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生態環境局稷山分局

稷山縣環保局是稷山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稷山縣環保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稷山縣環保局
  • 辦公地址:稷山縣
  • 性質:政府機構
  • 主管單位:稷山縣地方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服務承諾,

主要職責

1、負責開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審定縣管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
2、辦理限額以內的建設項目(新、改、擴),“三同時”審批手續。
3、監督管理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物技術安全。
4、負責全縣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5、指導和協調解決各鎮(鄉、區)跨區域跨流域的重大環境問題;調查處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環境。
6、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7、完成承諾工程。
8、完成招商引資任務。
9、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工作。

服務承諾

1、對於申報的環評審批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60日內辦結,我局承諾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30日內辦結。
2、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30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15日內分別做出審批意見。
3、收到報告表之日起15日內,收到登記表之日起5日內分別做出審批意見。
4、對於申請竣工驗收的項目,國家規定30日內組織驗收,我局承諾,自接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驗收。
5、對所有公民、法人的信訪、舉報、申訴事項要在15個工作日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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