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藥品註冊證

進口藥品註冊證

進口藥品註冊證是經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審查,以審查確認符合質量標準、安全有效的,從而批准進口,並發給進口藥品的註冊證書。

藥品進口,
醫療單位臨床急需或者個人自用進口的少量藥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進口手續。
藥品必須從允許藥品進口的口岸進口,並由進口藥品的企業向口岸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海關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進口藥品通關單》放行。無《進口藥品通關單》的,海關不得放行。
如果境外藥品生產企業在中國無合法辦事機構,必須委託中國專業機構代理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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