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國際合作“十二五”發展規劃

《農業國際合作“十二五”發展規劃》是農業部2011年12月31日發布的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國際合作“十二五”發展規劃
  • 部門:農業部
  • 類型:規劃
  • 發布時間:2011年12月31日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農業國際合作“十二五”發展規劃
農林水利

法規內容

農業國際合作是我國對外開放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二五”時期,農業國際合作面臨的形勢更加複雜,必須立足現有發展基礎,轉變發展方式,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改善農業國際貿易發展環境,推動農業“走出去”和“引進來”有機結合,加強農業領域外交,為實現“十二五”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為明確“十二五”時期我國農業國際合作發展的戰略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指導全國農業國際合作工作,結合《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制定本規劃(見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農業國際合作“十二五”發展規劃
附屬檔案:
農業國際合作發展“十二五”規劃(網路版)
(農業部國際合作司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錄
一、“十一五”農業國際合作發展成就和經驗
(一)發展成就
(二)主要經驗
二、“十二五”農業國際合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一)國際貿易環境日趨複雜,對國內產業發展的影響不斷加大
(二)農業“走出去”成本增加,支持政策滯後
(三)農業關鍵核心技術引進難度加大,利用外資水平尚需提高
(四)農業國際合作責任更加重大,面臨的制約日益突出
三、“十二五”農業國際合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發展目標
四、主要任務
(一)完善農業貿易發展支持體系,促進農業產業健康發展
(二)完善有中國特色的農業南南合作發展體系,加強農業及糧食領域國際合作
(三)加快境外農業生產加工物流體系建設,推動農業“走出去”
(四)最佳化農業利用外資結構,提高農業“引進來”質量和水平
(五)加強國際農業科技合作,提升農業產業發展的科技支撐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二)組織保障
(三)提升政府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農業國際合作是我國對外開放和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十二五”時期,農業國際合作面臨的形勢更加複雜,必須立足現有發展基礎,轉變發展方式,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改善農業國際貿易發展環境,推動農業“走出去”和“引進來”有機結合,加強農業領域外交,為實現“十二五”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目標作出新的貢獻。
為明確“十二五”時期我國農業國際合作發展的戰略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舉措,指導全國農業國際合作工作,結合《全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十一五”農業國際合作發展成就和經驗
“十一五”以來,各級農業部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攬農業國際合作工作全局,認真組織實施《農業國際合作“十一五”發展規劃》,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的總體目標任務,實現了農產品貿易快速發展,農業“走出去”穩步推進,農業“引進來”結構不斷最佳化,中國農業的國際地位和影響力不斷提升,為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服務國家總體外交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發展成就
1.農產品貿易持續發展。“十一五”期間,我國農產品貿易規模穩步擴大,進出口產品結構趨於穩定,出口市場結構得到最佳化,地區布局更加合理,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據統計,農產品貿易額由“十五”末的563.8億美元增加到2009年的923.3億美元,增長63.8%,年均增幅13.2%(出口年均增長9.47%,進口年均增長16.33%);占我國對外貿易總額的比重由2005年的4.02%上升為4.18%,占世界農產品貿易總額比重由2005年的3.9%提高到“十一五”後期的4.4%,成為世界第三大農產品貿易國。美國、東協、南美市場份額穩中有升,2009年比2005年分別提高3.1、4.5、2.3個百分點;西亞、非洲等新興市場得到積極開拓;歐盟市場份額基本持平,日本、韓國的市場份額有所下降。2009年東部、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在全國農產品貿易額中所占比重分別為77%、4.62%、8.82%和9.38%,東部地區繼續發揮引領作用,中部地區實現平穩發展,西部地區年均增幅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農產品貿易保持良好發展勢頭,對農業農村經濟整體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十一五”末,農產品貿易總額占農業國內生產總值的20%左右,農產品出口占農業增加值比重為7.8%,直接和間接帶動幾千萬人就業。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和國際糧價波動中,農產品貿易發揮了重要的餘缺調劑作用,為糧食等主要農產品供給充足、價格基本平穩以及巨觀經濟企穩向好作出了積極貢獻。
