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菊米

遂昌菊米

遂昌菊米,浙江省麗水市遂昌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遂昌縣石練鎮是《增廣本草綱目》中記載的菊米的原產地,生產菊米有著悠久的歷史。遂昌菊米獨特的功效和優秀的品質已獲得了海內外廣泛的認同。遂昌菊米,外觀輕圓黃亮,顆粒飽滿緊實,表面光潔無毛,甚香;湯色嫩黃清亮,甘甜微苦、滋味辛涼,具獨特的濃郁菊香。

2018年2月1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遂昌菊米”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昌菊米
  • 產地名稱:浙江省麗水市遂昌縣
  • 品質特點:外觀輕圓黃亮,顆粒飽滿緊實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第2651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8年2月12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藥用價值,產地環境,地形地貌,氣候,土壤,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遂昌菊米,外觀輕圓黃亮,顆粒飽滿緊實,表面光潔無毛,甚香;湯色嫩黃清亮,甘甜微苦、滋味辛涼,具獨特的濃郁菊香。

營養價值

據測定,遂昌菊米含有豐富的黃酮和胺基酸以及抗呼吸道病毒活性的成分3,5-O-雙咖啡醯基奎寧酸。
表1 遂昌菊米的內在品質指標
內在品質指標
單位
指標
胺基酸
%
≥2.0
黃酮
%
≥1.4
3,5-O-雙咖啡醯基奎寧酸
%
≥0.8
水分
%
≤14
灰分
%
≤11

藥用價值

據《增廣本草綱目》記載:“菊米,處州出一種山中野菊,土人采其蕊而乾之,如半粒綠豆大,甚香而輕圓黃亮,云:敗毒、散疔、祛風、清火、明目為第一,產遂昌縣石練山。”
遂昌菊米遂昌菊米

產地環境

地形地貌

遂昌縣位於浙江省西南部,仙霞嶺山脈橫貫全境,境內峰巒重疊,地勢西南高,東北低,呈中低山地貌,境內有西北部的錢塘江和東南部的甌江兩大水系源頭,流域面積分別為1865平方千米和674平方千米,植被繁茂,森林覆蓋率達82.3%,俗稱“九山半水半分田”。遂昌菊米主要分布在境內海拔200-600米的山坡旱地。

氣候

遂昌縣屬中亞熱帶季風濕潤氣候區,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空氣濕潤,山地垂直氣候差異明顯。年平均氣溫17.1℃(16.2℃-17.6℃),年平均降水量1559毫米(1039-2206毫米),年平均日照1755小時(1325-2130小時),年平均霜期114.5天,無霜期251天。

土壤

遂昌縣土壤類型為紅壤、黃壤和水稻土等,屬中亞熱帶生物氣候條件下形成的地帶性土壤,土層較厚,pH值4.5-6.5。
遂昌縣環境遂昌縣環境

歷史淵源

遂昌縣石練鎮是《增廣本草綱目》中記載的菊米的原產地,生產菊米有著悠久的歷史。遂昌菊米獨特的功效和優秀的品質已獲得了海內外廣泛的認同。
遂昌菊米遂昌菊米
元朝,該地農民就有採集野生菊蕾炒制後代茶飲用的習俗。
1996年,遂昌縣開始進行菊米栽培試驗。
1997年,菊米在遂昌縣被正式推廣。

生產情況

2010年,遂昌縣菊米種植面積5000畝,總產量達90噸,銷售產值1260萬元,菊米產業已成為遂昌縣農民增收的新亮點。
2017年,遂昌縣菊米地理保護區域20000公頃。有種植面積440公頃,年產量280餘噸。
遂昌菊米遂昌菊米

