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赴泰州談判抗日合作

《送人赴泰州談判抗日合作》是近代無產階級革命家陳毅所創作在一首七言律詩。該詩在藝術表現上圓熟精湛,結構獨特,作品最突出的藝術特色,是用典考究。統觀全詩,作者通過大量地運用典故,語意委婉而又不失堅決地表明了自己對泰州二李談判的態度,也通過詩句表現他對二李的真誠希望,形象化地闡明了中國共產黨在統戰鬥爭中所持的有理、有利、有節的嚴正立場。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送人赴泰州談判抗日合作
  • 出處:《陳毅詩詞集》
  • 作者:陳毅
  • 創作年代:近代
  • 作品體裁:七言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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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原文

送人赴泰州談判抗日合作
停驂問我意何如?詞婉情真再致書。
軍令今當斬馬謬,歧途何事泣楊朱?
仲連智免蹈東海,武穆冤成走傳車。
憑君寄語強梁輩,摩擦自戕慎厥初。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①泰州:市名,在江蘇省。
②停驂:停車。驂:古代三匹馬拉的車子。
③馬謖:三國時蜀國參軍,在街亭之戰,因違背諸葛亮的軍令而遭到失敗,後被諸葛亮處斬。
④歧途:歧路。
⑤仲連:仲連,即魯仲連,戰國時齊人。
⑥強梁:這裡指搞“摩擦”的人。
⑦戕:損害,殺害。
⑧厥:其。

白話譯文
逐句全譯

你臨行還要同我商量這件事?我就告訴你此去一定要“詞婉情真”地把我的想法告訴他們。
按照軍令應該斬馬謖,為什麼楊、朱見到了歧途還要磨磨蹭蹭、不辨南北呢?
魯仲連願意赴東海而死,岳武穆被秦儈冤枉致死。
我告誡你們這些搞“摩擦”的人,到最後必然會被打倒。

創作背景

1940年春,陳毅貫徹毛澤東制定的戰略方針,率新四軍江南部隊渡江北上,在蘇北敵後展開抗戰鬥爭。1940年7月,韓德勤陰謀策動國民黨地方部隊李明揚、李長江部對新四軍駐郭村部隊發動進攻,最終被擊退。陳毅根據毛主席提出的統一戰線策略,決定對兩李部隊採取爭取的方針,在粉碎其軍事進攻之後,又派朱克靖去兩李駐地泰州談判,曉以利害,爭取其中立。這一正確的方針取得了成功,後來在中國共產黨與韓德勤部於黃橋決戰時,兩李保持了中立。該詩是陳毅送朱克靖赴泰州談判而作。

作品鑑賞

作品最突出的藝術特色,是用典考究。詩中用了大量的典故,來表明陳毅立場和態度。作者用諸葛亮斬馬謖的典故,表明對處理"摩擦”問題的態度。即按照軍令,應該像諸葛亮斬馬謖一樣,“斬"殺那些破壞國共合作的國民黨頑固派。但是為了顧全大局,並不能因為出現“摩擦"而放棄統一戰線的建立。於是接著用了《淮南子·說林訓》中的典故:“楊子見逵路而哭之,為其可以南,可以北。"作者用此典指出,不能因為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出現“摩擦”而喪失抗日信心。這裡陳毅在創作中實踐了毛主席的一貫主張:“古為今用”,“推陳出新”。作者胸藏萬卷,為我所用,左抽右取,隨意所出。緊接著陳毅又用魯仲連不帝秦的典故,勉勵人們寧可犧牲也不要甘心當亡國奴。頗有魯仲連“赴東海而死矣,吾不忍為之民也”的大義凜然的氣魄。“武穆冤成走傳車”,又用了岳飛抗金有功反而被奸臣誣害的典故,痛斥國民黨頑固派賣國投敵,殺害抗日的共產黨人的罪行。四句用典,氣勢磅礴,語氣逼人,抑敵揚我,同時意思相互照應,抑揚得體,渾成天跡。詩人的愛憎、褒貶從中自然流露,撼人心魄。
該詩的另一個特色,是對比手法運用得自然貼切,恰到好處。“仲連智免蹈東海,武穆冤成走傳車。”兩句正反對照。一是敵我品德的對比,共產黨人寧願拋頭顱,灑熱血,視死如歸,也不願甘心做亡國奴,做日本侵略者的臣民;國民黨頑固派不僅不積極抗日,而且大肆屠殺抗日的共產黨人,企圖投敵賣國,把自己的國家拱手送給日本侵略者。二是戰爭性質的對照,國民黨賣國投降,為的是爭奪霸權,魚肉人民,實質是非正義的違背人民意旨的反動戰爭;而共產黨領導的革命則是解放人民,抵抗外國侵略,實質是正義的戰爭。三是愛憎情感的對比,陳毅對國民黨頑固派就像對秦檜一樣憎恨,而對共產黨則像對抵禦外寇的岳飛一樣愛戴。愛憎所歸,人心向背,了了分明。這兩句正反映襯,敵我對比,表里相宜,相得益彰,形象地表明了陳毅的態度。
這首詩也很注重語言的錘鍊,作品用字準確,言簡意賅,生動傳神,富於表現力。“憑君寄語強梁輩,摩擦自戕慎厥初。"“強梁”一詞用得巧妙,既是寫實,又是虛擬。作為寫實,“強梁"即指強橫之人;作為虛擬,“強梁”則借代搞摩擦的國民黨頑固派。陳毅告誡他們應慎重考慮,在亡國滅種的危急關頭,不打日寇去打內戰,搞摩擦,必然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一個“戕”字,一個“慎”字,既嚴肅又準確地指明了國民黨頑固派―意孤行的險惡處境。可見詩人字無虛下,語不浪擲,因而作品言少意深,耐人尋味。
名家點評
湖南理工學院副教授黃去非:統觀全詩,作者通過大量地運用典故,語意委婉而又不失堅決地表明了自己對泰州二李談判的態度,也通過詩句表現他對二李的真誠希望。大量用典而文字卻並不艱澀,是本詩的一大特色。也收到了很好的藝術效果。(《中華詩詞鑑賞辭典》)

作者簡介

陳毅(1901—1972),四川樂至人。1919年赴法勤工儉學。參加南昌起義後,上了井岡山,任紅四軍十二師師長。紅軍長征後,留在粵贛邊區,領導了南方三年游擊戰爭。抗戰時期,任新四軍第一支隊司令員,代軍長、軍長。解放戰爭時期,歷任華東軍區司令員、華東野戰軍司令員兼政治委員、中原軍區和中原野戰軍副司令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華東軍區司令員兼上海市市長,1954年任國務院副總理。1958年兼任外交部部長。1955年被授予元帥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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