2.農業“走出去”穩步推進。“十一五”時期,我國農業“走出去”企業數量不斷增加,對外農業投資主體日益多元,經營領域和規模不斷擴大。
3.農業“引進來”保持穩定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十一五”期間,農業利用外資總額46億美元左右。其中,利用外商直接投資41.45億美元,農業部組織實施的貸款贈款項目資金約4億美元,政府間多雙邊合作項目資金約4500萬美元。
4.南南合作創新發展。認真落實我國政府在中非合作論壇北京峰會、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高級別會議有關農業對外承諾,加大境外農業技術試驗示範、人員派出和在華培訓力度,推動南南合作取得新成效。
5.農業國際地位和影響力不斷提升。目前,我國已與140多個國家以及主要國際農業機構和金融組織保持長期穩定的農業合作關係。
(二)主要經驗
各級農業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重視和加強農業國際合作工作,推動“十一五”農業國際合作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積累了豐富經驗。
一是始終堅持提高農業對外開放水平。圍繞推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維護農業產業安全及糧食安全,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不斷拓展農業“走出去”和“引進來”的廣度和深度,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因時因勢完善農業貿易、對外投資等巨觀調控政策,不斷提高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能力。
二是始終堅持服務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推動現代農業建設。加大貿易磋商談判、進出口政策協調力度,把握農產品進口規模和節奏,保障國內產業安全,推動優勢農產品出口,促進農民增收;鼓勵和支持有實力、有經驗、守信用的企業“走出去”,提升農業國際競爭力,拓展外部發展空間;圍繞農業發展重點領域、科技進步的關鍵環節,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加大農業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力度,推動結構調整、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
三是始終堅持合作、發展、共贏。在對外交往中,立足於務實合作,推動高層互訪與人員交流,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和貿易往來;著眼於共同長遠發展,注重優勢互補,增進相互信任,解決分歧難點;堅持互利共贏,有予有取,維護核心發展利益。
四是始終堅持統籌兼顧。加強政府巨觀引導、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務,將農業“走出去”和“引進來”有機結合,注重構建和完善國際國內工作磋商和協調機制,加強部門內部、部門之間、部門和地方之間的協作配合,強化和轉變農業國際合作部門職能,不斷加強國際合作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二五”農業國際合作面臨的機遇和挑戰
“十二五”時期,世界格局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繼續深化,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我國農業發展與世界農業的關聯度進一步提高。糧食安全、農業對外投資、氣候變化、能源、匯率等問題成為多雙邊關注熱點和焦點,對中國農業發展影響深遠。我國農業國際合作既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也面臨諸多風險挑戰,總體看,機遇大於挑戰,需因勢利導,積極把握和應對。
從發展機遇看,“十二五”時期是農業國際合作發展的重要機遇期。一是外部環境總體有利。後金融危機時代,各國更加重視農業基礎地位,更加關注農業國際合作,農業貿易自由化和投資便利化是大勢所趨。我國國內農產品市場空間巨大,已開發國家與我開展農業合作、開拓中國市場意願強烈,有利於我農業“引進來”,借鑑其先進經驗,發揮“後發優勢”。我國農業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成就,許多開發中國家迫切希望中國加大農業投資和南南合作力度,幫助其發展農業生產,改善糧食安全狀況。二是國內環境不斷改善。我國綜合國力不斷提升,中央更加重視農業對外開放;各地區、各部門制定鼓勵政策,不斷加大對農業國際合作的支持力度。農業領域外交成為我國外交的優勢資源。三是合作基礎更加穩固。我農業企業競爭實力增強,積累了較為豐富的農業貿易、投資等發展經驗;農業裝備和科技水平不斷提升;多雙邊合作機制不斷完善,農業外事、外經、外貿人才隊伍不斷發展壯大。
農業國際合作也面臨不少挑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國際貿易環境日趨複雜,對國內產業發展的影響不斷加大
“十二五”時期,我國農產品貿易面臨的國內外環境更加錯綜複雜。多哈回合談判進展緩慢,我國勞動密集型優勢農產品出口壓力不斷增加。國內農產品需求剛性增長,農業發展與資源約束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能源、投機資本、氣候變化等非傳統因素增加了國際農產品市場的波動和不確定性,保障國內農產品有效供給和價格穩定挑戰增加。勞動力成本上升、人民幣升值等壓力依然存在,從整體上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面臨不少困難,農產品出口競爭力提升受到制約。
