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因果

逆因果(Backward causation),因果關係通常被看作是正向的,其中一個原因導致與這原因同時或遲於它出現的結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逆因果
  • 性質:哲學術語
然而,像D.皮爾斯和M.達米特這樣一些哲學家爭辯說,將通常的因果性的時間方向反轉而使結果在時間上居於其原因之先的逆因果是邏輯上可能的。如果這是正確的,一個眼下的事件就可能導致一個較早的事件,而現在所發生的事就能影響過去。
逆因果的可能性依賴於我們對因果關係的表述。讓我們假設一個原因是一個事件發生的充分條件。根據這種表述,如果一個較晚發生的事件是一個先前發生事件的充分條件,則這個較晚的事件應被看作那個較早事件的原因。作為一個逆因果的例子,我們可以考慮亞里士多德的目的因,根據這種因果關係,一個目的的決定著某物的行為或運動,以便去實現這個目的。這個目的作為它所決定的那個較早的行為的結果,較晚才得以存在。逆因果也能解釋量子力學中的許多現象。然而這么一種概念並不蘊涵著我們可以干預較早的事件,因為就我們對這種類型的因果關係而言,只能是觀察者,而不是行為者。即便如此,仍然存在著是否現已存在的東西能為尚不存在的東西所引起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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