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的功利主義(evolutionary utilitarianism)英國斯賓塞的以是否有利於人類進化目的為善惡標準的倫理學理論。
認為進化就是生物對環境的有目的的適應,人類對環境的適應能力比一切生物都要強,並更為複雜。區分人的行為善惡的標準,就在於該行為是否有利於人類的進化。就個體而言,自我保存為善,自我毀滅為惡;就社會而言,促進社會進化的行為是使個體的生活力量增強,延續後代,並推動他人的生活完滿的,就是善。達到社會進化表現為人的行為帶來的快樂多於痛苦,有助於個人、家庭、社會的保存,有助於人類的進化。認為利己與利他有衝突,但不是對立的。人的生存先於其他的行為,因而利己主義先於利他主義。但利他主義以有利於他人代替有利於自己,有時也就是利己,鳥類冒生命危險以保護後代,母親以自己的辛苦養育子女,都是利己依賴於利他,以自我犧牲達到自我保存。利己與利他的統一以人類的進化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