產品榮譽

1998年,遂昌菊米被評為浙江省優質農產品。
2000年,遂昌菊米獲得過浙江省優質菊米成就獎金質獎盃。
2001年,遂昌菊米獲得中國浙江國際農業博覽會金獎,中、日、韓第三屆國際名茶評比特別獎等獎項,並已獲得國家綠色食品頒證。
2018年2月1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遂昌菊米”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遂昌菊米遂昌菊米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遂昌菊米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麗水市遂昌縣所轄石練鎮、大柘鎮、湖山鄉、金竹鎮、妙高街道、三仁鄉、焦灘鄉、龍洋鄉、安口鄉、王村口鎮、蔡源鄉、黃沙腰鎮、柘岱口鄉、西畈鄉、雲峰街道、新路灣鎮、北界鎮、應村鄉、高坪鄉、濂竹鄉總計20個鄉鎮(街道)203個行政村。地理坐標為東經118°41′-119°30′,北緯28°13′-28°49′。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3.1 原植物
菊科植物甘菊【學名:Dendranthema lavandulifolia(Fisch.ex Trautv.)Ling et shin】。
3.2 產地要求
3.2.1 土壤
土壤環境質量應符合GB 15618-2018 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的要求。
3.2.2 灌溉水質量
農田灌溉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084-2005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要求。
3.2.3 空氣品質
環境空氣污染物濃度應符合GB 3095-2012 環境空氣品質標準的要求。
3.3 育苗
3.3.1 品種選擇
宜選用當地傳統地方品種,或經選育鑑定(認定)的優良品種。
3.3.2 育苗材料
選用生長健壯,無病蟲害的枝條,按10厘米-15厘米長度剪成插穗。提倡使用脫毒健康種苗。
3.3.3 苗圃選擇
宜選擇地勢較平坦,肥沃且排水良好,中性或微酸性的砂質土壤地塊。
3.3.4 苗床準備
結合深耕,每667平方米(畝)施入腐熟的農家肥1000千克或符合NY 525-2012 有機肥料要求的有機肥400千克。按畦面寬110厘米-120厘米、畦高20厘米左右、溝寬30厘米整出扦插苗床,四周建排水溝。
3.3.5 育苗扦插
春插在4月中下旬進行,密度5萬株/667平方米(畝)-6萬株/667平方米(畝);秋插在11月中下旬進行,密度8萬株/667平方米(畝)-10萬株/667平方米(畝)。扦插深度為枝條的1/3。插後壓實澆透水。提倡春插。
3.3.6 苗圃管理
保持苗床濕潤,適時澆水。成活後及時追肥,以澆施為主,濃度控制在0.2%以下。人工除草1次-2次。秋插苗床應搭小拱棚覆膜保溫,翌年3月後,晴天練苗3次-4次。
3.3.7 菊苗出圃
選擇健壯無病蟲,苗高15厘米-25厘米,具2個-3個分枝的菊苗可出圃。春插菊苗一般在6月中下旬出圃,秋插菊苗一般在4月上旬出圃。起苗移栽時苗床要先澆透水。
3.4 種植技術
3.4.1 種植地選擇
選擇耕層深厚、地力肥沃、質地疏鬆、排灌方便、遠離污染的平地或緩坡地。
3.4.2 種植方式
提倡輪作倒茬,如元胡(貝母)——菊米藥藥輪作,有條件的地方每三年進行一次水旱輪作。輪作田塊種植前可參照DB33/T 965-2015 控制作物連作障礙的土壤處理技術規範進行土壤消毒。
3.4.3 整地作畦
根據茬口安排,冬前深翻凍垡或夏季前茬收後立即深翻曬垡,耕深25厘米-30厘米。平地於移栽前2天-3天,將土壤耙細耙勻、作畦,畦寬100厘米-150厘米,畦高20厘米-25厘米,溝寬30厘米。山坡地宜按等高線種植,防止水土流失。
3.4.4 移栽定植
宜選擇雨後陰天或晴天傍晚進行。如遇少於天氣,土壤不夠濕潤時需澆定根水。
3.4.5 定植密度
土壤肥力高的田塊宜適當稀植,單行,株距35厘米-40厘米,每穴2株-3株。土壤肥力低的田塊宜適當密植,雙行,株距25厘米-30厘米,每穴3株-4株。
3.5 田間管理
3.5.1 肥料使用
3.5.1.1施肥原則
根據土壤肥力和目標產量,按照NY/T 496-2010 肥料合理使用準則 通則的規定進行合理平衡施肥。施肥時以有機肥為主,防止偏施重施氮肥。
3.5.1.2 基肥
結合深翻施足基肥,一般每667平方米(畝)施用腐熟農家肥2000千克-2500千克、符合NY 525-2012 有機肥料要求的有機肥1000千克或餅肥200千克。
