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與暴力:歷史中的宣誓、決鬥、神判與酷刑》是美國歷史學會主席亨利·查爾斯·李代表作,百年來不斷再版和重印。本書詮釋了人類從原始野蠻向文明開化邁進的過程,揭示人類思想中某些最離奇的迷思。
中文首譯本,文辭典雅風趣,底本為1878年表達更清晰、內容更豐富的英文第三版。
基本介紹
- 書名:迷信與暴力:歷史中的宣誓、決鬥、神判與酷刑
- 作者:[美]亨利•查爾斯•李(Henry Charles Lea)
- 原版名稱:Superstition andForce
- 譯者:X. Li
- ISBN:978-7-5495-8266-2
- 類別:法律·歷史·思想
- 頁數:720
- 定價:108
- 出版社: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7月
- 裝幀:精裝
- 開本:32
- 系列名:新民說 法律文化文叢
- 主編:梁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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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為撰寫《迷信與暴力》一書,亨利·查爾斯·李從歐洲購買了數量驚人的古籍、文獻和手稿等資料,現由賓夕法尼亞大學圖書館的“亨利·查爾斯·李”分館作為特殊藏品(special collection)珍藏。
作者旁徵博引,記述了西歐各主要民族和國家的法律中對宣誓斷訟、決鬥斷訟、神判斷訟、刑訊逼供等各種古老司法程式的規定,並介紹了相關著名案例,同時對西方法學充斥著迷信和暴力的、不為人知的黑暗過往進行了深刻的反思,比以往更加清晰地闡明一些漸趨消亡的舊俗和迷信的來源。
儘管作者已逝世一百多年,但作為歷史和法學的重要參考書,《迷信與暴力》依然不斷被再版和重印,其學術和文化價值可見一斑。
作者簡介
亨利·查爾斯·李(Henry Charles Lea,1825—1909),美國著名歷史學家,美國歷史學會主席(President of AHA,1903)。他被認為是美國第一個歐洲中世紀歷史方面的專家,尤其精通社會制度、法律和宗教史。哈佛大學,曾接受他女兒的捐贈,設立中世紀史方面的亨利·查爾斯·李教授職位來紀念他。其代表作有《迷信與暴力》(Superstition and Force)、《中世紀宗教裁判史》(History of the Inquisition of the Middle Ages)以及《西班牙宗教裁判史》(History of the Inquisition of Spain)等。
亨利·查爾斯·李雕像之基座:
亨利·查爾斯·李(1825—1909),費城最重要的公民之一。
年輕時,他是自然科學的鑽研者和文學作品的評論者;
成年後,他是商業及金融領域的勤勉有成者和內戰時期的愛國者;
那之後,他是公民事務與慈善事業的領導者和擁有世界聲譽的史學家。
其著作,尤以措辭之精準、判斷之公允以及對真理之熱愛見長。
他殫精竭慮,他無負光陰
名家推薦
李博士的榮譽就在於,他是少有的勇於挑戰歐洲大陸的法律及法律文獻的非英國學者之一。他用肉眼直視它們而不是透過眼鏡來評判它們,後者是一種更為簡單的工作。我們徹底地信任他,是因為他僅把視角固定在中世紀,而且他也從不引用那些帶有衝突和爭議的觀點。我們不能把這種研究方法推薦給一般人而只能推薦給意志堅定者,而李博士正是一個擁有堅定信念、冷靜客觀、謹慎細心的人。
——費雷德里克·威廉·梅特蘭(劍橋大學教授)
他在美國最有名的著作是《迷信與暴力》。大部分律師都熟知這本書,因為受到職業的影響,他們對這本書比那些執法者有更多的興趣。這本書已經再版四次並仍在繼續再版。
——查爾斯·霍默·哈斯金斯(哈佛大學教授,中世紀史權威)
譯者推薦
