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公告第1235號

《農業部公告第1235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2009年7月15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公告第1235號
  • 發布單位:農業部
【發布日期】2009-07-15
【生效日期】2009-07-1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農業部
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和《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審批辦法》的規定,經審查,廣東大華農動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大生物安全三級(BSL-3)實驗室具備從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資格,並核發《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資格證書》。
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審批辦法》第十條和農業部公告第1146號的規定,廣東大華農動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中大生物安全三級(BSL-3)實驗室不得從事我國尚未發現或者已經宣布消滅的動物病原微生物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實驗,需要從事其他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報農業部或者廣東省畜牧獸醫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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