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指導法是法國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指導性立法措施。其目的是在社會經濟領域內實現農業和其他產業的平等。法國的第一個農業指導法是1960年8月頒布的,也稱60—808法。1962年8月和1980年7月又先後頒布了兩個農業指導法作為補充。法國的農業指導法在其農業現代化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農業指導法提出的目標是促進農業發展,增加農業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
該法提出發展生產,推廣先進技術,改善農產品銷售和加工條件,改革農場結構,指導和鼓勵因地制宜地發展生產,農村整治,開發山區和落後地區。農業指導法還作出了調整農業結構、土地整治、買賣、租賃、組織生產和市場調節等具體規定。自農業指導法制定以後,政府和歐洲經濟共同體的大量投資,加速了法國農業現代化的進程,農村面貌和組織結構都發生了深刻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