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退之間:證據不足不起訴實務研究》是2017年12月中國檢察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侯曉焱。
基本介紹
- 書名:進退之間:證據不足不起訴實務研究
- 作者:侯曉焱
- 出版社:中國檢察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12月
- 頁數:254 頁
- 定價:55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022012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進退之間:證據不足不起訴實務研究》主要從證據不足不起訴的基本內涵入手,分析了這一制度賴以產生與發展的理論基礎和體現的價值理念,又從無罪推定、罪刑法定、證據裁判、訴訟經濟等視角檢視證據不足不起訴制度,以更加深入理解證據不足不起訴的價值,為徹底貫徹該制度提供必要的理論支撐;同時特別關注了現存立法中公訴證據標準對證據不足不起訴運用的影響。我國基本上採用審判中的定罪標準作為提起公訴標準,但出於檢警關係、檢法關係等因素的考慮,若干證據充分性存在爭議的案件被起訴、留有餘地的判決始終存在,其中不乏誤判。這其中的原因包括庭審方式、證據規則、輿論影響、外部干預等多種因素;通過對證據不足不起訴的類型化實證分析揭示出我國實踐中存在證據不足不起訴與其他類型不起訴替代使用、部分證據不足案件依然被提起公訴、偵查工作質量亟待有針對性地提高等問題。此外,介評了域外公訴案件證據標準的文本與實際操作、公訴權制約機制,特別是近年來的證據不足不起訴制度的發展趨勢,啟示我們可以從完善當事人訴訟權利、完善辯護制度、被害人救助配套機制等方面,結合我國具體國情適用證據不足不起訴。
作者簡介
侯曉焱,吉林省人,法學博士,曾獲評北京市檢察業務專家,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才。曾獲北京大學法學學士學位、香港城市大學哲學碩士學位(Master of Philosophy)、美國天普大學法學碩士學位(Master of Laws)、北京師範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從事檢察工作二十年,立足檢察實務,關注中國司法特色,合著、參與撰寫、組織編寫《外國刑事訴訟法》《檢察制度比較研究》《刑事司法環境研究》《檢察實務中訴訟參與人權益保障研究》《暫緩起訴制度研究》《公訴意見書製作指南與優秀範例》《暴力犯罪案件的證據收集、審查與認定》等書籍近十部,在《Hong Kong Law Journal》《政治與法律》《環球法律評論》《中國刑事法雜誌》《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公法》《人民檢察》《法制日報》等中英文報刊、文集發表論文五十餘篇,曾獲全國檢察ji關優秀調研成果二等獎、三等獎,中國法學會“誠信法治保障論壇”三等獎、北京市檢察官協會優秀調研成果一等獎等獎勵,執筆****人民檢察院、國家檢察官學院、北京市法學會、北京市人民檢察院重點課題等多項課題寫作。2010年參加美國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管理學院中國刑事司法交流項目;英文論文曾獲美國天普大學法學院畢業生研究寫作獎。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章 證據不足不起訴的內涵和性質
第一節 證據不足不起訴的基本內涵
第二節 證據不足不起訴的性質
第三節 證據不足不起訴的效力
第二章 證據不足不起訴的理論根據
第一節 無罪推定原則
第二節 證據裁判原則
第三節 利益權衡原則
第四節 訴訟經濟原則
第五節 刑法的二元機能
第三章 我國證據不足不起訴制度的演進
第一節 1979年刑事訴訟法有關疑案處理的立法與實踐
第二節 1996年刑事訴訟法證據不足不起訴制度的確立
第三節 2012年刑事訴訟法對證據不足不起訴制度的完善
第四章 我國證據不足不起訴制度的法理分析
第一節 公訴證據標準概念的釐清
第二節 我國公訴證據標準運用之困境
第三節 對我國公訴證據標準的把握原則
第四節 對證據不足不起訴制度文本的解讀
第五章 證據不足不起訴案件的實踐考察
第一節 證據不足不起訴的數位化分析
第二節 證據不足不起訴實務的類型化分析
第三節 “證據不足”案件之起訴
第六章 證據不足不起訴決定的內部生成
第一節 證據不足案件被移送審查起訴之緣起
第二節 檢察官評判證據的內心世界
第三節 不起訴決定的內部主體——檢察委員會
第七章 “證據不足”案件辦理外部環境之檢視
第一節 “證據不足”案件與檢警關係
第二節 “證據不足”案件與審判程式
第三節 綜合因素對辦理“證據不足”案件的影響
第八章 證據不足不起訴中的被害人
第一節 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的需求
第二節 被害人陳述類證據的特殊性分析
第三節 證據不足不起訴對被害人權利的影響
第四節 我國被害人權利保障狀況檢視
第九章 證據不足不起訴制度的域外考察
第一節 英國的公訴制度文本和運行實務
第二節 美國的公訴制度文本和運行實務
第三節 德國的公訴制度文本和運行實務
第四節 日本的公訴制度文本和運行實務
第五節 國外證據不足不起訴的特點與發展趨勢
第十章 證據不足不起訴的發展趨向
第一節 強化被害人救濟機制
第二節 增強不起訴釋法說理
第三節 完善被不起訴人、辯護人的權益保障
第四節 加強審查起訴環節工作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