(二)農業關鍵核心技術引進難度加大,利用外資水平尚需提高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不斷增強,外國政府和國際機構農業無償援助和低息貸款條件越來越高,獲取援助和貸款的難度越來越大,援助資金逐年減少,對中西部農業國際合作部門開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農業國際合作責任更加重大,面臨的制約日益突出
國際社會對我的定位和期望發生轉變,已開發國家要求我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開發中國家在資金和技術援助方面對我期望過高,農業國際合作面臨更為複雜和敏感的局面。我綜合國力顯著提升,國際影響力與日俱增,但作為開發中國家的地位沒有發生本質改變,履行開發中國家國際責任義務的難度加大。此外,隨著農業國際合作內容不斷豐富,工作任務日趨繁重,現有財政支持手段不夠,農業國際合作能力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尚不能滿足發展需要,制約了農業國際合作事業的發展。
三、“十二五”農業國際合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世界眼光和戰略思維,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堅持把提高農業對外開放水平作為基本方向,把服務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作為根本任務,把謀求合作、發展和互利共贏作為根本原則,把加強系統能力建設作為根本保障,科學合理布局,大力推進農業國際合作發展方式轉變,加快實施農業“走出去”戰略,擴大農業國際合作,為實現我國“十二五”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目標和服務國家總體外交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以我為主,合作共贏。要圍繞服務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推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業國際競爭力增強;統籌考慮國內產業安全、農民利益訴求和國外關注,找準平衡點,務實推動合作,實現互利共贏。
2.突出重點,合理布局。要根據我國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外交戰略,結合國內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立足產業、區域發展優勢,對我貿易促進的重點產品和區域、科技及資金引進的重點領域和方向進行戰略布局。
3.協調配合,共同推進。要完善政策和協調溝通機制,統籌規劃,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將我方需求與外方關注、國家總體目標和地方優勢緊密結合,提高協調合作的針對性、時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強部省聯動,調動科研院所、企業、社會團體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共同推進農業國際合作事業發展。
4.分類指導,循序漸進。要根據農業國際合作的形式、內容和國別情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充分考慮各方面的基礎條件和優勢,抓好項目管理,推動試點示範,以點帶面,有計畫有步驟地推進。
(三)發展目標
圍繞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大局,加快“走出去”步伐,提高“引進來”質量,促進農產品貿易健康持續發展,提升服務“三農”水平。
具體指標為:
--“十二五”期間,農產品出口年均增幅不低於6%。
--逐步建立海外農業科技示範中心10個以上。
--向開發中國家派出1350名專家和技術人員,在華培訓3000名農業管理和技術人員。
四、主要任務
為實現“十二五”農業國際合作發展目標,重點完成以下主要任務:
(一)完善農業貿易發展支持體系,促進農業產業健康發展
立足我國國情,借鑑國際經驗,逐步建立與農產品市場開放水平相適應的農業貿易發展支持體系,推動形成公平合理的國際貿易秩序,實現農產品進出口靈活有效調控,維護農業產業安全,提高我國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
1.強化貿易磋商談判和國際規則標準制定參與力度。積極參與世界貿易組織貿易政策審議工作,深入了解其他國家農產品貿易政策,及時發現和消除貿易障礙,大力宣傳我國農產品貿易政策,增信釋疑。圍繞產業發展,制定和實施自貿區建設中有關農業的方略。及時跟蹤中國-東協、中國-紐西蘭等已建自貿區對我農業影響,提出產業發展應對措施。積極參與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國際食品法典、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等公約的規則和標準制定,加大參與農業國際組織相關規則跟蹤研究,為國內產業發展和農產品國際貿易創造良好條件。充分發揮我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和歐盟有關國家雙邊農業磋商機制的作用,維護國內產業利益,推動解決我農產品出口受限問題。
2.積極推動完善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機制。研究推動建立統一、穩定、規範、高效的農產品外貿管理和調控體制的意見建議,提升產業部門在貿易決策中的工作力度和話語權,確保農業貿易政策與國內農業發展政策的統一協調。充分調動地方農業部門、主產區及行業協會組織和企業的積極性,廣泛參與貿易規則標準和政策制定,構建暢通高效的農產品信息體系。強化對糧食、油料、棉花、乳品、禽雜等重點農產品和特色蔬菜、果品、優質禽等特色農產品的質量監控和檢驗檢疫,保障國內農產品有效供給和市場穩定。
3.健全農產品貿易監測預警體系。逐步構建包括信息收集、貿易情況監測、產業損害預警、貿易救濟、產業補償在內的完整的農產品貿易救濟工作體系。將現有15個省(區)的產業損害監測預警體系試點推廣到全國,實現主產區和主產品的全覆蓋。建立農業產業損害風險評估機制,形成科學合理的產業損害評價體系,跟蹤監測農產品進出口對產業的影響,定期報送重點產品產業損害監測預警分析報告;依託監測預警體系和產業損害風險評估機制,研究農業產業損害補償機制的可行方案。