3.5.1.3 追肥
栽後每隔10天-15天施1次分枝肥,每次用複合肥(N-P2O5-K2O比例為15-15-15)5千克。打頂時,結合除草每667平方米(畝)施複合肥(N-P2O5-K2O比例為15-15-15)15千克。9月中旬現蕾期667平方米(畝)施複合肥(N-P2O5-K2O比例為15-15-15)10千克,並看苗情用0.2%磷酸二氫鉀進行根外追肥。
3.5.2 水分管理
雨季及時清溝排水,做到雨停水乾。乾旱時澆水保苗,現蕾期注意灌水,保持土壤濕潤。
3.5.3 中耕除草與培土
移栽後20天-25天,中耕除草並培土5厘米-7厘米。後期視雜草生長及危害程度,適時除草。有條件的地方可鋪草或地膜覆蓋。
3.5.4 摘心打頂
苗高30厘米時,開始摘心打頂,以後視生長情況適時進行,7月上旬前完成。後期長勢過旺時,可於8月中旬進行3次-5次輕修剪,修剪以圓弧形為宜。
3.6 病蟲害防治
3.6.1 防治原則
遵循“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優先採用農業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措施,輔以安全合理的化學防治措施。
3.6.2 農業防治
提倡輪作,實行間作,合理密植,科學灌溉,平衡施肥,培育壯苗,及時中耕除草和清除病葉、挖除病株等。
3.6.3 物理防治
利用燈光等誘殺害蟲。
3.6.4 生物防治
利用信息素等誘殺害蟲。使用井岡黴素A等生物農藥防治根腐病和葉枯病。
3.6.5 化學防治
農藥的安全使用按NY/T 1276-2007 農藥安全使用規範 總則的規定執行。根據防治對象,合理選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優先選用NY/T 393-2013 綠色食品 農藥使用準則中允許使用的脂溶性農藥,現蕾後不得使用吡蟲啉、啶蟲脒等高水溶性農藥。適期用藥,最大限度減少化學農藥施用;準確掌握用藥劑量和施藥次數,選擇適宜藥械和施藥方法,嚴格執行安全間隔期,注意農藥輪換使用。
3.7 採收
3.7.1 採收時間
10月中下旬-11月上旬,選擇晴天露水乾後分批採收。
3.7.2 採收要求
選擇含苞未放的花蕾進行採收,采大留小,分批採摘。提倡用針梳式菊米採摘器等機械進行採摘。
3.7.3 新鮮菊米貯存運輸
採摘時,用清潔、通風良好的竹筐等容器存放菊米。採收後,及時運抵加工場所攤晾。運輸工具清潔、乾燥,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的物品混合存放、運輸。在裝卸運輸中輕裝輕放,避免散落、損傷。
3.7.4 采後田園管理
採收結束後,剪取部分健壯莖枝作秋季育苗插穗。保留部分優質健壯莖枝割除後的宿根,淺耕除草並覆土2 厘米-3 厘米,待翌年新苗萌發生長後用於春插苗插穗。及時清除其餘莖枝和宿根等,並帶出園外集中處理。
3.8 加工工藝
3.8.1 攤青
將採收的新鮮菊米薄攤,厚度3厘米-5厘米,攤晾3小時-5小時,以晾乾表面水。
3.8.2 殺青
使用滾筒式殺青機進行殺青。投料時溫度應控制在120℃,4分鐘-6分鐘,出料後應及時攤涼。
3.8.3 初烘
使用烘乾機進行初烘,烘乾時間2小時-3小時,溫度應控制在85℃-90℃。
3.8.4 回潮
六至七成乾後進行攤晾回潮1小時,促使菊米水分重新分布,以利於烘乾。
3.8.5 烘乾
使用烘乾機進行烘乾,溫度應控制在75℃-85℃,以手捏不碎為宜。

專用標誌使用

按照農業部關於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的有關規定,對遂昌菊米地理標誌的使用做如下規定:凡在標誌範圍內生產經營的遂昌菊米,並按照遂昌菊米生產控制技術規範種植的基地(戶),在產品和包裝上使用已獲得的遂昌菊米地理標誌,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出申請,並簽訂相關契約,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遂昌菊米地理標誌負有監督管理職能,定期對登記的遂昌菊米地理標誌的地域範圍、標誌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鼓勵單位和個人對遂昌菊米地理標誌使用進行社會監督。使用本地理標誌的生產經營者,對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違反本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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