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工商部,清代官署名,光緒三十二年(1906)由商部、工部等合併而成,是清朝末年新設的中央機構之一。
清官署名。清末新設中央機構之一。光緒二十九年(1903),置商部,以二十四年(1898)所設礦務鐵路總局併入。光緒三十二年(1906)由商部、工部等合併而成。掌全國農工商政並森林、水產、河防、水利、商標、專利諸事。置尚書一人,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參議均各一人。下設農務、工務、商務、庶務四司並承值所、統計處。置郎中十二人,員外郎十六人,主事十八人並額外司員、藝師等分司治事。宣統三年(1911),尚書改大臣,侍郎改副大臣。所轄有商標局、商律館、工藝局、京師勸工陳列所、農事試驗場等。