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牧業多種經營周轉金亦稱“農業三場”多種經營周轉金。財政預算安排“有償投放,定期回收”周轉性支援農業的專項資 金。用於扶持國營農業三場利用本地資源,開展多種經營,組織對農畜、水產品的加工、貯運和銷售、以提高三場的經濟實力,輔助繁殖、培育、推廣優良品種事業的發展,全面提高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多種經營周轉金實行項目評估、審查和管理,由使用單位提出項目經營可行性經營方案和用款計畫,經農業主管部門審查,報財政部門核准。三方簽訂多種經營周轉金使用及交撥款契約後,由財政撥款收取少量資金占用費,並按契約規定時間組織回收。多種經營周轉金限用於生產材料的貯備及人工費用等周轉性支出,一般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或大型設備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