掌握全市環境犯罪動態,分析研究信息和規律,擬訂預防、打擊對策,研究擬訂全市環境安全保衛工作規範並負責監督檢查落實;組織、指導、協調偵辦涉及環境犯罪的刑事案件,按照上級有關規定直接查處和偵辦社會反響強烈的環境犯罪案件;負責建立與環境部門刑事、行政執法的相互銜接和聯合執法協調聯動機制,參與環境保護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偵辦上級領導交辦的環境犯罪重大案(事)件。
9.法制預審大隊
負責全局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審核,執法規範化建設、執法監督及執法質量考評工作;負責本級公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辦理涉及本局的國家賠償事務;負責對本局刑事案件的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複議覆核、補充偵查等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業務培訓,向辦案民警提供業務諮詢;負責對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工作進行指導;負責監督、審核公安機關受案立案工作,協調處理立案管轄爭議,處理民眾反映有關案件辦理異議等問題,接受上級公安機關、其他行政機關指定或移送的案件及法律文書等相關工作。

(二)綜合管理機構

10.政工監督室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信訪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11.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三)選設機構

12.特巡警大隊
負責轄區治安巡邏,預防和制止各類違法犯罪活動;負責車站、廣場、街道及校園周邊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群體性、突發性、嚴重暴力案件的處理和防暴工作等。
13.出入境管理大隊
負責受理本轄區公民出境申請和境外人員辦理證件的申請工作;指導、組織實施對外國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和違法事件、案件的查處;負責反映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情況和出入境人員的申訴案件;負責檢查涉外賓館、飯店申報境外旅客住宿登記情況。
14.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
負責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衛工作,依法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利用計算機信息網路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對轄區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安全管理。

派出所及監管所設定

(一)設定25個鄉鎮(街道)派出所

負責本轄區法制宣傳、戶籍管理、其他公安基層基礎工作、治安防範工作,協助上級公安機關查破案件、消防監督檢查等任務。

(二)設定3個治安派出所

1.森林分局
負責管轄全市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物資源及其他涉林刑事案件;負責查處林業治安案件;負責查處林業行政案件;負責全市森林公安警用裝備管理。
2.機場治安派出所
負責機場範圍內的公安秩序。
3.交通治安派出所
負責汽車站及公共運輸上的治安秩序。

(三)設定看守所和行政拘留所

1.看守所
負責對被羈押的人犯實行武裝警戒看守,保障監所安全,對在押犯進行教育,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2.行政拘留所
負責對行政拘留人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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