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船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遂寧市船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遂寧市船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遂寧市船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遂寧市船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遂寧市船山區燕棲街59號
  • 隸屬單位:遂寧市船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鎮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制訂遂寧市船山區綜合行政執法的規範性檔案。
(二)按照區政府和市城管執法局對城鎮管理行政執法的要求,開展城鎮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工作,對涉及城鎮管理行政執法的各項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督促、檢查。
(三)負責收集社會各界對城鎮綜合管理的意見,開展城鎮管理綜合協調工作,辦理有關城鎮管理行政處罰的來信來訪,承辦人大、政協有關城鎮管理行政處罰的議案、提案。受理涉及城鎮行政處罰的舉報投訴。
(四)負責行使城鎮建築渣土(垃圾)的行政管理;行使從事各類經營活動和開挖維修建設等占用城鎮道路,公共區域行為的行政管理。
(五)草擬船山區綜合行政執法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城鎮管理具體辦法和措施,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城鎮管理工作中的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協調開展全區各種創建工作,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相關工作。
(六)協調處理區級各部門、鄉鎮、園區涉及城鎮管理各種事項,並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完善各項考核考評措施,逗硬實施獎懲。
(七)開展城鎮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在船山區管轄區域內(東至涪江;南至開善東路中間線;西至渠河路;北至明月河中間線)具體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老城區部分市政公用執法和規劃監察執法除外):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除市規委會審定建設項目和市規劃局審批項目以外的全部行政處罰權。主要是:依法查處違反城鎮建設總體規劃的案件和行為;依法查處無規劃審批手續或手續不全或擅自改變規劃審批要求的違法建設行為;負責關於規劃方面的舉報、投訴及糾紛案件的落實、處理工作;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具體是:社會生活噪音污染和建築污染;向大氣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煙塵;飲食服務業油煙、油污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不按規定排放生活污水、傾倒、堆放、貯存、清運、處置生活垃圾;向河道、水面傾倒垃圾和其他廢棄物;施工單位不及時清運、處置建築垃圾以及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固體廢物;未採取防燃、防塵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區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拒絕環境噪聲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行為;
6.行使工商行政及食品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證(照)經營的各類攤販和飲食攤點的行政處罰權;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除機動車侵占城市道路外的其他行政處罰權;
8.行使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八)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消防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九)承擔區政府公布的相關行政權力事項。
(十)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以及市城管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其他相關職能職責暫時保持現狀不變,待中央統一明確政策後,逐步規範。

領導分工

2019年3月,陳紹宏為遂寧市船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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