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航行主義,國際法上關於戰時運載禁製品的一種主張。是指整個航行實際上應視為一個連續的和不可分的航程。認為敵方企圖通過中立國輸入違禁品應受“最終目的地”規則的支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連續航行主義
- 出處:法學大辭典
關於最終目的地規則,歷來有兩種說法,一為法國主義,以貨物的目的地是否為敵國控制下的地方來決定對貨物的處理。如果根據船上的證件判明貨物目的地為中立港口,即使船舶目的地是敵國控制下的地方,貨物仍不視為禁製品;反之,如果貨物目的地是敵國控制下的地方,則雖然船舶目的地是中立港口,貨物亦視為禁製品,另一為英國主義,同上說相反,認為貨物是否為禁製品,應以船舶目的地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