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貨派亦稱“通貨學派”或“通貨主義”。19世紀中葉與“銀行派”相對立的英國資產階級貨幣金融的一個派別。認為銀行券的發行應該隨銀行金準備的增減而增減,這樣才能保證物價的穩定,克服危機。通貨派領袖奧維爾斯頓(Samuel J.L.Overstone,1796—1883年),主張通貨只包括金屬貨幣和可以兌換黃金的銀行券,它構成了一國的貨幣量或通貨量。至於商業票據和銀行存款不是通貨,只是節約貨幣的使用和增進貨幣的效率。
它將銀行券與金屬鑄幣劃上等號,否認銀行券信用發行的必要性。因此主張嚴格限制銀行券的發行,實行足值的黃金準備制度,以克服英國1825年與1836年爆發的資本主義歷史上最早的兩次周期性危機。1844年英國議會通過了以通貨派理論為根據的英格蘭銀行條例,即“皮爾條例”(因為是在皮爾當首相時通過的,皮爾也是通貨派)。這一條例改多數銀行發行銀行券為由英格蘭銀行集中發行,並規定只能發行1 400萬英鎊僅以政府借款作保證而無黃金保證的銀行券。超過此數,必須有100%的黃金保證。其目的是企圖用金準備人為地限制銀行券的發行,從而提高利息率,給銀行資本家帶來巨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