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知識產權局簡介及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知識產權局
- 地點:通化市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通化市知識產權局簡介
(一)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智慧財產權創造、實施、管理和保護工作,推動智慧財產權工作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
(二)承擔規範專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責任。貫徹實施國家專利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專利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規範專利技術交易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
(三)統籌協調全市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開展專利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活動;研究國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四)擬訂全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制定專利工作計畫;負責全市專利信息網路建設及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服務工作;負責全省專利技術交易平台等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
(五)負責監督管理專利技術市場及專利代理中介服務機構;指導企事業單位的專利工作;指導技術進出口中涉及的專利方面的工作;貫徹落實專利優惠政策和措施;負責全市專利技術實施和產業化工作,並對產業化項目進行跟蹤、監督。
(六)開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專利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按規定組織制定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教育與培訓工作規劃。
(七)組織開展全市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行為和冒充專利行為。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規科)
負責機關綜合協調、會務、文電、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目標管理、安全保衛、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方針、政策的意見和辦法;組織對科技工作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推進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管理軟科學研究工作;擬訂科技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建議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科技和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科學技術普及科
負責全市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擬訂全市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指導協調全市重大科普活動和科普基地建設工作,推進科普能力建設;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和教育培訓;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對外宣傳報導工作,管理科技和智慧財產權工作信息網路;承擔市科技領導小組和科技進步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發展計畫科
組織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擬訂市本級各類科技計畫;組織開展對全市重大科技計畫項目進行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擬訂相關配套政策,對重大科技專項實施中的重要調整提出建議,參與全市重大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前期預評估和論證工作。負責科技和智慧財產權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擬訂科技經費使用管理的具體辦法和科研條件平台建設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技統計和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監管直屬單位國有資產及財務工作。
(四)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科
研究提出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和實施農村和社會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組織申報並實施各級各類農業科技計畫和社會事業科技計畫;指導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農村科技培訓、科技幫扶、科技興縣(區)和統籌城鄉科技發展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科技服務體系。
(五)高新技術與合作交流科
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及園區、基地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申報並實施工業領域各級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和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考評工作;指導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和新興產業園區、基地的建設,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負責科技交流與合作,指導協調企、事業單位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所的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搭建產學研科技合作平台,促進產學研結合和創新體系建設。
(六)科技成果科(行政審批科)
擬訂科技成果評價、科技獎勵、科技成果推廣、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國家、省級科學技術獎的申報和廣元市科學技術獎的評審工作;指導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發布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認定、申報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七)智慧財產權科
研究提出貫徹落實國家、省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的政策措施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具體辦法;編制並實施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計畫;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轉化和產業化,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技術轉化實施工作;管理專利技術市場和技術進出口中的專利工作;依法處理各種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負責全市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指導專利代理機構業務工作,參與以智慧財產權為主要內容的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專利和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宣傳普及、教育培訓。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