4.加強農產品貿易國際行銷促銷。結合我國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研究優勢農產品國內外市場供需變化趨勢。組織專題研討、專場推介、休閒農業文化游、美食節等活動,在目標市場加強宣傳,打造優勢農產品整體形象。支持企業開發具有自主品牌的產品,開展國外商標註冊和產品質量認證,建立國際行銷網路,提高出口農產品的競爭力。促進以農產品地理標誌為主導的優勢農產品、無規定動物疫病示範區畜產品等出口。鼓勵、引導和組織企業及協會參加運作規範、效益良好的國內國際農業展會。健全國內農業展會等級評價體系,繼續做大做強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中國國際漁業博覽會中國國際種業博覽會等優秀品牌展會,探索打造新的展會平台。
(二)完善有中國特色的農業南南合作發展體系,加強農業及糧食領域國際合作
加大南南合作力度,豐富合作內容和形式,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助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區的開發中國家發展農業生產,改善其農業及糧食安全狀況。
1.推動農技示範項目建設。落實第三次大湄公河次區域領導人會議上我國對外承諾,為大湄公河次區域有關國家建設1500口農村戶用沼氣池。制定《亞洲糧食安全合作戰略規劃》,開展優質高產農作物示範田建設。推進莫三比克、坦尚尼亞、喀麥隆、多哥等國在建農業技術示範中心項目,夯實基礎設施,加快良種選育,加強技術推廣,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經營機制,實現項目的總體目標。推動與委內瑞拉、秘魯、烏茲別克斯坦、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等國家農業技術示範項目建設。
2.加強人員派出和對外人力資源培訓。加大援外農業管理專家、技術人員派出和對外人力資源培訓力度。向開發中國家派出1350名專家和技術人員。繼續實施聯合國糧農組織中國信託基金項目,制定2012-2015年項目計畫,從湖北、湖南、四川、內蒙古等有關省區選派750名專家和技術人員,幫助蒙古國、馬拉威、獅子山、馬里、賴比瑞亞和塞內加爾等約20個亞非國家發展農業生產;向非洲派出600名專家和技術人員。通過援外培訓項目、農業國際交流與合作項目、聯合國糧農組織技術合作項目、中國亞太經合組織合作基金等項目,在華為開發中國家培訓3000名農業管理和技術人員。
3.創新合作模式,提升南南合作成效。強化跨境動植物疫病、草原鼠蟲害和草原防火聯防聯控機制建設,加強對周邊國家和地區重大動植物疫病防控物資、技術援助,促進我關口前移,提高聯防聯控水平。探索三方或多方合作模式,與美國、英國、日本、世界銀行等已開發國家和國際組織合作,共同幫助開發中國家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充分利用農業部、地方及其他農業教育培訓資源,加大農業援外培訓力度。積極爭取增加對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糧食計畫署和國際農業磋商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定向捐贈,主持、參與國際組織發起的重大項目計畫。
(三)最佳化農業利用外資結構,提高農業“引進來”質量和水平
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求,進一步提高農業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吸引外資投資於農業鼓勵類產業,繼續爭取低息貸款,加大先進適用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和吸收力度,引導外資投向中西部地區,促進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動植物疫病防控能力、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和生態環境保護能力的不斷提高,為推動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科技創新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1.進一步提高農業利用外商直接投資質量和水平。結合農業結構調整和發展需要,加強調查研究,鼓勵外商投資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生物質能源和節能環保等產業。鼓勵地方加強農業利用外商直接投資,提高利用外商直接投資的質量和水平。
2.繼續爭取國際金融組織優惠貸款贈款和政府間合作項目。重點圍繞高標準農田建設示範工程、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等重大示範工程,積極爭取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贈款和國外無償援助,重點投向中西部、東北等老工業基地和革命老區,推動重點工程建設,支持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推動相關研究和推廣活動,開展能力建設和示範試點,服務現代化建設和區域經濟發展。充分利用多雙邊工作機制,繼續爭取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德國、荷蘭等國家政府間外援資金和聯合國有關機構的農業合作項目,重點支持開展動物疫病防控及災害防治等工作。
(四)加強國際農業科技合作,提升農業產業發展的科技支撐能力
依託國際農業科技重大平台、重大項目,進一步加大關鍵技術的引進力度,拓展優勢技術的輸出範圍,完善符合我國國情、適應現代農業發展要求的國際農業科技合作交流體系,為農業產業升級提供強大的科技支撐。
1.推進國際農業科技合作重大平台建設。重點與美國、日本、澳大利亞、英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農業部門、科研院所及比爾?蓋茨基金會等跨國私營部門建立穩定的合作關係,搭建科技合作平台。整合國內資源,積極爭取重大農業科技合作項目,大力支持科學家和農業科研院所參與國際重大科學計畫及合作項目,不斷提升國際農業科技合作的層次和水平。
