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使宣撫河北詔》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遣使宣撫河北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隆基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遣使宣撫河北詔
河北州縣,水災尤甚,言念蒸人,何以自給?朕當寧興想,有勞旰昃,在予之責,用軫於懷。宜令所司,量支東都租米二十萬擔賑給。仍令魏州刺史宇文融充宣撫使,便巡撫水損,應須優恤,及合折免,並存閭舍。一事已上,與州縣相知,逐穩便處置,務從簡易,勿致勞擾。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