恐怕在那個時代,對宗教、神明、權威者等等的任何質疑,哪怕有理、有據、有節,都還是有風險、有爭議的。然而,作者的先進性正在於此,我們在今天,仍可看到,這本寫於百年前的書,幾乎沒有任何屈從於“時代局限性”的錯誤評論,甚至哪怕用今人的眼光看,都依然有點未卜先知的意思。——這或許才是真正的歷史學者的樣態。
——X. Li(《迷信與暴力》譯者)
編輯推薦
◆ 梅特蘭:我們徹底地信任亨利·查爾斯·李及他的作品;
◆ 轟動一時的宏篇巨作,美國歷史學會主席亨利·查爾斯·李代表作,百年來不斷再版和重印;
◆ 詮釋人類從原始野蠻向文明開化邁進的過程,揭示人類思想中某些最離奇的迷思;
◆ 中文首譯本,文辭典雅風趣,底本為1878年表達更清晰、內容更豐富的英文第三版。
目錄
Ⅰ 誓言斷訟法
雅利安人的社會組織結構
宣誓及其他
共誓者或參誓者
無罪共誓人的遴選
共同誓證的條件
方式和程式
共誓制度的衰亡
控方共誓人
Ⅱ 決鬥斷訟法
訴諸上天的自然傾向
司法性格鬥與決鬥的區別
司法決鬥的起源
這一習慣的擴大
對司法性決鬥的信賴
對決鬥斷訟的限制
決鬥的規則
職業鬥士
司法性決鬥的消亡
Ⅲ 神判
人類依靠神明答疑解問的傾向
中國是例外
神判在非洲
神判在蠻族占據歐洲時
被教會所採用
沸水神判
赤烙鐵神判
火焰神判
冷水神判
天平神判
十字架神判
吞食神判
聖餐神判
抽籤神判
屍棺神判
誓言神判
毒物神判
非常規神判
神判的條件
對神判的信賴
教會和神判
世俗立法的抵制
Ⅳ 酷刑
神判和酷刑是彼此的替代
酷刑在埃及——在亞述——未被希伯來人使用
未被東方的雅利安民族使用
希臘和羅馬
蠻族
哥特人
加洛林王朝和封建法
酷刑的重現
糾問式審訊程式
刑訊制度的最終形態
英格蘭和北方民族
刑訊制度的衰落
索引
序言
自序
法學的歷史,就是一部人類文明的歷史。立法者的工作,不僅在於使其時代的行為和習慣融合成為文化,而且將最深刻的思想和信念實體化,坦誠地直面我們的審視,不帶一絲遮掩。這為我們提供了對過去景象的最確實可信的概括,而其中細節幽微之處,則有編年史專家們補全。
本書來源於我所試圖探究的那組法律和習慣,它們被我們的祖先用於探索爭端下隱藏的真相,不僅詮釋了人類從原始野蠻向文明開化邁進的過程,而且向我們揭示了人類思想中某些最離奇的迷思。
在這個版本中,我試圖通過追根溯源,比以往更加清晰地闡明一些漸趨消亡的舊俗和迷信的來源。在現代理性薄弱的粉飾之下,時而重蹈覆轍恐怕在所難免。
本書中前三篇的論文精縮版已發表於《北美評論》。
1878年6月於費城
精彩書摘
在人類擺脫野蠻蒙昧的過程中,日益崛起的理性力量與逐漸式微的兇殘暴力霸權之間的鬥爭,可謂機鋒處處。我們這一代自作聰明地嘲笑先輩的前後矛盾,其實,那正是人類螺旋式前進道路的一部分,猶如沉默的勝利獎盃般,應當得到尊重,這勝利幾乎完全是在不知不覺中依靠漸進方式取得的。因此,在黑暗時代,我們看到正義的實施竟要披著基督教化的迷信外衣、訴諸刀劍和運氣的怪現象,但應當記住:相對於過去那種對暴力的普遍依賴,這已經是一種進步了。蠻族部落被引向抽象正義,儘管道路曲折幽暗,卻終能修成正果,我們對此不必大驚小怪。無論用何種方法,使強者向弱者屈膝,就已是對人性的偉大征服;而且,如果因人性弱點而必須藉助迷信終結鬥爭,那么,當今天的我們坐享其成時,偏對這樣的方式吹毛求疵,就未免有點兒無聊了。對於未開化的民族,就像對未受教育的人一樣,感性強於理性,並且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於是,如果執著於保持不公的現狀和凶暴掠奪的武士,能夠接受用一場公平的戰鬥或神判來決斷他的訴求,他就已經朝承認公平正義理念、放棄與人類社會生活格格不入的個人孤立邁出了一大步。正是通過這種間接方式,一個個逞強鬥勇的個人被粘合起來,逐漸能夠適應常設政府,並且形成了有組織的國家,開始珍視人與人之間不可或缺的抽象正義理念。從這樣的視角看來,古老的程式形式褪去了它們荒謬的外衣,我們將其想作暴力、信仰和理性的不穩定聚合物,就如同對待瓦特的第一台簡陋的發動機或者“克萊蒙特”號(Clermont)一樣,當它在哈德遜灣跌跌撞撞地下水起航時——儘管確實笨重而粗糙,但是我們仍將其看作未來成功的寶貴雛形和先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