2.深化國際農業科技交流與合作。根據我國農產品優勢區域布局,結合國際農業科技資源分布狀況,謀劃與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合作領域和方向,積極引進國外優良動植物種質資源、現代農業裝備技術、農業資源科學利用和環境保護技術、農產品儲運加工技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技術、重大動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技術、數字農業與智慧型化技術,以及國外專業技術人才和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提高引進、消化吸收和創新能力,為國內產業發展提供科技支撐。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亞洲、非洲、南美洲有關國家建設農業科技合作示範園區,組織實施一批適用性強的技術創新項目,推動我國先進適用的農作物雜交技術、設施農業技術、動物疫苗技術、淡水魚和海水魚養殖技術、農村戶用沼氣技術和適用農機具等“走出去”。
五、保障措施
完成農業國際合作發展“十二五”規劃的目標和任務,要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整合資源,強化組織保障和公共服務能力。
(一)政策保障
1.加大財稅政策支持。擴大農業國際交流與合作專項資金規模;提高國家援外專項資金、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專項資金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對農業項目的支持比重;各級農業部門要加大對農業國際合作專項資金支持力度,或推動設立類似專項資金。
2.強化金融保險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業國際合作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加大政策性銀行對農業投資合作企業金融支持力度。各級農業部門要爭取金融部門支持,協助企業解決實施農業“走出去”融資難的問題。充分發揮政策性保險公司作用,調動商業保險公司積極性,推動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對外農業合作保險制度,拓寬保險範圍。
(二)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各級農業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業國際合作工作,將其納入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全局統籌考慮,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職能。最佳化現有雙邊工作組(聯委會)機制,完善交流合作方式,推動氣候變化、節能減排、休閒農業等領域國際合作。加強農業部行業主管司局和地方農業部門參與農業國際合作力度,服務農業產業發展,推動農業領域外交。
2.明確責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實。實施農業國際合作發展“十二五”規劃,要統一部署、分工負責,加強監督、抓好落實。農業部相關司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落實計畫,加強績效管理。充分調動農業部系統、地方農業部門和國家駐外機構的積極性,加強協調配合,努力構建國際合作“一盤棋”格局。規劃落實要與財政預算資金安排、出國(境)團組計畫安排等有機結合,對列入規劃的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和重點項目,要給予傾斜,推動重點工作落實。地方農業部門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國際合作“十二五”規劃及相關專題規劃,有計畫、分步驟、有重點地推動農業國際合作事業發展。
3.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升系統工作能力。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更加開放的農業國際合作人才政策。加強全國農業國際合作人員隊伍的建設,完善農業國際合作系統幹部的選人用人機制,將政治過硬、業務精良、外語精通和具有實幹精神的複合型幹部選拔到隊伍中來。完善人才培訓機制,對農業部系統和省級農業部門國際合作幹部進行政策輪訓。完善《農業部外派人員管理辦法》,加強農業外交人才的儲備、培養、選拔,積極爭取向重點國家和地區派駐農業外交官,支持和推薦農業系統優秀人才到國際組織任職強化貿易談判隊伍專業化建設,設立農業部首席談判代表。加大對農產品貿易經理及管理人員培訓力度,提高農業涉外勞務人員整體素質。進一步重點培養赴農業國際組織任職的專家型委員。
(三)提升政府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圍繞產業發展重點領域和農業國際熱點問題加強調研,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強化農業國際合作信息、統計等基礎工作,加快網路信息平台建設和資源整合,實現農業國際合作管理信息化。在政府間合作機制中,加強市場準入、投資環境、勞工簽證、技術性貿易措施和標準互認等磋商談判和交涉。完善農業投資、技術合作、農產品貿易摩擦報告制度和農產品貿易爭端應訴調查制度,加強漁船檢驗等政府服務境外延伸平台建設。各級農業部門要引導境外涉農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維護我國企業和國家形象。加強農業國際合作新聞宣傳,展現我負責任大國形象,營造有利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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