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贛榆區財政局

連雲港市贛榆區財政局

連雲港市贛榆區財政局,是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現任領導,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財稅政策、發展規劃及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研究提出運用財稅政策推進高質量發展、綜合平衡社會財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建議。研究提出社會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組織實施上級關於財政、財務、會計、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度。改革完善區對鎮及功能板塊管委會財政管理體制,指導鎮及功能板塊管委會財政所開展財政管理工作。
(三)負責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區和區級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組織實施區級預決算公開。
(四)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負責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區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全區非稅收入政策,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收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區級金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承擔政府採購政策制度的制定、執行和監督管理。
(七)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組織開展地方債券發行等工作。防範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承擔國外貸款管理有關工作。
(八)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擬訂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組織開展區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九)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分類處置、督辦和核查在巡視巡察、審計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移交的問題,對共性問題開展專項核查,組織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並督促整改。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落實關於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制度,擬訂有關制度。
(十)擬訂並組織實施支持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管理財政投資評審。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監督產權交易及相關工作。
(十一)擬訂促進地方金融業發展和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承擔區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區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
(十二)擬訂支持行政政法、教科文等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擬訂行政事業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三)參與擬訂有關社會保障政策。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四)擬訂財政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村綜合改革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管理。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指導各鎮財政建設工作。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海域海島、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海域海島、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
(十六)依法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管理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行業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七)承擔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行為。
(十八)組織實施財政人才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財政信息化管理和財政信息宣傳工作。
(十九)承擔安全生產職責。按照規定落實政府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經費,推動安全生產工作並提供專項資金支持。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指導所監管企業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支出結構,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區與鎮、功能板塊管委會的財政關係;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落實國家、省、市深化稅收制度改革部署,建立規範、穩定、可持續的地方稅體系。
3.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改委的職責分工。區發改委、區財政局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區發改委發揮區級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區財政局綜合運用財稅、價格等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2.與區行政審批局、區審計局的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與區行政審批局、區審計局建立健全固定資產投入監督管理協調機制,相互配合,各司其職;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審批;區財政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預算並執行前置性審批;區審計局組織審計區級投資和以區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3.與區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劃入事項的審批服務工作,並及時將相關審批信息推送區財政局。區財政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劃入區行政審批局的事項進行日常監管和執法監督,並將相關監管執法信息推送區行政審批局。

現任領導

贛榆區財政局局長:謝春娟

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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