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旱是主要的自然災害。由於境內絕大部分地區靠天然降水,水利設施少,故乾旱不僅影響農、林、牧等業生產,亦造成局部地區人畜飲水困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渭旱災
- 性質:自然災害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自明成化二十年(1484)至公元一984年的500年間,發生特大幹旱39年,平均12年多一遇。1957年至1979年的23年中,因乾旱造成減產的年份達19年之多,占總年份的82%,其中受災較嚴重的為1957、1962、1971、1972、1973、1979諸年,年受災面積均在55萬畝以上,占糧田面積的33%。以上。1981年和1982年,持續大早都達半年之久,受災面積分別為113萬畝和76萬畝,糧食減產均在600萬市斤左右。
全年任何時期都可發生乾旱。根據乾旱發生季節和農作物生長期的需水情況,可分為春旱、初夏旱、伏旱、秋旱4種乾旱類型。
具體內容
在1957至1979年的23年間,發生春早13次,平均不到兩年發生1次,出現機率達57%;發生初夏早12次,平均不到兩年發生1次,出現機率達52 %;發生伏早8次,平均3年一遇,出現機率達35%;發生秋早7次,平均3年多一遇,出現機率達30%。乾旱有時以春旱連初夏旱,初夏旱連伏旱,伏旱連秋旱,秋旱連冬、春旱等不同類型出現。歷年主要旱災有:
元元貞元年(1295)六月,陝甘早飢,伏羌、通渭等縣早。
明成化二十至二十三年(1484- 1487),平涼、靜寧、通渭等地連年大早,麥無收,斗米銀5錢,民大飢。
明弘治十七年秋至十八年(1504- 1505),隴右早,民大飢,死亡甚眾。
明嘉靖七年(1528),慶陽、平涼、鞏昌、徑州各地大早,民大飢,人相食,食草茹木。
明萬曆九至十一年(1581~ 1583)大早,民大飢,轉鄉流離,餓死者甚眾。
明萬曆四十四至四十六年(1616-1618)大早,莊浪、伏羌、通渭等處荒佼並作,死者枕藉。
明崇禎十三至十四年(1640-1641)大早,民大飢,斗粟價高二一百錢,民捕鼠、羅雀、食草者甚多。更有人相食,舍子換食後流亡者不計其數。
清康熙六年(1167) ---至六月大早,七月始雨,夏、秋無收,次年大飢。
清康熙七年(1668),靜寧、通渭、清水乾旱,大飢。
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甘肅乾旱,民飢,米價昂貴。
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夏旱,禾不收,民飢。
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旱,夏禾無收,民飢,流徙者眾。
清乾隆三年(1738)旱,禾無收,民飢,並疫。
清乾隆十二年(1747)大旱,民飢。
清乾隆二一十四年(1759)春夏旱,秋雹,重災47莊,700餘戶,4800餘口。
清乾隆三十五年(1770)春、夏、秋旱,民大飢,餓拜盈途。
清嘉慶元年(1796),華亭、通渭、會寧等縣春廈大早,民飢。
清嘉慶十年(1805)閏六月及七月,水、旱成災,民大飢。
清嘉慶十五年(1810)大早,民飢。
清道光四年(1824)自夏至冬不雨,民飢。
清道光十二至十六年(1832- 1836)持續大早,民大飢。
清同治七年(1868)正月至五月不雨,大早,民飢。
清光緒三年(1877)大旱,民飢。
清光緒十八年(1892)大旱,民飢。
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大旱,民飢。
清宣統元年(1909)春大早,至一五月十三日始下透雨,麥無收,民皆荐饑。
民國13至17年(1924^1928)持續早,17年特大旱,18年特大飢。小麥價高每一銀圓4斤。剝吃樹皮,離鄉背井,賣子求生,人相食,餓外遍地。絕戶絕村到處可見。
民國21年(1932)春大旱,禾苗枯萎,收成大減,民飢,外流乞討者甚多。
民國30年(一941)大旱,民飢。
民國31至33年(1942- 1944)連年春大早,夏禾無收,民飢流徙,農村蕭條。
1951年4至6月早,枯死麥、豆作物73. 53萬畝,占糧田總面積的46. 9%,
1953年春夏持續大早4個月,6月中旬落了透雨。加之凍害、蟲害,人民生活困難。
1966年大早,糧食減產,人民生活困難。
1971年持續大早8個月,夏、秋作物大減產,民眾生活困難,外流193。餘人。
1972年大早,糧食減產,民眾生活困難,人口繼續外流。
1979年上半年大早6個月,夏糧作物減產50%.
1981年,上半年久早不雨,夏、秋作物受災面積達76%.
1982年春、夏大早,7月下旬落透雨。民眾生活困難,人口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