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銅錢以翼鈔法論

造銅錢以翼鈔法論是中國元代鄭介夫提出的改革紙幣制度的主張。元成宗年間,紙幣膨脹貶值嚴重。鄭介夫遂於元大德七年 (公元1303年) 上 《太平策》,對當時的貨幣問題一抒己見。鄭介夫認為 “鑄銅為錢,乃古今不易之法,盜賊難以齎將,水火不能銷滅。世世因之,以為通寶” (朱健《古今治平略》卷一)。他反駁 “言者”鑄錢 “無利於國”、“錢重不可致遠” 的看法,指出 “利在天下,即國家無窮之利”、“國家輸送,則鈔為輕,百姓貿易,則錢為利便,二者相因而未嘗相背”。

他區分了大宗交易、財政調撥和民間零星交易、支付對不同貨幣形式的不同需要。鄭介夫主張恢復銅錢流通,實行大額交易用鈔、小額零星支付使用銅錢的錢、鈔兼行制度,他說: “今請造銅錢以翼鈔法,雖於國未見其利,將有大利於民耳。……如一歲造銅錢一百萬,散在天下,並無消折,歲累一歲,布流益廣,雖億千萬年,猶如一日,所謂鈔為一時之權宜,錢為萬世之長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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