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木拉

達木拉

達木拉,男,藏族,1962年9月出生,西藏薩迦人,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曾任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委副書記、廳長。

2022年12月訊息,達木拉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里分院依法向阿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去職務,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6年07月至1993年04月,在西藏自治區社會科學院宗教研究所工作;
1993年04月至1996年10月,任西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6年10月至2001年05月,任西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副處級秘書;
2001年05月至2004年07月,任西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正處級秘書;
2004年07月至2005年07月,任西藏自治區編譯局(藏語文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黨組成員、副局長(副主任);
2005年07月至2011年01月,任西藏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2011年01月至2018年11月,任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2018年11月至2020年06月,任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組副書記、廳長;
2020年06月至2021年12月,任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委副書記、廳長;
2021年12月免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12月,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副書記、廳長達木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免去職務

2021年12月30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達木拉的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廳長職務。
2021年12月31日政協第十一屆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鑒於達木拉嚴重違紀違法,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及有關規定,政協第十一屆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撤銷達木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一屆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委員資格。

依法逮捕

2022年12月,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副書記、廳長達木拉(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西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達木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2年12月訊息,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原黨委副書記、廳長達木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里分院依法向阿里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達木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阿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達木拉利用擔任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局長,西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黨組副書記、黨委副書記、廳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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