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玉溪鎮黔北大道特殊教育學校旁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體系,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負責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引進人才在全縣就業的管理工作;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工作部門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負責城鎮困難民眾脫貧解困工作職責和“三關愛”工作中的關愛農民工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養老保險、事業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擬訂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縣社會保障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實施細則;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及離退休政策規定;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巨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參與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統籌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勞動法規的重大案件。
(十)負責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事宜。
(十一)受理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二)負責法律規定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監管和法律法規的宣傳;落實本部門“放管服”規章及權責事項;結合工作職責,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做好扶貧開發等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加強信息化建設。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責調整
將縣人社局的公務員管理職責劃入縣委組織部。
將縣人社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劃入縣醫療保障局。
將縣人社局的軍隊轉業幹部服務管理職責劃入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將城鎮困難民眾解困工作職責和“三關愛”工作中的關愛 農民工工作職責劃入縣人社局。
將縣人社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機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保密、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送、督辦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信訪事項;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負責縣人力資源需求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預測分析,承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與分析工作;承擔縣人才資源開發工作;承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數據統計及信息化建設規劃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幹部人事、退休幹部管理和職工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黨建工作。
(二)財務室。承擔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和就業資金預決算草案工作;參與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編制本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外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三)檔案室。負責保管幹部職工人事檔案,為國家積累檔案史料;收集、鑑別和整理幹部職工檔案材料;辦理幹部職工檔案的查閱、借閱和利用;做好乾部職工檔案的安全、保密、保護工作;調查研究幹部職工檔案工作情況,制定完善規章制度,搞好檔案室的達標建設;指導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檔案管理。
(四)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承擔政府人才工作綜合管理工作,協調配合相關單位擬訂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組織實施“15851”人才工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高層次人才培養計畫和激勵政策、抓好全縣人才資源開發相關服務工作, 不斷最佳化人才服務環境;負責全縣高級人才津貼的考核、審批、發放工作,兌現相關人才政策待遇;負責職稱評審及管理工作, 推行和強化執業資格制度及資格考試制度,承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事宜;負責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推薦、評審工作;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協調做好引進人才在全縣就業管理工作;管理機關工勤和事業單位人員,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人員的聘用及崗位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考核、處分、辭職、辭退和申訴控告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審核事業單位人員獎勵、表彰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考評工作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統計工作;負責組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開招聘工作及考試考核聘用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考核、獎勵以及涉及考核獎勵方面的申訴控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綜合管理全縣政府系統的獎勵、表彰工作,承辦受縣級以上政府系統獎勵、表彰人員的審核、推薦、呈報工作;參與縣委、政府綜合性獎勵表彰活動;組織實施國家公務員更新知識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負責承辦事業單位舉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班的審核批覆、監督管理工作;承辦專業技術人員的學時登記工作;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資福利退休股。管理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承辦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實施和工資統發工作;指導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津貼、補貼制度和績效工資制度;協調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退休及提前退休手續的審核辦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縣內企業落實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指導和監督縣內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工資年報統計工作;負責工資指導價位的發布。
(六)勞動保障監察股。負責宣傳貫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管理工作;負責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相關工作;擬訂勞動監察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貫徹落實國家勞動法規和擬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實施意見,負責勞動契約管理;監督執行國家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指導全縣勞動監察工作;協調跨區域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擔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變更、終止的審批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農民工工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開展,負責“三關愛”中的農民工關愛工作;承擔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江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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