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行部落李二和話劇俱樂部,是由作家李二和話劇三部曲《遠行》、《祖籍》、《靈光》在戲劇界產生的反響自然衍生的文化名牌;是經國家民政部門特別批准不冠城市和區域名稱的民營非企法人機構;也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正式批准註冊成立的我國第一個集創作創意研發、交流交易展演及跨學科合作一體的文化藝術創意實體;是聯絡海內外各界人士為繁榮文化藝術與科學經濟事業交流合作的友好組織和多維品牌集群。集收藏博覽、教學演示、創意研發、產品製作、品牌合作、會議論壇、娛樂互動於一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遠行部落李二和話劇俱樂部
- 經營範圍:文化藝術創作、培訓、展演
- 性質:民營非企
我國第一個創意作品衍生的文化藝術品牌“遠行部落李二和話劇俱樂部”
李二和近30餘年一直從事我國海洋與絲路文化的史學研究與考證,自1995年以來,陸續在國內外發表和出版大量關於海洋與絲路文化的文章和專著。曾出版填補國家空白的《中國水運史》、《海上七千年》、《舟船的起源》、‘《與鄭和相遇海上》、《和平大航海-鄭和七下西洋》等重要文獻著作。2005年至2008年,他又先後在《劇本》月刊和《大舞台藝術》等報刊發表和推出《中國戲劇的根本出路》及大型話劇劇本《遠行》、《祖籍》、《靈光》等,在戲劇界引起強烈反響。作品以其獨特的創新方式引發戲劇界人士的熱切關注和討論,並由此衍生出第一個公益性、集創作、創意排演及多元交流合作一體的集群式文化藝術新型實體:遠行部落李二和話劇俱樂部、遠行部落文化藝術有限公司和遠行部落۰π、遠行部落۰智慧谷等創意機構和新生態文化項目。國家文化部、河北省文化廳、廊坊市文化局等多次印發通訊簡報給予充分肯定。網際網路及相關媒體也陸續給予了高度關注和支持。一時引發了“李二和文化現象”和“遠行部落現象”。
“遠行部落”名之於李二和話劇三部曲《遠行》、《祖籍》、《靈光》之“遠行”之意。作為一個內涵豐富的文化名牌,享有獨立完整的智慧財產權,已經在國家商標局及相關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註冊登記。遠行部落商標的註冊類別,囊括了54項國際商標分類中的多數內容,基本實現了全方位註冊。
遠行部落主張“文明與創造,為了世界生態和生命系統的健康和諧與可持續發展”。是承載人類精神最豐富的文化品牌,是一個開放的巨系統。
遠行部落承載著李二和強烈的民族責任感和近四十年來的文學戲劇成就及一系列重要思想,與絲路文化和“一帶一路”概念高度契合。憑藉豐厚的文化淵源、巨大的品牌效應和獨特的創意優勢,圍繞國家的“一帶一路”發展戰略量身定做的一系列智慧概念,其蘊含的“絲路文化精神”正是華夏歷史文明和時代精神的生動內涵。
遠行部落是我國唯一的文獻類、集群化、創新型、史詩與敘事產業品牌。她將以自身為領銜,以《遠行部落·尋找遠行人》以及資本連結式《遠行部落· 一棵樹》為引擎和補給,陸續開創線上與線下互動的《遠行部落·中華古道·絲路文明》項目帶;將陸續植入《遠行部落·π》、《遠行部落·β》、《遠行部落·智慧谷·生命谷》、《遠行部落·蜂鳥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